每周一 下午18:00【調查局】調查工作/法律實務組 考情說明會
活動時間:2023/08/11 00:00 至 2023/09/30 23:30止
標籤: 調查局三等
活動摘要:
調查局特考各類組錄取人員,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瀆、防制重大經濟與洗錢犯罪、緝毒等工作。公職補習推薦新營志光,嚴選師資、課程規劃正規+題庫+總複習班、每月提供申論批改,新營、柳營、鹽水、後壁、東山、白河等地區補公職、國營、教師考試最佳首選,專業輔考就找新營志光06-6352141。
調查局招考
法務部調查局(簡稱調查局、MJIB)
是政府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之下。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和賄選的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防治等工作。
薪資待遇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除了支給本俸外,會比一般公務人員多了調查局人員的專業加給,月薪平均為60,000元以上。而年終獎金 = ( 本俸 + 專業加給 + 主管加給 ) * 1.5 + 考績獎金等別 | 待遇 |
調查三等 | 約76,000元 |
調查四等 | 約53,000元 |
調查五等 | 約32,000元 |
備註 | 1.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將委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一年;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2.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將委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半年;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
相關考試資訊
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
五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約為每年5月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 |
筆試 |
約為每年8月考試 |
體能測驗 |
約為每年11-12月之間考試 |
口試 |
約為每年12月 |
放榜時間 | 1.第一試筆試預定:約為每年10月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約為每年12月 3.第三試口試預定:約為每年1月 |
考試資格體格標準調查局特考
等別/類科 |
應考資格 | |||
三等 | 調查工作組 |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 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3.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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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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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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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鑑識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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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鑑識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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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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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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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工程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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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調查工作組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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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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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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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鑑識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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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鑑識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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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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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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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工程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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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 調查工作組 |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2.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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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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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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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組 |
調查局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組別 |
體格檢查標準 |
調查工作組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其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辨色力:無法辨識紅、黃、綠色。 5.聽力:優耳聽力損失逾九90分貝。 6.血壓: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 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 Hg)。 7.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8.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9.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10.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11.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12.五官有嚴重損傷 ,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 13.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
法律實務組 | |
財經實務組 | |
電子科學組 | |
資訊科學組 | |
營繕工程組 | |
化學鑑識組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辨色力:無法辨識紅、黃、綠色。 3.聽力: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4.血壓:收縮壓持續超過一140毫米水銀柱(mm. 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 Hg)。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7.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8.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9.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10.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
考試科目
調查局特考應試科目與司法特考科目相近,考生可在同年度內先參加八月份的司法特考,之後再參加調查局特考,創造一魚多吃的機會,多次上榜機會由你來抓。等別 |
普通科目 |
調查三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
調查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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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五等 |
※1.國文(不包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調查工作組 | 三等 | ◎1.外國文(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土耳其文);2.社會學;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4.政治學 |
四等 | 1.社會學概要;2.政治學概要;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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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 ※1.政治學大意;※2.法學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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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組 | 三等 | 1.行政法;2.商事法;3.刑法;4.刑事訴訟法 |
四等 | 1.刑法概要;2.刑事訴訟法概要;※3.行政法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成績計算
調查局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個別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項目 |
成績計算 |
調查三等 |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80%,第三試口試成績占20%,合併計算後,擇優錄取。 2.筆試成績=(普通科目各科成績X10%)+(專業科目成績總和/科目數X 80%)。 |
調查四等 |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80%,第三試口試成績占20%,合併計算後,擇優錄取。 2.筆試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調查五等 | 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
體能測驗 | 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 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
備註 | 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筆試成績未滿50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 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 |
考區與分發
報考調查局特考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及組別,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項目 | 內容說明 |
筆試地點 | 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
複試地點 | 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
錄取分發區 | 各類組錄取人員,派赴調查局所屬各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地區)。 |
限制轉調 | 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法務部及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
分發單位
調查工作組、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及營繕工程組等,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如下:項目 |
內容說明 |
分發單位 | 1.均須經過調查局幹部訓練所一年養成教育。 2.派赴調查局所屬各外勤單位。 |
工作性質 | (一)案件調查工作:前期蒐證、案件執行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 (二)據點工作:掌握所分配轄區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線索發掘。 |
工作與訓練
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和賄選的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防治等工作,社會正義、國家安全,等你來守護。
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二條規定,調查局掌理有關危害國家安全與違反國家利益之調查、保防事項,具體工作項目如下:
一、內亂防制事項。
二、外患防制事項。
三、洩漏國家機密防制事項。
四、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
五、重大經濟犯罪防制事項。
六、毒品防制事項。
七、洗錢防制事項。
八、電腦犯罪防制、資安鑑識及資通安全處理事項。
九、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事項。
十、國內安全調查事項。
十一、機關保防業務及全國保防、國民保防教育之協調、執行事項。
十二、國內、外相關機構之協調聯繫、國際合作、涉外國家安全調查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事項。
十三、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析事項。
十四、國內安全及犯罪調查、防制之諮詢規劃、管理事項。
十五、化學、文書、物理、法醫鑑識及科技支援事項。
十六、通訊監察及蒐證器材管理支援事項。
十七、本局財產、文書、檔案、出納、庶務管理事項。
十八、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繫處理、為民服務及其他公共事務事項。
十九、調查人員風紀考核、業務監督與查察事項。
二十、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調查、保防事項。
訓練計畫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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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說明 |
訓練機關 |
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辦理。 |
訓練期間 |
(一)三等考試:一年。(二)四、五等考試:六個月。 |
訓練課程 |
(一)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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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津貼 |
訓練未占機關實缺,於訓練期間由調查局依下列俸給標準發給津貼,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1.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給標準。(1)俸點: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370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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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考組合
將考科相同、或類似的國家考試匯整,讓考生有多次考取的機會!只要掌握住答題方向及要領,清楚瞭解自己的優勢,想要一次征服多種考試並非不可能。調查工作組考生,建議可接續報考考科雷同的高普考、地方特考、一般警察特考,並可參考下表,準備起來更加輕鬆。
- 8月調查局特考→ 12月地方特考→6月一般警察特考→7月高普考
調查工作投考組合
試別 | 國文 | 綜合法政知識 | 英文 | 外國文 | 社會學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政治學 | 加一科多一試 |
調查局三等調查工作組 | ● | ● | ● | ● | ● | ● | ● | |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 | ● | ● | ● | ● 刑法概要 |
警察法規、犯罪學 | |||
高考法律廉政 | ● | ● | ● | ● | ● | 行政學、行政法、公務員法 | ||
地特三等法律廉政 | ● | ● | ● | ● | ● | 行政學、行政法、公務員法 | ||
普考法律廉政 | ● | ● | ● | ● | 行政法概要、公務員法概要 | |||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 | ● | ● | ● | ● | 行政法概要、公務員法概要 |
法律實務投考組合
試別 | 國文 | 綜合法政知識 | 英文 | 行政法 | 商事法 | 刑法 | 刑事訴訟法 | 加科目多一試 |
調查局三等法律實務組 | ● | ● | ● | ● | ● | ● | ● | |
一般警察三等行政 | ● | ● | ● | ● | ● | ● | 心理學、公共政策、行政學 | |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 | ● | ● 憲法概要、法緒 |
● | ● | ||||
高考法律廉政 | ● | ● | ● | ● | ● | ● | 行政學、社會學、公務員法 | |
地特三等法律廉政 | ● | ● | ● | ● | ● | ● | 行政學、社會學、公務員法 | |
普考法律廉政 | ● | ● | ● | ● | ● | ● | 公務員法概要 | |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 | ● | ● | ● | ● | ● | ● | 公務員法概要 |
加值資訊
歷屆試題
調查局特考 | |||
三等 | 四等 | ||
調查工作組 | 財經實務組 | ||
三等 | 四等 | 三等 | 四等 |
法律實務組 | 電子科學組 | ||
三等 | 三等 | ||
資訊科學組 | 考取學員專訪 | ||
三等 | 線上測驗 | 考取心得 |
Q:調查特考考什麼?
調查局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個別口試,
筆試科目分共同及專業科目,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
Q:調查局特考的報考年齡限制及學歷資格?
調查局特考的年齡限制為18~30歲,報考三等,需具備大學以上學歷;報考四等,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報考五等,不限學歷。
Q:考調查局有身高、BMI限制嗎?
報考調查局限制身高範圍,男性155公分以上;女性150公分以上。
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在18~31之間。
Q:調查局的薪水待遇?
考取調查局薪水,三等約76,000元,四等約53,000元,五等約32,000元。調查人員除了支給本俸,比一般公務人員多了專業加給,而年終獎金 = (本俸 + 專業加給 + 主管加給) * 1.5 + 考績獎金,相加起來總年終最高可達十幾萬。
Q:調查局的工作性質?
工作重點 |
工作細項 |
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 |
辦理國內安全調查、保護維護機密安全、防制敵諜滲透。 |
洗錢防制 |
洗錢防制服務專區。 |
犯罪調查 | 貪瀆防制及賄選查案、防制經濟犯罪、查緝毒品犯罪、追緝要犯、國際合作、鼓勵檢舉賄選、防制電腦犯罪及資安鑑識實驗室。 |
數據統計 |
年度犯罪案件、年度肅貪案件、年度偵破毒品統計、獲案毒品銷燬統計。 |
辦理特殊查核 |
公務人員特殊查核。 |
研究-訓練-科技 |
大陸問題研究、人才培養訓練、科技運用。 |
法務部調查局以調查人員特考為進用人員之唯一管道,並為遂行各項工作任務,錄取人員應具有團隊精神、服從性、抗壓性等人格特質,及「敏銳的觀察力、正確的判斷力、有效的執行力」等核心工作能力。
此外,身為調查人員更必須具備良好的體能,其中心肺功能更為良好體能的基礎。
因此,應考人員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必須通過1,200公尺跑走之基本體能測驗,在錄取訓練期間,更必須接受約250小時的體能訓練,包括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引體向上、4×25公尺折返跑、3,000公尺徒手跑步及游泳等項目,且必須達到各階段不同的標準。另外還有射擊、搏擊、防身術等訓練,
使錄取訓練人員體能狀況達到足以使用槍械、進行應變制變、運用防衛技術及從事其他各項調查工作基本能力,以提升體能,方能應付日後工作要求。
調查局特考各類組錄取人員,均須經過調查局幹部訓練所一年完整的養成教育,訓練及格者,一律派赴調查局所屬各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瀆、防制重大經濟與洗錢犯罪、緝毒等工作。調查人員的任務無分性別,必須服從命令,24小時全天候待命執行調查蒐證、跟監、守候、拘提及逮捕等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之任務。
此項考試,因有30歲以下之年齡限制,因此考生人數受到限制,因此有志於調查局工作者必須掌握時機。
另外,調查局特考應試科目與司法特考準備科目相近,考生更可在同年度內先參加八月份的司法特考,之後再參加調查局特考,創造一魚多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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