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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新營區三民路76之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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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志光文理短期補習班新營分班-南市教社字第1111367389號

專技高考【營養師/食品技師】證照 工作/考試內容詳情

活動時間:2021/08/09 00:00 至 2021/11/28 16:59止

標籤: 專技高考  

活動摘要:

衛生福利部自101年5月8日起規定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管制小組成員至少須一人為食品技師,國內食品工廠4大類611家,但國內合格者不到1千人,營養師是食物和營養的專家,幫助人們透過適當的日常飲食維持或促進健康,也負責監督、指導食物的準備和供應 規劃個人專屬課程就在新營志光06-6352141。

營養師介紹

營養師是食物和營養的專家,幫助人們透過適當的日常飲食維持或促進健康。
營養師也負責監督、指導食物的準備和供應,發展更好的飲食方法,參與研究,並培養個人和團體良好的營養飲食習慣。
醫院中營養膳食部的目標是為病人、親屬和看護者保留、準備和供應美味的、有吸引力的、營養豐富的食物。

隨著生活品質的提升,及國人普遍對健康問題愈來愈重視,日前對於肥胖問題及因飲食問題所引起的種種疾病,不得不讓多數人開始學習如何適當調配飲食及各項必須的營養素,但一般國人對於飲食的知識貧乏,此時營養師成為了我們對健康飲食知識的主要來源,很多學校、大型企業及團體已經陸續建立起營養師的制度,營養師的行情當然就更加水漲船高。

營養師業務

(1)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之營養評估。
(2)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諮詢。
(3)對特定群體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其膳食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
(4)臨床治療飲食之設計及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
(6)人民社會福利權之維護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業務

取得營養師執照後,工作機會可謂相當多元,如學校、醫院、公司團體、體重控制美容中心、生化公司、
酪農業及公務單位,擔任營養諮詢、設計、評估及協助一般民眾飲食知識等。

 

營養師考試時間

 營養師考試考試時間(實際依簡章為主)

  • 報名日期
  • 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考試:110.04.13 - 110.04.22
    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考試:109.11.03 - 109.11.12
  • 考試日期
  • 第二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考試:110.07.31 - 110.08.01
    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考試:110.02.06 - 110.02.07

營養師考試資格

營養師薪資約3~4萬起薪,若服務於體重控制、塑身中心,
業績好的營養師,待遇更可高達5~7萬。


等別
 
資格條件
營養師高考
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前項實習認定基準如附表。

 

營養師實習

【第一階段】:
90學年度及之前應屆畢業者
(本系科應屆畢業或相當系科修畢7科20學分者,以下同)適用。
實習不採計實驗性質課程,以課堂外實習為限。
應考人應出具登錄有實習學分及成績之學校成績單;
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
則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


 

【第二階段】:
91學年度至93學年度應屆畢業者適用。
實習採計標準為於醫院、學校、工廠、機關團體等場所,
在領有執業執照之營養師指導下,從事膳食供應與管理、
臨床營養、社區營養三項之一,達3學分或162小時。


 

【第三階段】:
94學年度至103學年度應屆畢業者適用,
其實習學分/時數、學習活動、實習場所(條件)及指導實習之營養師條件如下:


 

(一)營養師實習學分/時數及學習活動:


實習項目
 
學分數/時數 學習活動
基礎 1學分64小時
見習營養師。
 
膳食管理 2學分128小時
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
 
臨床營養 3學分192小時
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
 
社區營養 1學分64小時
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
 
 
(二)營養師實習場所的條件:

實習場所
 
條件
醫院
能提供3種以上營養圖書期刊之醫學中心,或區域教學醫院,或地區以上醫院(應經評鑑合格)。聘有餐飲技術士2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1名以上。
 
學校
每餐供餐500人以上,每週供餐4天以上之辦理團體膳食的各級學校。聘有餐飲技術士1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1名以上。
 
工廠
每餐供餐2,000人以上,每週供餐5天以上之餐盒廠家或中央餐廚,且經CAS/GMP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取得衛生主管機構HACCP 制度認可,或衛生優良審查通過。聘有餐飲技術士3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1名以上。
 
機關團體
辦理社區營養方案之衛生局(所),或公私立社區營養服務機構。聘有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1名以上。
 
 
(三)營養師實習應在領有執業執照之營養師指導下進行
擔任指導實習之營養師,大學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2年以上;
專科或相關學系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4年以上。
其與實習生之比(即師生比)應為1:5。


 

【第四階段】:
104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適用,
其實習學分/時數及學習活動如下,
另實習場所(條件)及指導實習之營養師條件與第三階段同。

實習項目
 
學分數/時數 學習活動

基礎
 
1學分72小時 見習營養師。

膳食管理
 
2學分144小時 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

臨床營養
 
3學分216小時 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

社區營養
 
1學分72小時 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
 
 

營養師成績計算

等別
 
成績計算
營養師高考
1.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2.應試科目總成績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考試科目任一科成績為0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如:營養師之膳食療養學成績未滿50分),均不予及格。
3.缺考科目0分計算。

 

營養師考試科目

取得營養師執照後,工作機會相當多元,學校、醫院、體重控制美容中心、
生化公司、酪農業及公務單位等,都需要營養師提供諮詢,
營養師目前是個超夯的行業。

 


等別
 
應試科目
營養師高考
◎1.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2.營養學
◎3.膳食療養學
◎4.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5.公共衛生營養學
◎6.食品衛生與安全

 
【備註】:「◎」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
 

營養師Q&A

考取「營養師」的好處?
1.薪資約3~4萬起薪,若服務於體重控制、塑身中心,待遇更可高達5~7萬。
2.同一年會有2次專技營養師考試機會,錄取機率大增。
3.工作機會多元,學校、醫院、體重控制美容中心、生化公司、酪農業及公務單位等,都需要營養師提供諮詢。
4.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的考生,與本身所學相關,最適合報考。

※專技人員考試是經由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國家並不負分發任用責任。

一、我為何要選擇「營養師」類科?
1.同一年會有2次專技營養師考試機會,錄取機率大增。
2.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的考生,與本身所學相關,最適合報考。

二、考取「營養師」的好處?
1.薪資約3~4萬起薪,若服務於體重控制、塑身中心,績好的營養師,待遇更可高達5~7萬。
2.取得營養師執照後,工作機會相當多元,學校、醫院、體重控制美容中心、生化公司、酪農業及公務單位等,都需要營養師提供諮詢,營養師目前是個超夯的行業。

食品技師介紹

衛生福利部自101年5月8日起規定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管制小組成員至少須一人為食品技師,國內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餐盒食品工廠及乳品加工食品等4大類611家食品工廠,但國內食品技師考試合格者不到1,000人,人才極缺。
 

食品技師考試時間

食品技師考試考試時間(實際依簡章為主)

  • 報名日期
  • 專技高考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110.08.03 - 110.08.12
    第一次專技高考食品技師考試:110.02.23 - 110.03.04
  • 考試日期
  • 專技高考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110.11.20 - 110.11.22
    第一次專技高考食品技師考試:110.09.18 - 110.09.19

食品技師考試資格

等別 資格條件
食品技師高考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七學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一)食品化學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生物化學、食品添加物。
(二)食品分析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儀器分析。
(三)食品微生物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生物技術、發酵學、應用微生物學。
(四)食品加工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農產製造學、乳品加工學、肉品加工學、水產加工學、榖類加工學、蔬果加工學、烘焙學。
(五)食品衛生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品質管制、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工廠管理、食品衛生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六)食品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食品乾燥學、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生物統計、食品單元操作。
(七)食品營養領域相關課程:包括營養化學、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營養生化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相當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相當科、系、組、所、學程係指其所開設之必修課程符合第一款規定,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者。
三、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食品技師成績計算

1.食品技師考試及格方式,以錄取各該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
2.全程到考人數16%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16%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最後一名並列同分,一律錄取。
3.總成績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4.考試科目任一科成績為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科目0分計算。

食品技師考試科目

等別 應試科目
食品技師高考 1.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2.食品加工學
3.食品分析與檢驗
4.食品微生物學
5.食品工廠管理
6.食品化學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考選部「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查詢。
3.考選部「測驗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查詢。


 

食品技師命題大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食品技師考試命題大綱
中華民國93年3月17日考選部選專字第0933300433號公告訂定
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考選部選專二字第0973300265號公告修正
專 業 科 目 數 共計6科目

業 務 範 圍 及 核 心 能 力

從事食品之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改良、分析、鑑定、試驗、
檢驗、製造、品管、衛生管理及監製等業務。


編號 科 目 名 稱 命 題 大 綱 內 容

 

食品化學

一般及各類食品的化學、營養之組成與特性
一、總論
(含水分、蛋白質、醣類、脂肪、酵素、色素、添加物、維生素、礦物質、風味、組織等)

二、各論(含農、畜、水產等各種食品)

 

食品分析與檢驗

一、一般成分分析(醣類、蛋白質、油脂、水分、灰分等)

二、食品特定成分分析(維生素、礦物質及膳食纖維、常見重金屬、
微生物毒素、毒物、食品添加物等)

三、食品分析儀器原理、方法及應用(光譜、層析、物性及色差分析等)

四、食品樣品之採樣、製備及結果資料分析

 

食品微生物學

一、主要食品微生物種類,來源及與食品之關係

二、影響微生物在食品中生長之內外在因素

三、食品微生物之檢測(計數及鑑定方法等)

四、發酵食品及發酵原理及食品腐壞

五、指標微生物及生物技術在食品微生物學之應用

 

食品加工學

一、總論
(一)食品加工學原理、方法(含原料處理、保鮮技術、包裝、貯存等)
(二)食品工程學原理、方法(含熱傳導、質能平衡、質量傳導與流變學)

二、各論
(一)食品加工學(含農、畜、水產品及新興加工食品技術等)
(二)食品工程學(含農、畜、水產品及新興加工食品技術等)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一、食物中毒原因及分類

二、食品衛生與安全之微生物來源危害因數(細菌、真菌、原生動物、病毒等)

三、食品衛生與安全之化學性來源危害因數
(天然毒素、食品添加物、農藥及重金屬之環境污染、包裝材料等)

四、食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安全評估

五、食品衛生安全法規(含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專業倫理

 

食品工廠管理

一、食品工廠之生產規劃與作業管理

二、新產品開發

三、食品工廠自主管理體系(HACCP、ISO、GMP、CAS、GHP 等)

四、中央廚房之衛生安全與管理

五、食品餐廚管理


備 註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
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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