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康報報】公衛醫護公職首選|衛生行政 衛生技術|
活動摘要:
學有醫護專業卻疲於超時加班應對病人,「衛生行政」和「衛生技術」和其他行政類科相比,較無須面對群眾,工作內容專業性高且不繁瑣,公務部門工作穩定、工時正常、薪資佳,是非常優良的機會。
轉職首選
高普考 衛生行政|衛生技術|公職護理師
五大投考利多 投考首選
專業性高,最適合醫護、公共衛生、醫管相關科系,擁抱公職首選。
上班及休假時間固定,不用輪班輪值,亦無業績壓力。
相較其他行政類科,競爭對手少,上榜機會相對高。
分發至衛生福利部所屬單位、衛生所,環境單純。
公職福利好、薪資佳,捧公家飯碗最幸福
◆相較行政類組 競者少 錄取率高◆
高考衛生行政 錄取統計
高考衛生技術 錄取統計
高考公職護理師 錄取統計
考科介紹
衛生行政-發揮醫檢專業的類科?學有醫護專業卻疲於超時加班應對病人,公務部門是否有新出路?「衛生行政」和其他行政類科相比,較無須面對群眾,工作內容專業性高且不繁瑣,加上外部競爭者較少,多善用本身優勢就能突出人群順利上榜,脫離醫院超時加班的困境,進入相對作息正常又穩定的公家好工作。
衛生技術-國人健康的守護者?
衛生技術公務人員無須面對群眾、工作內容專業性質高且不繁瑣、額外補給也較多,是一份可以培養自我專業又幫助他人的工作。 並且,同樣是衛生技術類型的工作,公務部門工作穩定、工時正常、薪資佳,是非常優良的機會。
衛生行政 VS 衛生技術?
報名日期:高普考每年3月、地方特考每年9月
考試日期:高普考每年7月、地方特考每年12月
衛生行政 | 衛生技術 | |||
職業領域 | 依據法律授權,運用專業知識,從事醫療照護體系、防疫監測、全民健保、藥物食品管理、中西醫藥生技、預防保健、健康促進、國際衛生及公共衛生等事項之政策、法規、專案、計畫、研究之規劃、擬議、評估及執行,以促進及保護全民健康與福祉。 | 在法律規定及監督下,基於衛生技術之專業知能,對醫療品質、醫療管制、醫事爭議審議與鑑定、長期照護、全民健康保險、疾病及性侵害防治、疾病監測、國民健康、口腔衛生、職業衛生、婦幼衛生、優生保健、營養、健康營造、藥物管制及食品衛生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工作,以保障及促進全民健康。 | ||
應考資格 | 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 | 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 | ||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點我看考選部詳細公告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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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地方特考四等: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 | |||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點我看考選部詳細公告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相關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關科或其他相關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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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11年 高普考/地方特考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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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起 高考/地特三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普考/地特四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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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高考 | 地特三等 (112年起同高考考科) | 高考 | 地特三等 (112年起同高考考科) |
3.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4.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5.衛生行政(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6.衛生法規與倫理 7.流行病學 8.生物統計學 |
3.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 4.衛生法規與倫理 5.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6.流行病學 7.生物統計學 8.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生物技術學 5.公共衛生學 6.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 7.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8.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生物技術學 5.公共衛生學 6.生物統計學 7.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8.衛生行政與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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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地特四等 | 普考 | 地特四等 (112年起同普考考科) | ||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6.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4.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5.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4.生物技術學概要 5.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6.流行病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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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題型 | 1.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國文」之「作文、公文」採申論式試題,「測驗」採測驗式試題。 2.科目前端有「※」符號者,全部採測驗式試題。 3.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4.測驗式試卡應以2B鉛筆作答;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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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 | 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 1.總成績之計算,以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平均成績占20%,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80%。 2.總成績未滿50分,或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 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總成績未滿50分,或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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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機關 | 中央及地方衛生行政機關及醫療衛生機構。 | 中央機關主要為衛生署暨所屬機關,地方機關主要為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機關;公立醫院。 | ||
工作項目 | 1.醫藥衛生相關政策之規劃擬定、評估、執行與管制考核。 2.醫藥法規之研擬、制定及修正。 3.醫藥相關資訊收集統計分析。 4.推動醫藥衛生相關研究發展、國際合作及人才培育。 5.醫藥衛生服務品質作業規劃、評估、執行與管制考核。 |
1.訂定、督導及執行醫藥食品衛生相關法規、政策、制度、計畫與應變。 2.管理醫事業務及健康照護相關事項。 3.防治傳染病。 4.促進國民健康。 5.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6.管理食品藥物相關事項。 7.管理中醫藥相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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