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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潮州鎮延平路206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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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8: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屏東縣私立志光法商文理短期補習班潮州分班-屏府教終字第10628987800號

2/13前 司法特考 書記官準備要領 免費索取

活動時間:2021/12/01 00:00 至 2022/02/13 21:00止

標籤: 司法特考四等   法院書記官   書記官  

活動摘要:

入主司法,你也可以,不是本科生也能在法界出頭天,只要符合年齡、學歷限制,就算非本科系,你也能守護正義!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準備司法考試若能掌握各個考試科目的準備要領及科目命題方向,這將是您應考事半功倍之道。

112基礎班

民法

準備工作及心理建設

民法這門科目,在各級考試中都是常會出現的,因為它與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息息相關,所衍生的理論也常能運用於其他法科中,因此常言道「一科通,百科通」,如能將民法基礎打好,相信其他科目也不會有太大障礙。總的來說,在正式進入民法甚至任何一門法學科目前,我會建議同學先把該部法律的大綱瀏覽過一遍,而不是直接抓一本教科書就囫圇吞棗直接吃下肚,畢竟法條不是翻譯米糕,我們也不是哆啦A夢。要知道法律的本質是社會科學,不若自然科學般有明確的數據、絕對的答案,而是透過前人生活經驗的累積形成對於人事物的價值判斷,形成文字規範。因此,任何一部法律,其大綱的用途在於幫助我們理解這部法律主要是用來做什麼的?規範哪些人?處理哪些事?先不要急著去探究什麼太深奧的理論,否則容易與這門科目漸行漸遠。看過大綱後,再試著略讀一下各章節的條文內容,稍微設身處地的與我們自身的社會經驗作結合(例如唸到民法買賣這節,可以開始假設我們買手機買到機王時該怎麼處理),可以讓我們更容易進入這門科目的環境,也更容易至少不排斥,甚至喜歡上這門科目。

新手村練功-略讀

民法雖然攤開來超過1225個條文(包含裡面好多之幾的條號),裡頭分別分有「總則」、「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對於新手來講首重總則用來打底。從筆者自身學習與教學經驗觀察,同學在學習總則時最痛苦的不是文字看不懂,而是「社會事實」不甚理解(例如不動產移轉登記,實際上到底是「登記」在哪?長什麼樣子?)而對於總則的解說,書上又都會一下子拿債編的侵權行為、租賃,一下又是物權編的抵押權,一下子又是親屬編的結婚、生子又是繼承編的遺產繼承用來解說總則的基本觀念,光這些社會事實在做什麼就令人不解了,怎麼進一步理解總則的理論呢?此時同學不要急,我會建議,任何一本教科書,給自己一個目標,這輩子只會認真讀它2~3次,其中第1次略讀即可,把不理解的部分作記號,不懂的例子(例如抵押權在做什麼?)可以偷翻一下該部分教科書或法條,一樣略讀即可,先求「大概看得懂在做些什麼」就可以了。

刑法

刑法可分為總則篇分則篇,總則篇主要針對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進行規範,包含刑事責任、未遂、刑、沒收等通則性之規定;至於分則篇則是對個別犯罪的要件為規範。當同學學習刑法時,總則篇就如同建築物的地基,可以牢靠的讓分則篇的構成要件建立於其上,分則篇則是建物本體,可以將建物蓋到幾樓端視我們對分則的熟悉度。因此總則、分則缺一不可,都需要同學好好了解,才能全盤的理解刑法並運用刑法。至於考場上常見刑法考題,有選擇題及申論題兩類型,分析準備方式如下。

(一)選擇題部分

1.基礎題型為法條題,同學需要熟記法條內容。例如題目可能會是:「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為幾年?」讓同學作答,所考驗的單純是同學對於法條的熟悉程度,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為20年。基礎題型要拿分數,唯一秘訣是做好法條要件背誦的功課。

2.至於進階題型,則是測驗同學解釋法條的能力,或者對法條適用的能力。例如題目可能會是:「甲欲射殺乙,對乙開槍射擊,卻誤中一旁的丙,丙因傷重而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這樣的題目在考驗同學對於法條解釋、適用的能力,這題考點是打擊錯誤,甲對乙會成立殺人未遂罪,對丙則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同學需要真正融會貫通刑法概念,才能對進階題型游刃有餘。

(二)申論題型部份

1.申論題通常考官會給同學一段事實,某甲某丙某乙發生了什麼事,讓同學分析渠等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或可能構成哪些犯罪。此時,解題的體系便很重要,可以呈現我們如何理解、分析題目案例並做出法律評價的過程。解題體系和我們學習刑法的體系非常相似。目前通說是以犯罪三階理論作為學習刑法或解題時思考的邏輯次序,當我們看一個實例時,會分成「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罪責)」這三個層次,來進行分析案例。經過犯罪三階理論的層層檢討後,便可以知道行為人有無構成犯罪,並進一步得出法律適用之結果。

2.而如前所述,總則篇、分則篇的學習缺一不可,因犯罪三階理論就是屬於總則篇的範疇,用來建立我們的思考體系,其中「構成要件該當性」的部分,則屬於分則篇。同學解題時要能完整分析題目,前提必須熟悉刑法分則所規範的個別犯罪行為,同學對條文的構成要件有相當理解後,才能正確的評價行為人違反哪些條文、構成哪些犯罪。

3.另外,平時同學可以多看考古題,甚至是多看報章雜誌上的真實新聞案例,從中思考案例行為人的行為在刑法上可能得到怎樣的評價,符合哪些條文的構成要件,藉此鍛鍊尋找爭點的能力,這對國考解申論題很有幫助。

綜合上述,那同學們究竟要如何學習刑法呢?建議可以採取「一本書主義」的方式,熟讀一本教科書,然後再佐以法條的背誦、記憶,作為完整的學習框架,做到無死角的全面學習。完成基本功後,可再進一步的從法學雜誌或補習班整理的精華講義中,補充眾多學者的獨門見解。至於所謂的獨門見解,同學初學刑法,肯定會遇到很多爭議問題,每位學者都會有不同的看法,甲說、乙說、丙說;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但要請同學認知到,法律屬於社會科學,不像數學一定會有標準答案,對於不同問題每個人可能都會有不同的價值判斷,國考時只要大方向正確,基本上就能得到分數,不需要迷信標準答案。所以考試時,我們只做最基本的要求:同學要有能力寫出實務見解,然後再補充上自己的價值判斷,結論可能採取某一位學者的見解,也可能仍是採取實務見解,總之能讓改題老師明白我們具有解釋刑法條文的思辨能力即可。

最後,也請各位同學準備考試時,特別關注近期修法內容或時事新聞內容,也就是所謂的時事題,因為也可能出現在命題中成為考點。倘若同學以修法內容及時事(通常是重大事件,特別是大法官所作出的近期解釋)來預測考點並加強複習,將會是投資報酬率比較高的一種方式,可以多留意。

行政法

關於國家考試中行政法這個科目應如何準備,才可以獲取高分,筆者在此建議以下幾個方向:
 

一、學習與複習行政法之方法

(一)學習抓重點與製作筆記

考試要獲得高分,首先一定要懂得行政法這個科目到底是在學什麼,當抓準行政法學習重心,再藉由反覆的複習,上到考場就可以很快抓到考題的爭點。筆者建議讀者,平常學習行政法時,不要急著看書本內容,而是要先看每個章節的標題,先試著從章節標題了解每個章節最主要要表達什麼。例如一般行政法教科書第二章,多是介紹行政法之法源。所以從章節標題可知道本張重心在於何種法源會拘束行政。這就是抓章節重心的方法。

此外,在研讀行政法過程中,強烈建議讀者必須建立自己的重點筆記,筆者以往在準備國家考試時,行政法這一科是有建立自己的專屬筆記,作筆記的方式是以樹狀圖標題式完成,例如:

題(四)比例原則

1.意義

國家為達成某一特定目的(結果),而採取某一種方法或措施,必須符合合理、比例的原則。

2.比例原則的操作

(1)適合性: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必要性: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3)狹義比例性: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3.法制規定

(1)憲法§23
(2)行政程序法§7
(3)行政執行法§3

4.適用範圍  干預行政與給付行政

筆記的內容除了相關概念以外,還須要把重要的相關司法實務見解,例如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最高行政法院決議等,濃縮重點,放入相關章節體系中。

(二)如何複習行政法

平時研讀行政法時,筆者是習慣只要看到章節重點概念與實務見解,就立即整理至筆記中,複習便是熟讀筆記內容與熟悉重點法條。當對於筆記內容有一定熟悉度之後,筆者便會著手看考古題,以申論題為例,在看考古題的過程中筆者會書寫簡略擬答,並將重要的考古題影印,貼在筆記相關章節內,若不知題目答案如何下筆,筆者會參考訪間解題參考書參考書內的擬答。

至於選擇題部分,著重在法條的熟悉度和重要的司法實務見解,筆者建議每念完一個章節,可參考訪間選擇題題庫,著手寫同一章節的選擇題,這樣練習到最後,比較容易在選擇題部分取得高分。

二、如何寫考卷

(一)作答前

1.題目數量與時間的分配。
2.答案卷空間分配。
3.圈選關鍵字,符合考卷提問的方向。
4.作擬答,標明重要的法條與大法官解釋號碼。

(二)作答時-站在改考卷者的立場

1.一定要下標題,分點分項,切勿把答案擠在一起。
2.字跡不求漂亮但一定要工整。
3.字不要寫太小跟太擠
4.遇到要寫法條號碼或是大法官解釋時,建議使用阿拉伯數字,可以節省時間,也比較醒目,可以讓老師一眼就看到你有引用關鍵的法條與實務見解。舉例: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行政程序法第191條、 大法官釋字四四三號 大法官釋字443號
5.不要用立可白,因為要等立可白乾有時候會忘記寫,這個時候立可白的空白處就非常明顯,容易看出缺點。

(三)分析題目類型

行政法題目類型有大致有行政行為性質、行政救濟類型、行政行為合法性、基本原理原則題型等類,看到題目一定要先分清楚題目是在問哪一類型,例如:

高雄市甲加油站公司擬再設另一新加油站,向高雄市政府申請核發「可供加油站使用土地證明書」,並獲高雄市政府核准,經濟部也函示同意。然而,業者於開始施工後,因附近居民基於加油站設置地點與某一國小距離不到100公尺,恐危及國小師生之健康與安全,故群起抗議,要求市府禁止業者繼續施工。高雄市政府礙於居民之抗爭,因此廢止原先核發的證明書,業者也因之喪失興建加油站的權利。試問:

1.本案高雄市政府所核發之「可供加油站使用土地證明書」之法律性質為何?(5分)
2.高雄市政府若要合法廢止該核發之證明書,須具備如何之要件?(10分)
3.甲加油站公司在實體上應如何主張其權利?(10分)

第一小點就是在考行政行為性質,所以擬答方向可以:

「可供加油站使用土地證明書」之法律性質

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該使用證明書為高雄市政府對於個別特定之加油站業者發給使用證明之具體事件,為一公法上公權力措施,而對於該業者產生法律上效果,為一行政處分。 對加油站業者而言為一授益之行政處分。

上面的擬答便是切中出題者要提問的方向。

三、小結

以上簡略介紹如何在行政法這一科獲得高分,不管考試技巧如何,天道酬勤才是高分上榜的關鍵。

民事訴訟法

學習痛點

學習民事訴訟法真的很難~因為各種制度間的衝突不斷影響各種學說與實務見解的作成,要顧慮到各種訴訟上的基本要求,而各種價值判斷又實在是非常抽象。同時,民事訴訟法當中的概念,有些很抽象(如:闡明權、訴之變更追加),有些很技術性(如:管轄、送達、訴訟代理人)。偏偏各種制度,比如說送達、訴之追加、既判力之間可能同時發生或相互影響,階段性或許比較不明確,又加深本科的恐怖程度。

解決方法

對於上述問題,大概可以說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 體會個案+流程圖像記憶:

可以想像自己考上之後,在工作時會遇到怎樣的具體情形,或是針對日常生活新聞報導見到的事件,要如何運用自己學到的知識來處理,這樣不僅更有學習的成就感,也會覺得法律真的進入自己的生活中,而讓學習變得生動!同時,在學習書本上的知識時,也可以盡量以【書本上的體系圖、流程圖、心智圖】作為主軸,將抽象概念或其他文字陳述附著於其上,加深聯想的具體程度。進而在有一定基礎上,用【解題書或考古題】進行案例探討。實際做起來很難,但我是覺得這才是紮實的方法。

二、 掌握制度目的:

通常考試不會考為什麼有反訴制度,但若理解反訴制度某程度在維護當事人之間的武器平等原則(原告可以訴之追加變更,被告就要給他有反訴)與紛爭解決一次性,就比較好理解反訴與訴之追加變更各自的內涵與異同之處。是以,雖然考試多半都是實例題,重在法條的操作及應用,但如果在學習時就可以注意到「制度目的」及「法理基礎」,不僅有助於學習(法條好記,學說實務見解也好記),也有助於考卷上的論述喔!針對後者,畢竟考試就是相對分數,當爭點簡單時,誰的論述比較好,誰就會得到閱卷者的親睞!

民事訴訟法概要準備技巧

刑事訴訟法

一、準備方向:

在刑訴考試準備上,考試重點乃係在於法條、實務見解、學說,而個別內容為何,說明如下:

(一)法條

1.就法條背誦上,如果你的考試是沒有附法條的,則法條背誦上是學生必要的,而考試上仍會有單純法條要件之說明,因此重要法條(不是整本背)背誦是必要的。

2.再者,刑事訴訟考試上,新修法的法條通常是實務爭議點或者大法官解釋後修正,而新修法也往往在當年或隔年馬上就會轉化成考題。因此,除了傳統重要法條外,新修法部分的背誦,也是學生所必要的。

(二)學說、實務見解(釋字、最高法院判決)

1.就學說與實務見解而言,在考試上,除了學說間彼此爭議點外,甚至是學說與實務爭議點處,也往往是命題老師所愛之處。因此,在刑事訴訟法考試上,爭點處是學生所務必要詳記部分。

2.若單從實務見解觀看,重要實務見解也是命題老師所鍾愛之處,在刑訴實務見解上,大法官會議解釋一定五星級的重要,而新的最高法院判決(尤其是大法庭判決)、決議也往往都是出現後隨即在當年就轉換成考題,當然傳統重要實務見解也不能忽略。

二、各章節考點:

在刑訴考試上強制處分、證據章這兩個部分,一定是刑事訴訟法的第一級戰場,也是各種考試都會出現的考題,至於其他章節的部分,那就涉及到你所考試的類科、當年是否有新的實務見解、修法而定。

三、平常閱讀與練習:

(一)在刑事訴訟法的準備上,平常建議以補習班授課老師所編制的講義為主(教科書 ,看自己能力,行有餘力再閱讀),解題書為輔。講義是將自身刑訴的基本概念、爭點建立,但考生常常遇到的問題並非沒有唸書,而是沒有辦法在唸書後有效的將自己所念的知識有系統的輸出在考卷上。因此,可以借用閱讀解讀書,學習老師的解題架構並進而建立自己的解題架構,而能有效的將自己所念的輸出在考卷上。

(二)而在平常練習上,建議同學再閱讀之外,需常練習寫考題。除藉由練習考題增加自己寫題的手感外,藉由考題的練習,也可以檢視自身所念的,所建立的解題方法,是否能夠有效或於時間限定內於考卷上顯現。

四、考試需注意事項

(一)形式面

(1)考試時間(平常要練習解題)、
(2)大題小作、小題大作(版面)、
(3)分點分項分段(版面閱讀上舒適且會建立答題的邏輯感)
(4)字體工整(此部分不是說字要寫得多漂亮,但盡量工整,讓改題老師看得懂)

(二)實質面

(1)針對問題回答:許多同學考試尚未看清楚考題,答非所問而喪失該拿到的分數
(2)爭點學說實務意見併陳:當考題涉及到學說與實務爭議時,要不偏廢的將學說與實務見解一併寫出,並說明自己採取哪一說的理由。
(3)邏輯清晰: 在考題的呈現上,需呈現有層次感的思維邏輯,不要呈現跳耀式的思考,方才能獲得改題老師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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