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懶人包
活動摘要:
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
考試資格時間
初等考簡介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為配合用人機關之任用需求,爰自民國87年起首次舉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又同法第15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得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本考試無學歷限制,採筆試方式行之,及格人員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另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報考資格--18歲以上,不限學歷皆可報考
備註--本項考試免附繳學歷證件
報名日期--公務人員初等考試:110.10.26 - 110.11.04
考試日期--公務人員初等考試:111.01.08 - 1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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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成績計算
1.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2.前項考試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初等考試科目,只考選擇題
(一)普通科目:
等別 | 普通科目 |
初等考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二)專業科目:
行政類科 - 考科較無門檻,適合所有考生投考,缺額多上榜機會高
商管類科 - 商學、管理相關考科,考試機會多,投資報酬率高
法學類科 - 法學相關類科,適合具備法律基礎知識的你
類科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1.法學大意;※2.行政學大意 |
人事行政 | ※1.法學大意;※2.人事行政大意 |
社會行政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勞工行政 | ※1.法學大意;※2.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
教育行政 | ※1.教育法規大意;※2.教育學大意 |
財稅行政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會計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金融保險 | ※1.貨幣銀行學大意;※2.保險學大意 |
統計 | ※1.資料處理大意;※2.統計學大意 |
經建行政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廉政 | ※1.公務員法大意(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與財產申報) ; ※2.法學大意 |
地政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交通行政 | ※1.運輸學大意;※2.交通行政大意 |
電子工程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圖書資訊管理 | ※1.圖書館學大意;※2.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
分發名額內容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考試地點--分八考區舉行,包括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錄取分發區--考取後填選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初等考和高普考一樣,考取後依照成績及志願表,分發到全國各地,初等考的種類也很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考生;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除了讓你擁有一輩子的好工作外,也能擁有好生活。初等考起薪大約三萬,考取後有穩定的工作後,多數人會繼續參加內部升等考及準備高普考、地方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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