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劉o辰-花蓮志光數位學院
112年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劉o辰-花蓮志光數位學院
| 公法 | 私法 | |
| 基本權利之適用 | 憲法所保障可以對抗國家所有公法法律之公權利(基本權) | 僅有間接效力,須透過私法之概括條款,始能產生「第三人效力」 |
|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 |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 無適用 |
| 行為方式 | 行政機關在公法內始能行使公權力 | 行政機關與人民平等,不能行使公權力為行政處分 |
| 強制執行 | 得依行政執行手段行使公權力 | 需經民事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
| 法律途徑 | 經訴願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 | 由普通法院審理 |
| 損害賠償 | 依國家賠償法負國家賠償責任 | 依民法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112年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劉o辰-花蓮志光數位學院

題庫班對我而言是上榜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因為有好的師資提點我重點,讓我特考成績比模擬考進步許多。

志光數位學院的優點是上課時間很彈性,可以自己安排進度,即使有半年的時間在服役,還是可以把課程上完,這點非常好,也是我選擇志光數位學院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