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一般警察四等,起薪上看6萬,警察招考資訊
活動摘要:
考取後分發至全國警察機關服務,從事維護社會安定的工作,適合個性熱心公益、樂於助人的人。工作內容考試資訊預約試聽06-2058506
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全覽
二等類科
一般警察二等
- ◎ 1. 國文 (作文 80%、測驗 20%)
- ※ 2. 憲法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 50%、英文 50%)
三等類科
一般警察三等
- ◎ 1. 國文 (作文 80%、測驗 20%)
-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 30%、法學緒論 30%、英文 40%)
四等類科
一般警察四等 (消防以外類別)
- ◎ 1. 國文 (作文 80%、測驗 20%)
- ※ 2. 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50%、法學緒論 50%)
- ※ 3. 英文
四等類科
一般警察四等 (消防類別)
- ◎ 1. 國文 (作文 80%、測驗 20%)
-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30%、法學緒論 30%、英文 40%)
專業科目全覽
三等類科
行政警察人員
- ◎ 3. 行政法
- ◎ 4. 行政學
- 5.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6. 心理學
- 7. 公共政策
四等類科
行政警察人員
- ◎ 4. 警察法規概要 (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 5. 犯罪學概要
- ◎ 6. 刑法概要
三等類科
外事警察人員
-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4. 國際公法
- 5. 國際關係
- 6. 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 7. 外語口試(英語、日語) (選試科目)
三等類科
消防警察人員
- 3.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 4. 建築防火
- 5. 微積分
- 6. 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 7.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四等類科
消防警察人員
- ◎ 3.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 ◎ 4. 火災學概要
- ※ 5.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受訓&薪水
| 受訓地點及時間 | |
| 二等及三等 | 教育訓練22個月,消防警察人員以外各類別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消防警察人員類別第一階段於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實施,第二階段至消防機關實施實習訓練,第三階段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實務訓練2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24個月。 |
| 四等考試 | 教育訓練12個月,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四、五總隊執行、「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執行、「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執行,結訓後統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製發結業證書;實務訓練6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18個月。 |
| 薪水待遇 | |||
| 等別 | 職稱 | 官職等俸級 | 警察薪水(含超勤加班費) |
| 警察三等 | 科員、分隊長、隊員 | 警正四階本俸三級 | 約 70,000~78,000 元 |
| 警察四等 | 科員、分隊長、隊員 | 警佐三階本俸三級 | 約 59,000~67,000 元 |
| 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 |||
| 分發工作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 行政警察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
| 消防警察人員 |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 工作範圍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
| 外事警察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保護外僑及處理涉外案件(外事警官隊、各縣市外事組)。 |
| 犯罪防治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研究犯罪之原因與因素、規劃防治及降低其策略、犯罪矯正。 |
| (預防組) | ||
| 警察法制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家戶訪查、外事處理等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事項。 |
| 交通警察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交通秩序的整理改善以及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與鑑定等交通安全工作。 |
| (交通組) | ||
| 水上警察人員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 採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漁業巡護及海洋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等工作。 |
課程規劃
豐沛輔考資源

師資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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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們都在志光數位學院上榜 | |
| 下一個就是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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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O妮-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 |
| 8個月考取! | |
| 最基本的警察法跟警察職權行使法多是環環相扣,像集會遊行法跟警械使用條例,法條很少但一定要背起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法條就相對比較多,老師是拆成總則跟分則去教學,也會再細分段落提供一些背法條的技巧跟口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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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翰-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 |
| 上榜的朋友推薦我的! | |
| 刑法是我最喜歡的,課程我聽了3次,上課內容非常清楚有條理並且一樣用故事的方式帶入題目,更有身歷其境的感覺, 並且是個很實際的老師,判例、法條什麼要背什麼不用背都會說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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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O耀-一般警察四等消防警察 |
| 3個月考取!應屆畢業即考上! | |
| 我的課程包括題庫班,老師會提供老師自己命題的題目,讓學生逐步掌握出題老師的思路,老師會提供解題技巧,需要背誦的題型也會教導口訣,學生只要跟著完成,之後面對題目會更游刃有餘,也會增加自己的自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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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O庭-一般警察四等消防警察 |
| 4個月考取! | |
| 基本上補習班給的講義內容都是精華並濃縮,除了講義以外也可以再參考火災學聖經裡的內容,不但可以幫助理解章節內之間的連貫性,同時也可以加深對於內容的印象。 而在應對申論與選擇時,如同消防法規一樣,多寫筆記,勤練考古題,統整自己的筆記與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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