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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佳里區延平路106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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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7: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志光文理短期補習班佳里分班-南市教社字第1081489617號

【本月優惠】113司法特考|非本科也能闖盪司法界|3月優惠中

活動時間:2024/02/29 00:00 至 2024/03/31 20:30止

標籤: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四等   司法特考五等   法院書記官   監所管理員   法警  

活動摘要:

準備迎接司法特考挑戰?佳里志光為您提供專業助力,助您登頂法律之巔。立即掌握報名與備考詳情!司法特考約每年5月報名、8月固定招考,係因應用人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之業務需要而舉辦,招募和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職缺。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四、五等,分為檢審、司法行政職系及矯正職系。規劃個人專屬課程就在06-7236776佳里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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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專業科目一科)
報名函授114年度正規全套課程,提供【超前進度班-法緒】0元加購
*觀看期限至113/8/31
113司法特考 開課表
科 目 開課日期 堂 數
基礎刑法 已開課 4
基礎民法 已開課 4
基礎行政法 已開課 6
行政法 已開課 40
憲法 已開課 10
國文(作文+測驗) 已開課 9
法學緒論 已開課 21
英文 已開課 10
刑法 已開課 36
刑事訴訟法 已開課 26
民事訴訟法 已開課 20
民法 已開課 40
法院組織法 已開課 14+選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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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姐分享

聽聽學長姐怎麼說-考取心得

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考取心得 陳O崗
數位課程最大優點就是可針對自己狀況調整上課速度,對於不懂地方可重複觀看,提高學習效率。志光數位還有提供超級解惑王、每月定期申論練習及批改和讀書會考題討論,讓我對申論題寫作不再害怕,申論實戰模擬考更是強力推薦。
 
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考取心得 楊O靜
備考到上榜我花了三年的時間,第一年我報名志光數位學院視訊班,視訊班的好處在於,可以依自己的行程安排上課時間,還能自己調整老師上課的速度以及回放,不用擔心老師講太快或太慢,上課環境也很安靜,這對於怕吵鬧的我來說,是再好不過的地方。而且每當看到旁邊的同學比你認真在跟課的時候,壓力會因此增加而不敢讓自己太鬆懈。起初剛開始上課有些吃力,因為是全新的領域,尤其是申論題不知該從何下手,幸好數位學院在每個月都會針對每一個考試科目,請老師出一題申論寫作給我們練習,老師會在批改後給我們答題建議,此外我也有參加申論寫作班,這些練習讓我對申論題的答題水準進步許多。我也會參加數位學院舉辦的全真模擬考,不僅可以讓自己提早了解國考的所有流程,也能透過模擬考成績讓自己了解哪些科目需要再加強。
 
司法特考四等-法警 考取心得 吳O憲
 因為自己是非本科系的學生,自己準備考試應該會困難,對於一般的考生而言,補習班的幫助很大,但是有這麼多間補習班以及上課的模式要怎麼選擇 ?我透過網路上的前輩分享,發現交通行政的考生幾乎都會選擇志光,而其上課的方式分成面授、數位學院以及函授。
其中我覺得「面授」的優點為可以與老師直接接觸,有遇到課程或是申論題寫作技巧方面的問題,可以第一時間取得老師的建議,但是缺點是上課時必須非常專注,不能隨時暫停,而且必須回家再把筆記的內容詳細整理一次;「函授」則是適合無法長時間專注,可以將課程內容暫停,彈性搭配自己適合的讀書時間,但是無法馬上將課程不懂的內容或是申論題遇到的瓶頸向老師詢問;至於「數位學院」則介於兩者之間,所以我選擇了這個。

 


歷屆試題下載
 
司法三等
司法官 公證人
觀護人(少年事件) 觀護人(社會工作)
家事調查官 心理輔導員
心理測驗員 司法事務官(法律)
檢察事務官(偵查) 檢察事務官(財經)
法院書記官 監獄官
司法四等
法院書記官 監所管理員
法警 執行員
執達員  
司法五等
庭務員 錄事
考試資源
線上測驗 考取心得
考取學員專訪 歷屆考古題綜合

學習方式

考試資訊

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113.4.30~113.5.9
考試日期:113.8.10~113.8.12

三等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具有下列各類科組應考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
公立或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行政執行官限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或其所修課程與應試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
*監獄官應考年齡須在55歲以下。


四等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
公立或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法警、監所管理員應考年齡須在45歲以下

五等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不限學歷科系。


三等應考科目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公證人 3.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4.民法 5.英文 6.商事法 7.民事訴訟法 8.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觀護人
(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3.刑法 4.社會工作概論 5.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6.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 7.諮商與輔導 8.犯罪學
觀護人
(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
3.刑法 4.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5.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6.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 7.諮商與輔導 8.犯罪學
行政執行官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民法 5.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6.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7.民事訴訟法 8.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司法事務官
法律事務組
3.刑法 4.民法 5.刑事訴訟法 6.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7.民事訴訟法 8.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法院書記官 3.刑法 4.民法 5.刑事訴訟法 6.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7.民事訴訟法 8.強制執行法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3.刑法 4.行政法 5.刑事訴訟法 6.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7.智慧財產權法 8.強制執行法
檢察事務官
財經實務組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5.中級會計學 6.銀行實務 7.稅務法規 8.審計學
檢察事務官
電子資訊組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電子學與電路學 5.計算機網路 6.資通安全 7.系統分析 8.程式語言
檢察事務官
營繕工程組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政府採購法 5. 營建法規 6. 施工法 7. 結構分析 8. 結構設計
監獄官 3.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4.監獄學 5.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6.刑事政策 7.諮商與矯正輔導 8.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四等應考科目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法院書記官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行政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法警

3.刑事訴訟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法院組織法 6.※行政法概要

執達員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強制執行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執行員

3.◎民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5.強制執行法概要 6.※行政法概要

監所管理員

3.◎監獄學概要 4.※刑法概要 5.◎犯罪學概要 6.※監獄行刑法概要

五等應考科目

普通科目
1.※國文 2.※公民70%與英文30%
類科 專業科目
錄事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庭務員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備註
1.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為申論式試題。2.四等除「監獄學概要」、「犯罪學概要」申論式試題占60%、測驗式試題占40%外,其餘混合式試題科目,申論式試題與測驗式試題各占50%。
3.五等「國文」題數總計45題,其中單選題35題(每題2分);複選題10題(每題3分),占分比重單選題為70%、複選題為30%。

工作內容及缺額
等級 類科 工作內容
三等 觀護人 選試社工:執行保護管束、附條件緩刑、緩起訴處分、社會勞動…等案件。
選試少事:責付、收容少年之調查、輔導;督導執行安置及感化教育…等事項。
書記官 負責記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項。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檢查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1.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2.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3.襄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60條所定之其他執權。
財經實務組
電子資訊組
監獄官 負責管教區戒護管理,人員勤務分配、督導執行成效,收容人違規及突發事件之處理。
四等 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裁判及其他書費正本之製作,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
法警 辦理偵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等。
執達員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
執行員 協助辦理工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等事項。
監所管理員 負責各項戒護,包含舍房、工場、收容人管理;門衛、檢查站安全警戒;收容人身體及物品、設施及場社…等安全檢查事項。
五等 錄事 製作並送達傳票、公告判決主文及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前案資料查詢…等事務。
庭務員 擔任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常見問題

Q:司法官工作內容為何?
錄取司法官後,主要分發到司法院及法務部,其工作內容如下:
1.分發至司法院擔任法官:主要工作為辦理民、刑事案件審判,由各法院院長視業務狀況核派加班或出差。
2.分發至法務部擔任檢察官:主要工作為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
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需配合業務輪值、加班或出差。

Q:不是法律系可以考司法特考嗎?

除三等的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需政治、法律等相關科系,及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需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等相關科系外,
其餘類別非法律系都可以報考。

Q:司法特考有報考年齡限制嗎?

三等18歲以上(監獄官:18歲~55歲);四等18歲以上(監所管理員、法警:18~45歲);五等18歲以上。

Q:司法特考體能測驗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
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 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Q:司法特考考什麼?

司法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驗及口試,筆試包括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體能測驗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實施
(僅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需參加)。

在職甘苦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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