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一般警察三等行政警察-林O妤-林口志光數位學院
選擇函授課程是因為想省下上正課需花費的交通時間以及可以彈性安排自己的讀書進度及休息時間。
公職.國營.證照.研究所
公職.國營.證照.研究所
| 公法 | 私法 | |
| 基本權利之適用 | 憲法所保障可以對抗國家所有公法法律之公權利(基本權) | 僅有間接效力,須透過私法之概括條款,始能產生「第三人效力」 |
|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 |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 無適用 |
| 行為方式 | 行政機關在公法內始能行使公權力 | 行政機關與人民平等,不能行使公權力為行政處分 |
| 強制執行 | 得依行政執行手段行使公權力 | 需經民事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
| 法律途徑 | 經訴願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 | 由普通法院審理 |
| 損害賠償 | 依國家賠償法負國家賠償責任 | 依民法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選擇函授課程是因為想省下上正課需花費的交通時間以及可以彈性安排自己的讀書進度及休息時間。

今年二月底開始對未來感到迷茫 ,輾轉得知一般警察四等行政這個考試便想轉換跑道試試看,準備時間短暫,所以結果才顯得那麼珍貴,備考期間謝謝那些相信我會上的人。我成功了!

「我高職的時候,就讀的是資訊科,但自從高一讀書時,我便知道自己讀錯了科系,學校教的基本電學或者電子學,我不僅聽不懂也沒有興趣,也因此在學校總是一天又一天的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