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快報】114年社工師,准考證優惠全套折3000元
活動摘要:
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每年招考二次,114年第二次招考預計114.04.08(二)~114.04.17(四)報名,114.07.26(六)~114.07.28(一)考試,科目與高考社會行政相似,公職/證照同時擁有,速洽豐原至光。
考試規劃
志光×超級函授 專業課程規劃 王品曦 老師◎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安 琦 老師◎社會工作 張 庭 老師◎社會研究法 *課程詳情歡迎加入LINE好友預約 在職考取 社工師 半年考取 社工師 應屆考取 社工師 快速考取 社工師
第一次
社工師
高普考
社會行政
第二次
社工師
地方特考
社會行政
初等考
社會行政社工師專業課程規劃
循序漸進 經驗豐富名師群,從基礎架構循序漸進教學,實力整體提升。
強化解題力 名師從歷屆分析考點帶領解題,精準掌握答題重點,強化作答能力。
重點加強 年度時事、章節重點完整掃描,修法時事一次補足!×名師好口碑打造上榜實力
課程特色
將理論以簡單易懂的方式陳述,配合講義說明,使上課的過程有趣,且學理能快速的被理解記憶。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課程特色
透過完整架構,條理化呈現各章節核心觀念脈絡,幫助考生更輕鬆掌握重點內容,強化理解與記憶。
◎社會政策立法課程特色
考古題整理清楚,配合考題輕鬆抓住考題的方向。教材以考試取向撰寫,淺顯易懂,適合準備考試。
8.24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王品曦
8.10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張庭
8.23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張庭
9.12
社會工作
安琦
9.13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安琦
7.8
行政法
子雲
8.23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張庭
9.12
社會工作
安琦
12.18
社會學
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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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超級函授】課程讓我可以在路途中隨時使用手機APP看課,再利用APP內的功能整理筆記,課本及重點整理真的是精華,外出時攜帶薄薄的重點整理,隨時可在通勤車程上翻閱,加深專業科目印象!
何○涵社會工作、社會工作直接服務老師不管是在教材上或是在函授課程,都非常仔細且有規則的整理出必考重點,考前也有適合衝刺的重點整理複習,能夠更容易抓到考點精髓,最重要的是老師時常結合實務經驗針對歷屆申論解題,能夠更加深印象。
陳○佳社會工作老師的教學方式深入淺出,即使是複雜的理論與難懂的概念,也能透過實務案例一一拆解。對於沒有實務經驗的學生來說,她的舉例與說明極為重要,能幫助我們將抽象內容轉化為具體圖像
陳○瑄超級函授有提供申論題批改,在大學時這部份很少會有老師特別訓練到,所以對於要考社工師的夥伴真的很推申論題批改,一方面書寫過程可以再次複習,一方面也是練習申論題的架構,提升實際考試上的臨場反應。
考試報名資訊
考試資源 | ||||
114第一次考試簡章 | 114第二次考試簡章 ![]() |
歷屆試題下載 | 優秀錄取榜單 |
114 專技高考 社會工作師 | ||||
第二次考試 | ||||
報名日期:114.04.08(二)~04.17(四) | ||||
考試日期:114.07.26(六)~07.28(一) | ||||
准考證下載:114.7.16(三)~8.8(五) |
報考資格 | ||||
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領域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一、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五年以上,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二、外國社會工作師證書及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三、曾任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講師三年以上、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二年以上、教授一年以上,講授相關學科至少二科,並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任教年資,依教育部發給之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證書所載年資起算年月計算之。兼任年資折半計算。 |
115年度 考試科目 | ||||
◎1.社會工作 | ◎4.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得申請免試) | |||
◎2.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得申請免試) |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
◎3.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 ||||
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考選部114.2.26公告修正草案 刪除2科 (國文、社會工作管理),實習修正為 增訂實習規範,二次以上應在不同機構進行。(若在同一機構不同單位實習者,應敘明實習內容差異性,並由不同實習督導認定。)施行日期自114.10.1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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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相近,可以一起準備 |
類別 | 高考 | 地方特考三等 | 高考 | 地方特考三等 | 普考 | 地方特考四等 | 地方特考四等 | |
類組 | 公職社工師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社會工作 | ||||
考試日期 | 每年7月 | 每年12月 | 每年7月 | 每年12月 | 每年7月 | 每年12月 | 每年12月 | |
共同科目 | 不考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測驗) | ||||||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
專業科目 | 1.社會工作實務 | ◎3.行政法 | ※3.行政法概要 | ※3.行政法概要 | ||||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4.社會工作概要 | 4.◎社會工作實務概要 | ||||||
2.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5.社會學 |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5.◎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 |||||
6.社會工作 | ||||||||
「◎」符號者,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均為申論式試題。 | ||||||||
班導 小提醒 |
公職社工師 須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始可報考。 |
考取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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