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技高考】114社會工作師 溫暖而堅定的存在
活動摘要:
社會工作師運用專業技術與方法,協助人們解決或預防問題,並促進人們生活福祉的一種專業工作。社會工作師主要的目的在協助個人、團體或社區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增強問題解決能力,以強化個人、團體或社區社會功能的運作,預防問題的發生。新營、柳營、鹽水、後壁、東山、白河等地區補公職、國營 、教師考試最佳首選,專業輔考就找新營志光06-6352141。
考試時間資格
考試時間 | |
報名日期 | 專技高考第一次社會工作師考試:113.10.15(二) - 10.24(四) 專技高考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114.04.08(二) - 04.17(四) |
考試日期 | 專技高考第一次社會工作師考試:114.02.08(六) - 02.09(日) 專技高考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114.07.26(六) - 07.27(日) |
簡 章 | 114年第一次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簡章 |
應考資格 | |
畢業資格 | (1)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之學校系所畢業 (2)非公告之學校系所: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下列五領域十五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總計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認定標準,附表 |
實習證明 | (1)民國 102 年之後畢業者: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 (2)民國102 年之前畢業者,應考人可出具登錄有實習成績之學校成績單。 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98 年之前畢業者,應由學校出 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98 年至 102 年之前畢業者,則應由學 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及實習內容之實習證明。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詳情
考試科目
社會工作師考試「國文(作文)」1 科為普通科目,其餘各科目均為專業科目。當中除國文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
專業科目 | ◎2.社會工作 ◎3.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4.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5.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6.社會工作管理 ◎7.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投考組合分析
![]() |
![]() |
![]() ![]() |
雙效學習

諮詢課程
高普考|初等考|佐級|地方特考|警察考試(一般)(內軌)|司法考試|國營事業|教師甄試(檢定)|教師資格考|外交特考|身心特考|民航特考|教保員|泛國營事業|地政士|專技高考|專技普考|會計師|記帳士|郵局|鐵路特考|台電|台菸|中油|中鋼|台糖|台灣自來水|社工師|金融基測|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超級函授|金榜函授|高效函授|超級考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