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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新營區三民路76之2號

06-6352141

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8: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志光文理短期補習班新營分班-南市教社字第1111367389號

每周六 下午14:00【關務.移民.外交.民航】外語系公職 考情說明會

活動時間:2023/10/01 00:00 至 2023/09/30 23:30止

標籤: 關務特考三等   關務特考五等   關務特考四等   民航特考三等   民航特考四等   移民署特考三等   移民署特考四等   外交特考三等   外交特考四等  

活動摘要:

公職考試設有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對外語能力好的考生有利,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新營、柳營、鹽水、後壁、東山、白河等地區補公職、國營、教師考試最佳首選,專業輔考就找新營志光06-6352141。

關務特考

外語優勢 接軌國際!!四大推薦類科:
關務特考、外交特考、移民特考、民航特考

 

關務特考(海關特考):
設有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通常約於每年3、4月招考,關務特考(海關特考),考試科目較少,英文佔分較高,少了專業科目的壓力,對英文能力好的考生有利。且與「高普考」、「地方特考」等有重疊,經由投考組合規劃,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關務特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錄取分發至關稅總局暨各地區關稅局任用,主要工作為:進出口通關作業、行李檢查、驗貨、分估、查價、事後稽核、押運、查緝、緝案處理、法務處理及一般行政等內外勤業務。因職務之特殊性,較一般公務人員享有更高之專業加給,並享有公務人員資格及優渥福利。

關務特考考試科目

三/四等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緒論、憲法

五等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文商類組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財稅行政

 
◎1.英文、2.行政法、3.民法、4.財政學、5.國際貿易實務
一般行政

 
※1.英文、※2.經濟學概要、3.行政法概要
關稅法務

 
◎1.英文、2.行政法、3.民法、4.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5.關稅法規
關稅會計

 
◎1.英文、2.審計學、3.政府會計、4.中級會計學、5.成本與管理會計

※1.英文、2.會計學概要、3.會計審計法規概要(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關稅統計

 
◎1.英文、2.統計學、3.經濟學、4.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5.抽樣方法


 
※1.英文、2.統計實務概要、3.統計學概要

 

技術類科

類科 試別 專業科目
資訊處理

 
◎1.英文、2.資料結構、3.資料庫應用、4.資訊管理、5.資料通訊


 
※1.英文、※2.計算機概要、3.程式語言概要
機械工程
◎1.英文、2.熱工學、3.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4.自動控制、5.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1.英文、2.機械力學概要、3.機械原理概要
 
電機工程
◎1.英文、2.電力系統、3.電子學與電路學、4.計算機概論、5.電機機械
 

※1.英文、2.基本電學、3.電工機械概要
 
化學工程
◎1.英文、2.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3.儀器分析、4.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5.有機化學
 

※1.英文、2.有機化學概要、3.分析化學概要
 
紡織工程
◎1.英文、2.紡織機械學(包括應用原理、設備流程)、3.紡織品檢驗學、4.人造纖維與絲線加工學、5.紡織學與織布學(包括不織布)
 

※1.英文、2.紡織纖維學概要、3.織物組合與分析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
◎1.英文、2.放射物理與輻射安全、3.原子能法規、4.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5.密封放射性物質(包括非密封放射性物質)
 
藥事 
◎1.英文、2.藥理學與藥物化學、3.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4.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5.藥事行政與法規
 
船舶駕駛 
◎1.英文、2.航海學、3.船藝學、4.船舶操作與船舶通訊、5.船舶管理與安全(包括避碰規則)
 

※1.航行當值大意、※2.航海船藝大意
 
輪機工程 
◎1.英文、2.柴油機、3.船用電學、4.輔機、5.輪機管理與安全
 

※1.輪機工程大意(包括柴油機大意與輔機大意)、※2.輪機當值大意
 


 

外交特考

外交特考:
薪水豐厚,外交部公務員待遇良好,堪稱是最高薪的國家公務員。外交領事人員在國內任職時,待遇主要包括本俸、外交領事人員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僅限主管支領)及其他部分,包括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眷屬喪葬等補助項目。外交領事人員前往世界各地工作,駐外期間薪水及加給以美金計算,派任越偏遠或動亂的地區,就越有機會支領廿、卅萬元月薪,超高的薪酬令許多人心動不已,立志通過特考,成為雲遊四海、報效國家的職業外交官。

外交特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考取後分發至外交部門,涉外事務的工作內容以及宏觀的國際視野,邊工作邊環遊世界不是夢想,體面、光榮,更有機會第一線參與國內、外大事,派任駐外更是賺足養老金的好機會!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外交領事人員 外交部 1.辦理各項涉外事務,秉承政府訓令執行外交政策。代表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進行談判及協商,並透過此一過程增進國家利益。
2.辦理接待訪賓之禮賓工作,包括機場接送、宴會安排、參訪導覽及傳譯等工作。
3.保護居住在國外之我國僑民,協助本國各政府機關蒐集本國所需各種資訊。
4.辦理護照製發、外國人訪台簽證及文件證明等領事事務業務。
5.在駐外館處兼辦有關外交事務之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外交行政人員 外交部 1.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2.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三等外交領事人員共同科目:國文、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兩岸關係30%及比較政府與政治40%)
四等外交行政人員共同科目:國文、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兩岸關係30%及比較政府與政治40%)、英文
外交三等:
類科 組別 專業科目
外交領事人員
英文組
 
◎1.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2.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3.國際關係及近代外交史
◎4.國際經濟
◎5.國際傳播

法文組
 

德文組
 

日文組
 

西班牙文組
 

阿拉伯文組
 

韓文組
 

俄文組
 

義大利文組
 

土耳其文組
 

馬來亞文組
 

泰文組
 
國際法組 1.外交實務英文寫作
2.國際公法
◎3.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4.國際海洋法及人權法
5.國際私法、條約法與條約締結法
 
外交四等:
類科 組別 專業科目
外交行政
人員
行政組 ◎1.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2.會計學概要
◎3.行政學概要
資訊組 ◎1.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2.資訊安全及網路管理概要
◎3.系統分析與設計及資料庫應用概要
 

移民特考

移民署(移民行政)特考: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及第89條規定略以,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執行非法入出國及移民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官)。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業務性質具特殊性,爰建請申辦移民特考並施以專業訓練,以羅致符合業務需求之專業人才。考試錄取人員主要係分配至專勤事務大隊、國境事務大隊、收容事務大隊等業務單位。

移民署(移民行政)錄取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及第89條規定略以,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內政部移民署於執行非法入出國及移民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官)。
內政部移民署業務性質具特殊性,爰建請申辦移民特考並施以專業訓練二、三等8個月、四等5個月,以羅致符合業務需求之專業人才。


移民特考考試科目
三/四等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緒論、憲法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移民行政 三等 ◎1.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2.行政法
◎3.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4.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5.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四等 ◎1.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4.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移民特考考試科目
三/四等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緒論、憲法
等別 類科 專業科目
三等 飛航
管制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航空運輸
飛航
諮詢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資料處理
航空
通信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通信原理;5.計算機概論
飛航
檢查
◎1.英文;2.飛航作業規則;3.航空資訊專業知識;4.航空航行學;5.飛機飛行原理
航務
管理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運輸學;5.航空安全管理
適航
檢查
◎1.英文;2.適航作業規則;3.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系統;4.飛行原理;5.航空電子
 
等別 類科 專業科目
四等
飛航
諮詢

◎1.英文、2.英語會話、3.航空氣象學概要、5.電子計算機概要
 
航空
通信
◎1.英文、2.英語會話、3.基本電學、4.通信原理
航務
管理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飛行原理

民航特考

民航特考:
民航人員的工作任務挑戰性高,以飛航管制而言,工作內容包括航空器在起飛、降落及飛航途中,需經由地面飛航管制人員,利用目視、雷達及其他輔助性自動化資訊裝備,並透過無線電通信,直接提供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

民航特考錄取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飛航管制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所屬全國各地區服務 飛航管制即為「空中交通管制之服務」,航空器在起飛、降落及飛航途中,需經由地面飛航管制人員,利用目視、雷達及其他輔助性自動化資訊裝備,並透過無線電通信,直接提供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
飛航諮詢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所屬全國各地區服務 負責提供臺北飛航情報區之飛航情 報,並與國際飛航情報單位交換各項 動態與靜態資訊之業務,並在臺北、 桃園、高雄等機場之飛航諮詢台等地 點輪值。
航空通信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所屬全國各地區服務 處理航空通信業務:
一、固定通信服務。
二、行動通信服務。
三、飛航資料監控。
航務管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 一、機場場面安全檢查、地面裝備機具、車輛、人員之管制及有關規章之擬訂。
二、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護。
三、機場之噪音監測及防制等。
四、違反機場禁限建之查報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查報及處置。
五、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
六、航空器異常/危險/失事等事件之查報與處置。
七、停機坪使用規則。

民航特考普通科目

 
民航三等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民航四等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民航特考專業科目

 
等別 類科 專業科目
三等 飛航
管制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航空運輸
飛航
諮詢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資料處理
航空
通信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通信原理;5.計算機概論
飛航
檢查
◎1.英文;2.飛航作業規則;3.航空資訊專業知識;4.航空航行學;5.飛機飛行原理
航務
管理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運輸學;5.航空安全管理
適航
檢查
◎1.英文;2.適航作業規則;3.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系統;4.飛行原理;5.航空電子
 
等別 類科 專業科目
四等
飛航
諮詢

◎1.英文、2.英語會話、3.航空氣象學概要、5.電子計算機概要
 
航空
通信
◎1.英文、2.英語會話、3.基本電學、4.通信原理
航務
管理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飛行原理

 註: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留單諮詢

離分校最近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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