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周日 下午15:00【警察專科學校】自然組/社會組 考情說明會
活動摘要:
新營志光輔導高中生考警專,課程規劃完整:正規班+衝刺班+考試班+總複習班、四次段考、兩次模擬考,班導師隨時與家長聯絡學生學習狀況!新營、柳營、鹽水、後壁、東山、白河等地區補公職、國營、教師考試最佳首選,專業輔考就找新營志光06-6352141。
招生資訊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筆試放榜日期 |
114年2月24日~3月6日 | 114年5月4日 | 114年6月6日 |
114年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第44期專科警員班>>簡章 |

你 不 可 不 知 的 警 專 5 大 優 勢 |
★ 只考4科,全部選擇題!(除國文含作文) |
★ 無科系限制,男女皆可報考 |
★ 免學費,未來2年再領津貼約38萬 |
★ 正式公務員月薪約55,000~60,000元 |
★ 晉升公務員!畢業後,通過特考分發就是正式公務員! |
警專新班開課
漸進式課程設計 累積上榜實力基礎架構班/
重點科目開基礎先修課,應考重點單元分析及正規上課模式,奠定基礎實力
-
掌握孩子學習進度最有效率
聯絡簿/ -
考試班&模擬考/
比照警專考試規格與模式舉行考試,製作全國成績排名 -
作文批改/
由老師出題、 批改,練習寫作累積實力 -
學習工具書/
數學公式與英文單字片語口袋書,隨時隨地都能學習

歷年招生數據
警專甲組招生名額
科別 | 交通管理科 | 科技偵查科 | 消防安全科 | 海洋巡防科 |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44期 | 95 | 5 | 190 | 10 | 356 | 44 | 108 | 12 |
科別 | 刑事警察科 | 交通管理科 | 科技偵查科 | 消防安全科 | 海洋巡防科 |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43期 | 190 | 10 | 95 | 5 | 190 | 10 | 134 | 16 | 108 | 12 |
42期 | 152 | 8 | 76 | 4 | 152 | 8 | 134 | 16 | 108 | 12 |
41期 | 76 | 4 | 76 | 4 | 76 | 4 | 134 | 16 | 108 | 12 |
40期 | 66 | 6 | 66 | 4 | 66 | 4 | 134 | 16 | 108 | 12 |
39期 | 33 | 2 | 33 | 2 | 33 | 2 | 139 | 16 | 72 | 8 |
警專乙組招生名額
科別 | 行政警察科 | 刑事警察科 | 保安警察科 |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44期 | 910 | 140 | 190 | 10 | 190 | 10 |
科別 | 行政警察科 | 保安警察科 |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43期 | 910 | 140 | 190 | 10 |
42期 | 880 | 120 | / | / |
41期 | 838 | 107 | / | / |
40期 | 567 | 73 | / | / |
39期 | 351 | 44 | / | / |
114年警專44期錄取分數及錄取率統計表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
甲組男生 | 749 | ||
甲組女生 | 71 | ||
乙組男生 | 1,290 | ||
乙組女生 | 160 | ||
合計 | 2,270 |
113年警專43期錄取分數及錄取率統計表
警專43期招生名額共計2,020名,報名人數4,915,錄取率41.09%。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
甲組男生 | 717 | 1,355 | 52.91% |
甲組女生 | 53 | 286 | 18.53% |
乙組男生 | 1,100 | 2,455 | 44.80% |
乙組女生 | 150 | 819 | 18.31% |
合計 | 2,020 | 4,915 | 41.09% |
112年警專42期錄取分數及錄取率統計表
警專42期招生名額共計1,670名,報名人數5,287,錄取率31.58%。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初試合格名額 | 最低錄取分數 | ||
---|---|---|---|---|---|---|---|
正取 | 備取 | 正取 | 備取 | ||||
甲組男生 | 622 | 1,355 | 45.90% | 622 | 321 | 201.75 | 136.25 |
甲組女生 | 48 | 341 | 14.07% | 48 | 60 | 281.25 | 242.25 |
乙組男生 | 880 | 2,659 | 33.09% | 880 | 264 | 242.00 | 221.25 |
乙組女生 | 120 | 932 | 12.87% | 120 | 60 | 303.75 | 286.25 |
合計 | 1,670 | 5,287 | 31.58% | 1,670 | 705 | / | / |
報考資訊
項目 |
報考資格條件 |
報考資格 |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25歲以下,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2.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 |
報考限制 | 1.現役軍人【不含現服替代役男】。 2.各軍警院校學生因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 3.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等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8年。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範圍命題以高中程度為原則,考試科目(含英文)只考四科,除了作文全都選擇題。
考試分為初試(筆試)及複試(體能測驗、體格檢查),經過努力學習便能達到錄取分數。
組別 |
成績計算 |
警專甲組 | 1.「國文」加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物理與化學」加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100分為滿分。 2.筆試科目任一科目缺考、有1科0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60分以上者,或「物理與化學」分數加權計分後未達低標準者,均不予錄取。 (低標準係:依該科分數高低,後50%者之平均分數計算,但0分者不計) |
警專乙組 | 1.「國文」、「英文」各加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100分為滿分。 2.筆試科目任一科目缺考、有1科0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60分以上者,均不予錄取。 |
一、初試(筆試):
組別 | 科別 | 筆試 |
乙組 | 行政警察科. 保安警察科 刑事警察科 |
◎1.國文(含作文佔40%);※2.數學乙;※3.歷史與地理;※4.英文 |
甲組 | 交通管理組 科技偵查組 消防安全科 海洋巡防科 |
◎1.國文(含作文佔40%);※2.數學甲;※3.物理與化學;※4.英文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1.考試命題範圍,依據現行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當年度應屆畢業生適用)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各考科之測驗目標設計試題,但非以課本內容為限。
2.各科(國文作文部分除外)均採電腦閱卷選擇題,區分為單選題、多重選擇題兩類。單選題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 多重選擇題每題 5 個選項各自獨立其中至少有 1 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皆不倒扣。 5 個選項全部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只錯 1 個選項可得一半分數,錯 2 個或 2 個以上選項不給分。 |
二、複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一)體能測驗
1.負重:男生負重4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女生負重3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
2.立定跳遠:男生不及195公分,女生不及140公分。
(二)口試標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專業觀念偏差者。
2.口吃或口齒不清者。
3.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消防、海巡工作。
(三)體格檢查標準,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檢不合格:
項目 | 體檢標準說明 |
四肢 | 1.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2.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3.雙下肢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不能自如者。 |
身體質量指數(BMI) | 男性質量指數未達18或超過28,女性質量指數未達17或超過26。 ※身體質量指數計算公式【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止, 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
視力 | 各眼祼視(不戴眼鏡)未達0.2以上者。但矯正視力達1.0以上者不在此限。 |
血壓 | 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90毫米水銀柱。 |
辨色力 | 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者。註:戴矯正片檢查辨色力者,以不合格論。 |
聽力 | 耳聾或重聽者。 ※聽力(音叉)檢查不正常者,請以純音聽力檢查確認,複試時一併繳驗檢查報告, 如未矯正之優耳(較好耳)聽力閾值超過55分貝為體檢不合格。 |
心血管 | 先天性心臟病及心血管疾病、心臟瓣膜疾病、動靜脈疾病、心臟節律或傳導異常。 ※指定醫院聽診檢查如有心臟雜音、心律不整或靜態心電圖檢查異常者, 請進一步做心臟超音波檢查或24小時心電圖確認,並請醫師判定有無上述心血管疾病, 複試時應繳交檢查報告(含靜態心電圖)及診斷證明書,本校依檢查結果審查, 如有上述任一心血管之疾病為體檢不合格。 |
肺部及胸部X光檢查 | 1.胸部X光檢查異常,肺部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須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 2.肺結核檢查陽性反應結果,於入校時須檢附診斷書證明無傳染之虞者,始可入校接受教育訓練;入校後如需接受後續療程方能痊癒者,則依本校專科警員班學則辦理 。 |
肝功能檢查(GOT、GPT) | 肝功能指數超過正常值2倍以上者。 ※肝功能檢查(GOT、GPT)報告,須請醫院註記正常範圍。 |
其它 | 1.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證明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狀態違常或癲癇,致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惟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證明,目前病情 穩定者除外。 2.患有法定傳染病,因公共防治需求,需隔離治療者。 3.其他重症疾病,無法治癒,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認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 4.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已清除者,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
未來展望
畢業後服務年限與賠償規定
1.專科警員班畢業學生服務年限規定為2年。服務年限之計算,自到職之日起算。但不包括服兵役期間在內。
2.畢業學生在規定服務年限內,因病、痼疾,不能執行公務,經公立醫院證明,並經內政部核准者,得不受服務年限2年之限制。
3.畢業學生經分發職務後,在服務年限內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
4.學生註冊入學時,應填具入學志願書,並由連帶保證人填具入學保證書各1份,送學校保存。
警專考試畢業後分發任職
科別 | 任職 |
警察類科 |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經營、犯罪預防、交通執法、群眾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未來依各人專長訓練及志願,甄選刑事、 交通、科技偵查等專業警察工作。 |
備註 | 分發任職以後之待遇福利,依中央消防、海巡、警政主管機關訂定之待遇福利為準。 |
Q&A
Q1: 讀警專有什麼好 ?
就讀警專在學 2 年免學費,不但可以減輕家中負擔,且每月有生活津貼 1 萬多元,畢業後一旦考過警察特考,每月薪水加津貼最高可達 6 萬左右,加上公務員的福利待遇,選擇警專讓你能提早規劃自己的未來,畢業就業一次搞定。
Q2: 警專甲組、乙組有何不同 ? 報考時如何選擇 ?
1.甲組招收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消防安全科、海洋巡防科學生,畢業後消防安全科視缺分發各縣市消防局、海洋巡防科分發海巡署艦 隊分署所屬單位,其他 3 科則分發各縣市警察局或其他警察機關,均擔任第一線外勤工作。
2.乙組招收行政警察科、保安警察科、刑事警察科學生,畢業後分發各縣市警察局或其他警察機關擔任第一線外勤工作。
3.報考時除依據高中所學選擇組別外,亦可依據興趣,擇 1 組別報考,不得同時報考 2 個組別。
選擇組別後,再就科別進行志願排序,不得跨組別選擇。
Q3:各組該如何分科錄取?
1. 考生僅能依甲組、乙組2個組別選擇其中1組報考,不得同時報考2個組別。
2. 選擇組別後,再就科別進行志願排序,不得跨組別選擇。如選考甲組,僅能選擇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消防安全科及海洋巡防科 4 個志願排序,不得跨選乙組行政警察科、保安警察科、刑事警察科;如選考乙組,不得跨選甲組。
3. 甲組考生成績除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錄取外,尚依考生所選組別之科別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Q4:警專畢業生出路如何?畢業後是否即分發警察、消防及海巡機關工作?
警專生畢業後經特考及格,警察類科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消防安全科由內政部消防署視缺分發;海洋巡防科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分發,男、女生一律分發第一線基層外勤工作,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
留單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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