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資格考、教師甄試、教保員,教師考試,考情說明會-崑山志光
活動摘要:
「教師資格檢定考」,擔任中、小學及幼稚園正式教師,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通過教檢考試取得教師證書。「教師甄試」,修完教育學分並通過教師資格考、取得實習合格證書,具有教師資格後,要進入學校成為正式教師的必經捷徑。
老師培育流程
教師資格考
考試資格 | |
幼兒園師資類科 | 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 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 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考試科目 | ||
檢定類科 | 共同科目 | 教育專業科目 |
幼兒園類科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
3.課程教學與評量 | ||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
3.課程教學與評量(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組) | ||
國民小學類科 | 1.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2.數學能力測驗 |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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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類科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
3.課程教學與評量 |
考試題型 |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寫作及綜合題。 |
數學能力測驗 |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計算或證明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教育理念與實務 |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課程教學與評量 |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各科試題研發小組應依考試時間與應試科目之不同,題型為選擇題、非選擇題及綜合題(得包括選擇、是非、配合與問答題) ※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命題如為選擇題型者,應為四選一之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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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 | |
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 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50。 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教師甄試
考試日程 | |
報名日期 | 每年5~8月 |
考試日期 | 每年6~8月 |
報名資訊 | 1.考情一覽表 2.至各縣市教師甄試網站下載報名簡章 |
考試資格 | |
公立幼稚園 | 具幼教合格教師證。 |
國民小學 | 具國小合格教師證。 |
中等(國中/高中) | 具中等合格教師證。 |
特殊教育(學前、國小、中等) | 具特教合格教師證。 |
備註 | 除普通科外,其餘類科需具備相關科系所(組)或條件才可報名參加。 詳情以考試簡章為準。 |
考試科目 | |
以下為大多數學校教師招考狀況,實際考科及題型,請以招考學校簡章公告為主。 | |
教甄科別 | 考試科目 |
公立幼稚園 | 1.國語文;2.幼教綜合科目;3.口試;4.教學演示;5.地方文史(部份縣市) |
國民小學 | 1.國語文;2.數學;3.教育綜合科目;4.口試;5.試教;6.地方文史(部份縣市) |
中等(國中/高中) | 1.國語文;2.教育綜合科目;3.專業科目;4.口試;5.試教;6.地方文史(部份縣市) |
特殊教育(學前、國小、中等) | 考試科目同上,但一般會加考「特殊教育」專業科目 |
公幼教保員
考試資格 |
1.具幼兒(稚)園教師證書者。 |
2.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
4.高中(職)學校畢業,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
5.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 |
6.符合報名資格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甄式,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 |
備註:各縣市招考資訊略有不同,請詳閱各縣市報名簡章。 |
考試日程 | |
報名日期 | 分第一學期5~6月報考、第二學期11~12月報考。 |
考試日期 | 依各縣市公告招考日期為準。 |
報名簡章 | 公幼教保員考情一覽表 |
考試科目 | |
各縣市甄選細節略有差異,請依各縣市招考簡章公告為準,以下僅提供做為參考。 | |
初試考科及命題內涵(採選擇題題型) | |
考試科目 | 命題範圍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1.幼兒生理動作、健康與安全。 2.幼兒認知發展與輔導。 3.幼兒語言發展與輔導。 4.幼兒社會情緒發展與輔導。 5.特殊幼兒情緒障礙輔導。 5.幼兒教保行政、法令與政策。 6.幼兒園、家庭與社區。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1.課程設計。 2.教材教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教學與學習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
複試(口試) | |
(一)採試教及口試方式進行。 (二)口試採題庫抽題 ,每名應試10分鐘,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三)試教採題庫抽題,試教前15分鐘押籤決定試教單元主題。試教時間均為10分鐘,不得附教案,應考者除了複試承辦單位所準備之資料或主題外,不得攜帶任何物進場。 (四)口試及試教現場,逾排定時間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
考試資源
考 試 資 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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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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