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 登入
講座紀錄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21號

06-2430107

週一至週五 12:00-21:00 週六、日公休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志光文理短期補習班永康分班-南市教社字第1060703774號

【 司法特考】司法需用人數創新高,把握考取好時機

活動時間:2025/04/12 00:00 至 2025/04/30 21:00止

標籤: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四等   司法特考五等  

活動摘要:

司法特考-監所管理員.書記官.法警.執行員.執達員.錄事.庭務員.新班開課 上榜生推薦永康志光數位學院

考情資訊




司法三等 18歲以上(監獄官:18歲~55歲),大學以上學歷
2.部分考試類組,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1)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大學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相關系所畢業。
(2)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大學以上學校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司法四等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監所管理員、法警應考年齡上限為45歲以下)
司法五等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體格檢查 部分類科因工作特殊,須備一定的體格條件,詳請請參考簡章
114年司法特考簡章---尚未公告
 
113年司法特考考情資訊
報名日期 114.04.29(二)-05.08(四)
筆試時間 第一試筆試 114.08.09(六)-08.11(一)
第二試體能測驗 114.11.22(六) -11.23(日)
第二試或第三試口試 114.12.27(六) -12.28(日)
放榜日期  尚未公告
113年司法特考>>簡章

考試介紹

三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三等各類科 1.國文(作文.測驗)
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類科 專業科目
觀護人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犯罪學
6.社會工作概論/少年事件處理法
書記官 1.刑法
2.民法
3.刑事訴訟法
4.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5.民事訴訟法
6.強制執行法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1.刑法
2.行政法
3.刑事訴訟法
4.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5.智慧財產權法
6.強制執行法
財經實務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證卷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中級會計學
4.銀行實務
5.稅務法規
6.審計學
電子資訊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電子學與電路學
3.計算機網路
4.資通安全
5.系統分析
6.程式語言
監獄官 1.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2.監獄學
3.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4.刑事政策
5.諮商與矯正輔導
6.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三等工作內容
類科 工作內容
觀護人 選試社工 執行保護管束、附條件緩刑、緩起訴處分、社會勞動…等案件。
選試少事 責付、收容少年之調查、輔導;督導執行安置及感化教育…等事項
書記官 負責記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
及訴訟輔導…等事項。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檢查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1.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2.詢 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3.襄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60條所定執法權。
財經實務組
電子資訊組
監獄官 負責管教區戒護管理,人員勤務分配、督導執行成效,收容人違規及突發事件之處理。

四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四等各類科 1.國文(作文.測驗)
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類科 專業科目
法院書記官 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行政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法警 1.刑事訴訟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法院組織法
4.行政法概要
執達員 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強制執行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監所管理員 1.監獄學概要
2.刑法概要
3.犯罪學概要
4.監獄行刑法概要
 
四等工作內容
類科 工作內容
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裁判及其他書費正本之製作,
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
法警 辦理偵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
監所管理員 1.舍房、工場、提帶接見、外醫戒護等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
受刑人解送移監、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 
2.男女管理員為貼身 戒護收容人,須獨立執行勤務,
舉凡收容人於工場、舍房等之生活管理、沐浴、更衣、如廁、檢身( 檢查有無紋身或夾藏違禁品、現金、毒品等)均隨時需嚴密貼身戒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執行員 係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執達員 協助行政執行官及執行書記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拘提、管收之聲請及執行等事項。

五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五等各類科 1.國文(公文)
2.公民與英文  
類科 專業科目
錄事 1.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學大意
庭務員 1.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院組織法大意
 
五等工作內容
類科 工作內容
錄事 1.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2.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庭務員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考取見證

繳費方式與門市位置

繳費方式 門市位置

我要諮詢課程

離分校最近的學校


其他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