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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特考】114飛航管制 航務管理 情報通信 新班啟航說明會
活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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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民航特考簡介

在臺灣要成為航管員須透過民航特考(民航人員考試),航管員有如交通警察,導引飛機的起飛、巡航及降落,隨時掌握空中、地面的任何狀況,維持飛機在空中及機坪與跑道上的秩序,工作相當具有挑戰性,因此薪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人員,只要完成雷達訓練後,月薪高達7萬元,工作地點主要在全台各機場塔台、近場台與區管中心等。
最新考試資訊
 民航特考 ─ 考試時間  
114民航特考 考試時間
| 報名日期 | 公務人員民航人員考試:預 114.05.28 - 114.06.06 | 
| 考試日期 | 公務人員民航人員考試:預 114.09.06 - 114.09.07 | 
| 報名簡章 | 113年公務人員民航人員考試簡章 | 
*詳細考情以考試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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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特考時間及報名、放榜日期
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約每年5~6月,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 | 
第一試時間  | 
			筆試、英語會話,約每年9月舉行 | 
第二試時間  | 
			約為每年12月,實際舉行日期視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放榜時間  | 
			第一試:通常為每年11月 第二試口試:通常為每年12月  | 
		
民航特考資格條件
民航特考報考資格須大學以上學歷,其中飛航檢查、適航檢查須有相關資歷及受訓證明。因民航人員負有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部分科別有年齡上的限制。
| 
			 年齡限制  | 
			
			 1.飛航管制科別:18歲以上,35歲以下。  | 
		
| 
			 報考資格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得有證書者。  | 
		
課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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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民航特考應考資格
由於民航人員業務需使用英語執行相關的工作任務,因此,航管人員需具備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以確保飛航的安全。
| 
			 科別  | 
			
			 資格條件  | 
		
| 
			 飛航管制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飛航諮詢  | 
		|
| 
			 航空通信  | 
		|
| 
			 飛航檢查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領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審查具航空駕駛資歷證明者,得應本考試:  | 
		
| 
			 航務管理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適航檢查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領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審查具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明者,得應本考試:  | 
		
| 
			 科別  | 
			
			 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  | 
		
| 
			 飛航管制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飛航諮詢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航空通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飛航檢查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航務管理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適航檢查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考試科目
民航特考考試科目
民航特考分二試舉行,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科別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其餘科別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前項第一試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第二試口試飛航管制科別以英語集體口試行之,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科別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其餘科別以個別口試行之。
民航特考普通科目
| 
			 等別  | 
			
			 普通科目  | 
		
| 
			 民航三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自112年起,民航特考不再列考公文。
民航三等專業科目
| 
			 飛航管制  |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航空運輸  | 
		
| 
			 飛航諮詢  |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資料處理  | 
		
| 
			 航空通信  |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通信原理;5.計算機概論  | 
		
| 
			 飛航檢查  | 
			
			 ◎1.英文;2.飛航作業規則;3.航空資訊專業知識;4.航空航行學;5.飛機飛行原理  | 
		
| 
			 航務管理  |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運輸學;5.航空安全管理  | 
		
| 
			 適航檢查  | 
			
			 ◎1.英文;2.適航作業規則;3.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系統;4.飛行原理;5.航空電子  | 
		
註:「◎」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根據考選部「外語口試規則」說明,外語口試分為下列三種,得視考試性質選定其中一種或併採二種舉行:(詳細進行方式及評分標準,請參閱考選部→考選法規項次下的「外語口試規則」)
| 
			 項目  | 
			
			 外語個別口試  | 
			
			 外語集體口試  | 
		
| 
			 考試方式  | 
			
			 指個別應考人就指定之外國語言回答外語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外語表達能力、語音與語調、才識見解氣度。  | 
			
			 指二位以上之應考人依序分別以指定之外國語言回答外語口試委員之問題,必要時外語口試委員並得指定其他應考人提出評論,並由該應考人予以答復,藉以評量其外語表達能力、語音與語調、才識見解氣度及應變能力。  | 
		
| 
			 考試時間  | 
			
			 每一應考人口試時間10至30分鐘  | 
			
			 每組口試時間30至90分鐘  | 
		
| 
			 評分項目  | 
			
			 1.外語表達能力,20分。  | 
			
			 1.外語表達能力,50分。  | 
		
薪水福利
民航人員工作挑戰性高,薪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人員,經由民航特考及格錄取,受訓期間薪水約47,000元,相當於一般高考及格的公務人員薪資,受訓及格取得資格後,以薦任六職等給薪。
| 
			 等別  | 
			
			 職等起敘  | 
			
			 俸額  | 
			
			 專業加給  | 
			
			 合計  | 
		
| 
			 民航三等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27,270元  | 
			
			 24,160元  | 
			
			 51,430元  | 
		
根據民航局公布航管人員薪資結構,通過民航特考及格錄取,受訓期間月薪約47,000元 , 民航人員通過非雷達訓練,開始上線值勤,月薪可達62,000元,再通過雷達訓練,月薪可達70,000元。
※上述薪資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福利制度-扭轉生涯,改變未來
優質生活品質,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 
			 差異假別  | 
			
			 一般公司  | 
			
			 公務人員  | 
		
| 
			 事假/病假  | 
			
			 請假扣薪  | 
			
			 事假5天,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 
		
| 
			 特休假  |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3天、一年7天、三年14天、五年15天、滿二十五年達30天。  |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 
		
生活大小事,政府全包辦。
| 
			 補助事項  | 
			
			 補助內容  | 
		
| 
			 結婚補助  | 
			
			 2個月薪資  | 
		
| 
			 生育補助  |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 
			 喪葬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 
		
| 
			 子女教育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元  | 
		
| 
			 急難貸款  |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 
		
|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 
		
民航特考錄取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 
			 科別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 
			 飛航管制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飛航管制即為「空中交通管理」之服務,由管制員在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過程中,利用目視、雷達、其他輔助性自動化監視及助導航裝備,經由無線電或數據通信,將相關訊息及指示提供予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  | 
		
| 
			 飛航諮詢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負責國內外航空情報資料之搜集、提供及飛航諮詢服務:  | 
		
| 
			 航空通信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處理航空通信業務:  | 
		
| 
			 飛航檢查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對受檢對象之飛航操作評估其檢查需求,建立監視及檢查計畫,並執行下列監理作業:  | 
		
| 
			 航務管理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1.機場場面安全檢查、地面裝備機具、車輛、人員之管制及有關規章之擬訂。  | 
		
| 
			 適航檢查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對受檢對象之適航作業評估其檢查需求,建立監視及檢查計畫,執行下列監理作業:  | 
		
民航人員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3年內不得轉調 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構)以外之機關(構),並須於交通部暨其所屬 機關(構)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優秀上榜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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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謹 111民航特考三等-飛航管制 「題庫班」課程讓我在考前能夠對於考試內容及出題方向有更深入的了解,也能針對自己不足的地方做最後加強衝刺。每月定期的申論批改與佳作借閱,讓我更熟悉申論題的作答形式。一試英語會話與二試口試指導課程,讓我對於考試的形式有初步的概念,老師也會針對個人的表現提出檢討與改進空間,模擬課程的臨場感有助於緩解正式考試的緊張感,減少對於考試不確定性的焦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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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榮 111民航特考三等-航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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