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特考|在地分發在地就業,離家近照顧家庭免煩惱
活動時間:2025/04/24 00:00 至 2025/05/31 21:30止
標籤: 地方特考三等 地方特考四等 高普考 東港在地唯一公職補習班
活動摘要:
地方特考每年穩定開缺,在地方分發在地就業,離家近照顧家庭免煩惱,三等起薪51K起,政府單位工作有保障,速洽東港志光08-8350606。
考試介紹
♦ 114年度國考大型考試 掌握先機攻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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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用技能優勢 縮短上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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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資訊─快速解析
►公務人員考試一種,設三等、四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多元科別,配合任用需求,分發單位為地方政府機關。
►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
►「需用人數」考前公告為暫定缺額,之後還會針對各地區需求增列、增額,才是實際的錄取人數。
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每年9月份
►考試日期 : 每年12月份
報名資格
地特三等 |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地特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
備註 |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
考試科目-共同科目
地特三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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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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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自112年起,地方政府特考不再列考公文。
專業科目-行政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公共政策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政治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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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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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6.現行考銓制度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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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5.社會學 6.社會工作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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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勞資關係 5.就業安全制度 6.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勞資關係概要 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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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比較教育 5.教育行政學 6.教育心理學 7.教育哲學 8.教育測驗與統計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教育概要 5.教育行政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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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三等 | 3.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4.本國文學概論 5.藝術概論 6.文化人類學 |
四等 | 3.本國文學概論 4.藝術概要 5.文化行政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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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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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事務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客家歷史與文化 6.客家政治與經濟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專業科目-商管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財稅行政 | 三等 | ◎3.財政學 ◎4.民法 ◎5.會計學 ◎6.稅務法規 |
四等 | ◎3.稅務法規概要 ◎4.會計學概要 ◎5.民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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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三等 | ◎3.財政學 ◎4.會計審計法規 ◎5.中級會計學 ◎6.政府會計 |
四等 | ◎3.會計學概要 ◎4.會計法規概要 ◎5.政府會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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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 三等 | ◎3.會計學 ◎4.經濟學 5.貨幣銀行學 6.保險學 7.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四等 | ◎3.會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6.保險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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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三等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
四等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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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 | 三等 | ◎3.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4.財政學 ◎5.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 ◎6.中級會計學 |
財經廉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心理學 ◎6.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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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三等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公共經濟學 6.貨幣銀行學 |
四等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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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經濟學 5.公司法 6.證券交易法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商業概論 |
專業科目-法學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法制 | 三等 | ◎3.行政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5.民法 6.刑法 7.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法律廉政 | 三等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四等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專業科目-其他專才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三等 | 1.社會工作實務 2.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免列普通科目 |
衛生行政 | 三等 | 3.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4.衛生行政學 5.衛生法規與倫理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四等 |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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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三等 |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5.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6.不動產估價 |
四等 |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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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 | 三等 | 3.運輸學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政策與行政 |
四等 | 3.運輸學概要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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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 | 三等 | 3.觀光學 4.觀光資源規劃 5.旅運經營學 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
四等 | 3.觀光學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5.觀光行銷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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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行政 | 三等 | 3.海運學 4.航業經營管理 5.港埠經營管理 6.物流運籌管理 7.航運與港埠政策 8.航港法規 |
四等 | 3.海運學概要 4.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5.航港法規概要 |
專業科目-技術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土木工程 |
三等 | 3.材料力學 4.土壤力學 5.測量學 6.結構學 7.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四等 | 3.材料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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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 三等 |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5.機械設計 6.機械製造學 |
四等 |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製造學概要 5.機械設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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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 | 三等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機機械 7.電力系統 |
四等 | 3.電工機械概要 4.輸配電學概要 5.電子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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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 | 三等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磁學 7.半導體工程 |
四等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電子儀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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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 | 三等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磁學 7.通信與系統 |
四等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通信系統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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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理 | 三等 | 3.資料結構 4.資通網路與安全 5.資料庫應用 6.資訊管理 |
四等 | ※3.計算機概要 4.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5.程式設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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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三等 | 3.運輸學 4.交通工程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安全 7.運輸工程 |
四等 | 3.交通工程概要 4.運輸規劃概要 5.交通安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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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三等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公共衛生學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四等 | 3.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4.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投考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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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輔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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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學習模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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