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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開封街一段37號

02-23610303

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8: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志光法商短期補習班-北市教終字第10640690700號

每週三15:00 外交特考說明會 外文系最佳首選

活動時間:2024/03/03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地方特考三等   地方特考四等   地方特考五等  

活動摘要:

要知道外交特考科目、外交特考如何準備,外交特考考古題、外交特考薪水,志光40年教學經驗加持,最完善的課程服務,外交領事人員補習,首選志光補習。志光台北數位旗艦 02-23610303

外特工作內容

夢想起飛 跨國Social你可以
飛向全世界的機票,外交特考
讓你能在世界地圖上烙下足跡的工作

 三大層面一應俱全 
兼具生活品質、夢想、學習,自我實現的絕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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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百萬不是夢
海外交流拓展眼界工作兼環遊世界很可以 派赴國外可進修各國語言難不倒















 
職務內容
  • │外交領事人員│
  1. 辦理各項涉外事務,秉承政府訓令執行外交政策。代表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進行談判及協商,並透過此一過程增進國家利益。
  2. 辦理接待訪賓之禮賓工作,包括機場接送、宴會安排、參訪導覽及傳譯等工作。
  3. 保護居住在國外之我國僑民,協助本國各政府機關蒐集本國所需各種資訊。
  4. 辦理護照製發、外國人訪台簽證及文件證明等領事事務業務。
  5. 在駐外館處兼辦有關外交事務之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6. 外派規則:外交領事人員外派規則是採三六制,三年國內,六年國外輪調。
  7. 工作地點:各邦交國大使館15處,及世界各國辦事處、代表處約94處。
  • │外交行政人員│
  1.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2. 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1. 運用我WTO會員國身分,加強與各國之雙邊經貿關係,爭取我國實際經貿利益。
  2. 促進雙邊貿易,尤其加強出口拓銷。
  3. 協助我商進行國際投資,並爭取僑外投資及技術合作。
  4. 配合辦理我駐外館處業務,推動我參與國際經貿組織。
  5. 駐外行政業務。






















 

考試資格

報名時間:113.05.28(二) - 06.06(四)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
第一試時間:
第一試筆試113.09.07(六) - 09.08(日)

第二試時間:第二試口試113.12.14(六)

報考年齡限制:18歲以上,45歲以下

外交領事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外交行政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1、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 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外交行政人員
1、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2、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1、運用我WTO會員國身分,加強與各國之雙邊經貿關係,爭取我國實際經貿利益。
2、促進雙邊貿易,尤其加強出口拓銷。
3、協助我商進行國際投資,並爭取僑外投資及技術合作。
4、配合辦理我駐外館處業務,推動我參與國際經貿組織。
5、駐外行政業務。

 
  三等領事人員:
英文組、國際法組
三等領事人員:
其他語組
四等行政人員
多益(TOEIC) 750+ 550+ 350+
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 中級 初級
托福(TOEFL) 527+ 457+ 390+
雅思(IELTS) 5.5+ 4+ 3+
劍橋大學英語
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First
Certificatein
English
(FCE)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Key
EnglishTest
(KET)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
能力測驗
ALTE Level 3 ALTE Level 2 ALTE Level 1

















 

外特薪資福利

薪資待遇:
外交人員薪資待遇優,新進人員月薪近五萬正式外派可達
130000

類別 新進內部人員 新進駐外人員
訓練時間 月薪約49,000
新進外交特考錄取人員,需先於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接受為期6個月的訓練,津貼比照委任55級。
月薪約75,594
新進外交特考考試及格人員,需派赴國外接受為期1年的語文訓練。月薪按派赴國同職級駐外人員薪俸及地域加給之6成支給。以派赴美國華府語訓學員為例,薦任61級。
任期時間 月薪約53,000
訓練期滿考試及格,調升為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津貼比照薦任61級。
月薪約132,120
駐外期間,係支領駐外人員待遇(以美元支付)其月薪依駐在國()物價水準而異。以派赴美國華府擔任三等秘書為例,薦任71級。


福利制度:
外交領事人員福利制度好,健全的保險、休假、子女教育補助、返國職等待遇

 
國內 外交領事人員在國內任職時,其待遇係按「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支給,主要包括薪俸外交領事人員專業加給及其他部分與部分包括婚喪、生育及子月教育補助費等項目。
國外 外交領事人員在國外任職時,係支領駐外人員待遇(以美元支付),主要包括薪俸、地域加給、房屋補助、及眷屬(配偶、子女)補助費,擔任主管者,另支給主管職務加給。此外,駐外人員倘有子女在學者,可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又為保障駐外人員之合理生活。
休假 外交領事人員每年得分別依其任職期間長短,休假七日(任滿一年)、十四日(任滿三年)、二十一日(任滿六年)或二十八日(任滿九年以上)
返國述職 外交領事人員館長在駐外機構服務年資滿二年,或館長以外之駐外人員在駐外機構服務年資滿三年,得經報准偕配偶在非公務繁忙時期公費返國述職乙次。
保險 保險外交領事人員於任職時,依法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暨全民健康保險,如發生眷喪、殘廢、養老及死亡事故時,可依公務人員保險有關規定請領現金給付。在國外任職者,除繼續享受國內公保權益外,本人及眷屬可由政府補助參加駐在國當地之公、民營醫療保險。















 
 

預約來班

【志光台北數位旗艦】

洽 02-2361- 0303

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7號1樓

(近捷運台北車站Z10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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