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5年原住民特考三/四/五等 各類科-新班開課中
活動摘要:
原住民族特考(又稱原住民特考、原特)自民國45年開辦,為國家照顧原住民族就業權益所專設之國家考試。原住民特考分為一、二、三、四、五種等別,由考選部配合每年任用需求據以辦理,凡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族身分,年滿18歲者,得依各等別應考資格規定報考,應繳報名費並依規定數額予以減半。
新班開課
原住民特考三/四/五等 各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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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預定開課日 |
預定堂數 |
國文 |
已開課 |
約 3 堂 |
憲法 |
已開課 |
約 10 堂 |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
開拓史:已開課 |
開拓史:10堂 |
英文 |
已開課 |
約 10堂 |
行政學 |
已開課 |
約 36 堂 |
政治學 |
已開課 |
約 27 堂 |
行政法 |
已開課 |
約 40 堂 |
公共政策 |
已開課 |
約 20 堂 |
臺灣原住民族史 |
此課程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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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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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已開課 |
約 66 堂 |
民法 |
已開課 |
約 38 堂 |
財政學 |
已開課 |
約 42 堂 |
稅務法規 |
已開課 |
約 34 堂 |
社會工作概要 |
已開課 |
約 14 堂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已開課 |
約 18 堂 |
社會工作概要 |
已開課 |
約 14 堂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已開課 |
約 18 堂 |
行政法概要 |
已開課 |
約 40 堂 |
刑法概要 |
已開課 |
約 32 堂 |
刑事訴訟法概要 |
已開課 |
約 28 堂 |
法院組織法 |
已開課 |
約 12 堂 |
地方自治概要 |
已開課 |
約 15 堂 約 6 堂 |
作物學 |
已開課 |
約 10 堂 |
作物育種學 |
已開課 |
約 10 堂 |
土壤學 |
已開課 |
約 14 堂 |
試驗設計 |
已開課 |
約 20 堂 |
測量學 |
已開課 |
約 18 堂 |
鋼筋混泥土學與設計 |
已開課 |
約 23 堂 |
土壤力學 |
已開課 |
約 16 堂 |
結構學 |
已開課 |
約 32 堂 |
營建管理 |
已開課 |
約 11 堂 |
工程材料 |
114/3/7 |
約 6 堂 |
土木專業數學 |
已開課 |
約 4 堂 |
國文-原五 |
已開課 |
約 10 堂 |
英文-原五 |
已開課 |
約 10 堂 |
地方自治大意 |
已開課 |
15堂 |
法學大意 |
已開課 |
約 30 堂 |
行政學大意 |
已開課 |
約 26 堂 |
刑事訴訟法大意 |
已開課 |
約 36 堂 |
民事訴訟法大意 |
已開課 |
約 28 堂 |
考試資訊
原住民族特考須取得族語認證▶
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增訂族語認證為應考資格條件。
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起,報名本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報名本考試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
另按現行「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參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其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則體例,修正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相關考試類科所屬職組、職系名稱,及修正體格檢查標準表有關規定。(點我看完整新聞稿)
競爭者只有一半!錄取率更逐年提高▶
原住民族特考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者,部分技術類科須相關系所畢業,例如:農業技術、土木工程。原住民族四等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組,另有體格及體測要求。
三等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四等 | 1.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2.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五等 | 無學歷限制。 |
備註 | 1.報名原住民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 2.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 |
114年度報名日期:114/5/28~6/6
114年度筆試日期:114/9/6~9/7
參考簡章:113原民特考簡章下載
工作內容
原住民族特考分發單位&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一般行政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勞委會、原住民族行政局、各縣市鄉鎮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 | 辦理原住民之補助、試務、發證、社會福利,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
一般民政 | 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 | 辦理原住民族業務:戶籍行政業務、村政業務、村里業務、村自治。 |
原住民族行政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文教行政、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建設、原住民族行政職系相關工作、原住民族地區產業建設相關業務、原住民部落觀光計畫擬定規劃事宜、原住民觀光產業行銷事宜、原住民族傳統技藝、智慧財產與文化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及輔導...等。 |
社會行政 | 勞保局、社會局、各鄉鎮市公所、縣市立醫院、托兒所、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等。 | 辦理勞/農保、就保及勞退、社區發展、社團輔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業務。 |
財稅行政 | 各區國稅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 辦理財產管理相關業務:國稅、出納業務、稅務、收入、公有財產。 |
經建行政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公所。 | 辦理經建行政事務:城鄉發展、觀光產業發展、攤販及工商管理、農政、工商登記申請及農林畜牧...等。 |
地政 | 鄉鎮市公所、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 | 辦理地政業務,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地上權、耕作權、所有權移轉...等土地登記事項、土地撥用及糾紛調處...等業務。 |
農業技術 | 縣市政府農業局、鄉鎮市區公所...等。 | 辦理農、林業綜合業務,農地水保、管制、動物保育、農業資源調查、農業災害報告...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土木工程 | 交通部公路總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 土木工程規劃與設計執行、城鄉風貌工程、公有建築工程規劃、原住民地區道路養護、土木工程設計與監造、小型零星土木工程、水利防災。 |
法警 | 全國各法院或檢察署。 |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 |
監所管理員 | 監獄、看守所、技能訓練所。 | 戒護管理、戒護勤務。 |
錄事 | 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 製作及送達傳票、繕印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訴訟案收狀分案、資料輸入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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