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初等考廉政員林志光優秀考取學員(非法律系)
成為大學生後,隨著畢業時間越來越近,對於畢業後該何去何從也感到迷茫,看著周遭同學有的準備碩士,有的早已開始投履歷,只剩我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所幸在家人建議下,認為踏入公職或許是對未來的一個保障,因此踏上國考之路。
成為大學生後,隨著畢業時間越來越近,對於畢業後該何去何從也感到迷茫,看著周遭同學有的準備碩士,有的早已開始投履歷,只剩我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所幸在家人建議下,認為踏入公職或許是對未來的一個保障,因此踏上國考之路。
地方制度法中有許多「核定」以及「備查」的條文,我就會將「核定」及「備查」相關條號繕寫下來,以「核定」來說,它的組合條文便有第2條第4款的定義、第6條的更名核定、第7條之1的改制計畫核定、第26條的有罰則的自治條例核定、第29條的委辦規則核定、第54條的議會組織條例核定以及第83條的改選及補選延期辦理核准
畢業於社會工作學系,大四時受一位實習單位的公職姐姐啟發,認識了社工人員的職涯發展,有了準備國考的起心動念。然而,準備期程因為自己的狀態而拖了很長一段時間,對我而言,這是一個自我認識與自我對話的歷程,曾萌生過放棄的念頭,也成了自我成長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