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一般警察特考 四等行政警察-蔡O峯-麻豆志光數位學院
110年 一般警察特考 四等行政警察-蔡O峯-麻豆志光數位學院
| 公法 | 私法 | |
| 基本權利之適用 | 憲法所保障可以對抗國家所有公法法律之公權利(基本權) | 僅有間接效力,須透過私法之概括條款,始能產生「第三人效力」 |
|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 |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 無適用 |
| 行為方式 | 行政機關在公法內始能行使公權力 | 行政機關與人民平等,不能行使公權力為行政處分 |
| 強制執行 | 得依行政執行手段行使公權力 | 需經民事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
| 法律途徑 | 經訴願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 | 由普通法院審理 |
| 損害賠償 | 依國家賠償法負國家賠償責任 | 依民法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110年 一般警察特考 四等行政警察-蔡O峯-麻豆志光數位學院

114年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行政警察-陳O澈-台東志光數位學院

嗨!我是玄奘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畢業的,畢業後在台北當了兩年的新媒體工作者。工作雖然有趣,但考量到薪資穩定性與未來發展,我決定給自己一個轉換跑道的機會,選擇投入公職考試。在評估了多項因素,像是薪水保障和錄取率後,我鎖定了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