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正取46-陳莉米-員林志光數位學院
題庫班對我而言是上榜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因為有好的師資提點我重點,讓我特考成績比模擬考進步許多。
公法 | 私法 | |
基本權利之適用 | 憲法所保障可以對抗國家所有公法法律之公權利(基本權) | 僅有間接效力,須透過私法之概括條款,始能產生「第三人效力」 |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 |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 無適用 |
行為方式 | 行政機關在公法內始能行使公權力 | 行政機關與人民平等,不能行使公權力為行政處分 |
強制執行 | 得依行政執行手段行使公權力 | 需經民事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
法律途徑 | 經訴願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 | 由普通法院審理 |
損害賠償 | 依國家賠償法負國家賠償責任 | 依民法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題庫班對我而言是上榜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因為有好的師資提點我重點,讓我特考成績比模擬考進步許多。
大四那年,無意間發現同學上課在讀警察相關書籍,才知道還有國家考試這個渠道,原以為能應屆上榜,沒想到多花費了2年的時間,大學畢業後進入醫療業,開始半工半讀的日子,每天都趁著空班及休假的時間到班上課,疫情爆發時期一度沒有時間讀書,甚至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當然111年的一般警察特考就落榜了。當時身心俱疲的我有著放棄國考的念頭,但心裡抱有「不甘心」的想法,很快的決定再戰112年一般警察特考,並於考前半年離職,以全職考生的身分更專注在試前衝刺,積極參與志光數位學院舉辦的大小考試,今年的上榜感謝當時不放棄的自己以及志光數位學院櫃台人員、親友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