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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試】113教師甄試&教師資格考-考點加分班

活動時間:2024/04/05 00:00 至 2024/05/31 21:30止

標籤: 教師甄試   教師資格考   代課老師   特殊教育   教保員  

活動摘要:

正式教師是很多人努力的目標,夢想的實現憑藉的絕對不只是運氣,平日裡實力的積累是博取目標的籌碼,機會來臨時才有把握的資格。

考點加分班

考點加分班

  近年來考題很偏,考點加分班,幫您抓重點!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教師資格考試考試時間

  • 報名日期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113.04.11 - 113.04.18
  • 考試日期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113.06.16 - 113.06.16

教師資格考試日期與資格/教師檢定合格教師證書

教師資格考試從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跨領域知識的整合,考生須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

教師資格考試檢定簡介

教師資格檢定考,是教育部在師資培育制度上的一大變革,若要擔任中、小學及幼稚園正式教師,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通過教檢考試取得教師證書,以示完整師資培育課程業已修畢。
教師檢定考試原每年3月考試,107年起師培制度改採先檢定後實習,爾後修畢教育學程的學生一律適用新制,考試日期改為每年6月。通過檢定考試後即可至校實習半年,取得證明後直接參加教師甄試。

教師資格考試資格

具學士以上學位之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師資培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師資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報考師資格類科別,依教育階段別分為四類科:幼稚園、特殊教育、國民小學、中等學校。
幼兒園師資類科 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考試科目成績

考試科目成績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教師資格考試題型與成績計算

教師資格考試題型除國語文能力測驗為選擇題及作文外,其餘應試科目均為選擇題及非選擇題。考試時間除國語文能力測驗至多100分鐘外,其餘各應試科目時間至多80分鐘。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幼兒園、國小、中等學校)

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類科。各類科應試科目除國民小學類科為五科外,其餘類科為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一科至二科及教育專業科目三科,應試科目名稱如下:
檢定類科 共同科目 教育專業科目
幼兒園類科 國語文能力測驗 1.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國語文能力測驗 1.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組)
國民小學類科 1.國語文能力測驗
2.數學能力測驗
1.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中等學校類科 國語文能力測驗 1.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教師資格考試題型

各科試題研發小組應依考試時間與應試科目之不同,題型為選擇題、非選擇題及綜合題(得包括選擇、是非、配合與問答題),各科題型及素養評量指標如下:
應試科目 題型
國語文能力測驗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寫作及綜合題。
數學能力測驗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計算或證明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教育理念與實務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課程教學與評量 本考科題型分為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命題如為選擇題型者,應為四選一之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教師資格考試成績計算

教師資格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
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
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50。
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歷年通過人數

歷年通過人數

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率/教師檢定通過率數據統計

教師資格考試通過標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
1.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
2.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
3.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
4.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通過考試後

1.申請教育實習:通過本考試者,逕向師資培育大學提出申請
2.核發教師證書:已完成教育實習,且通過本考試者。

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率與及格人數統計

112年教師資格考試符合通過條件的應考人共有4,685人,其中包括特殊教育師資類科487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1756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615人、幼兒園師資類科827人。
年度 應考人數 到考人數 及格人數 總通過率
112年 9,751 9,200 4,685 51.64%
111年 9,754 8,873 5,504 62.03%
110年 10,440 9,131 6,152 67.37%
109年 10,425 9,953 4,907 49.30%
108年(第2次) 9,304 8,830 4476 50.69%
108年(第1次) 9,912 9,390 5,658 60.25%
107年 9,091 8,670 4,624 53.33%
106年 9,278 8,872 4,843 54.58%
105年 8,663 8,306 4,217 50.77%
104年 8,415 8,091 4,287 52.99%
103年 8,924 8,494 5,224 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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