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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試】114年新班開課
活動摘要:
高普考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特別適合文組學生。加上每年穩定大量開缺,上榜機會高,適合一般大眾報考。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113年高普考試將於7月5日舉行,暫定需用名額4,459名
- 今年起增設雲林考區及苗栗考區
- 暫定名額統計表
2024年高普考日程表 | |
高普考報名日期 | 113.03.12(二) - 03.21(四),一律採網路報名。 |
高考日期 | 113.07.07(日)-07.09(二),共計3天。 |
普考日期 | 113.07.05(五)-07.06(六),共計2天。 |
高普考口試日期 | 113.10.26(六) - 10.27(日) |
高普考放榜日期 |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薪水福利
薪水福利
高普考薪水41,700元至53,520元,以高考而言起薪5.3萬元,公務人員除月俸額外,中央或地方機關的公務人員另有年終獎金1.5個月、考績獎金甲等一個月、乙等0.5個月,丙等則沒有考績獎金,公務人員合計最高可領到2.5個月獎金。
高普考薪水待遇
行政院核定2024年公務人員全面調薪4%,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項目包含本俸(年功俸)、專業加給(教師為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等三項。等別 | 任用 | 俸額 | 專業加給 | 合計 |
高考三級 |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28,390元 | 25,130元 | 53,520元 |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 27,280元 | 22,060元 | 49,340元 | |
普通考試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20,590元 | 21,110元 | 41,700元 |
公務人員福利制度-扭轉生涯,改變未來
優質生活品質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差異假別 | 一般公司 | 公務人員 |
事假/病假 | 請假扣薪 | 事假5天,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
特休假 |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3天、一年7天、三年14天、五年15天、滿二十五年達30天。 |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
補助事項 | 補助內容 |
結婚補助 | 2個月薪資 |
生育補助 |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喪葬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
子女教育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元 |
急難貸款 |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
Q.高考薪水?普考薪水?
高考三級俸額與專業加給合計約49,340~53,520元間;普考俸額與專業加給合計約41,700元,享公務員福利待遇,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Q.高普考年終獎金有多少?
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有1.5個月,另有考績獎金最高1個月。考試資格
考試資格
公務人員高普考正額錄取人員如因服兵役、進修、懷孕等事由,可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高考資格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普考資格 | 1.具有高考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2.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3.經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初等考或相當初等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高普考年齡限制
中華民國國民凡年滿18歲,並符合各該等級、考試規定之應格資格者,即得報考。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並無最高年齡限制,惟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年滿65歲者應予命令退休。高考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以上。 |
普考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以上。 |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高普考科目》高考科目、普考科目及高普考題型介紹
高普考共同科目皆為2科,而專業科目高考為4~6科、普考為3~4科,考試試題採「混合題型」、「測驗式題型」及「申論式題型」三種,其中部分類科因業務需求,另須參加口試測驗,以契合用人機關之需求。高普考科目
高普考科目除2科共同科目外,專業科目高考為4~6科、普考為3~4科,科目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高普考類科多元,適合各類學群學類的考生報考(有*符號者為技術類及公職證照類組,須為相關科系或取得證照才能報考),以下類科類組提供做為參考:高普考普通科目》
高考三級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普通考試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高普考專業科目》
文組類科:適合所有學群考生,以文史哲/外語/教育/遊憩與運動學考生群尤佳。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一般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公共政策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政治學概要 |
一般民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
客家事務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客家歷史與文化 6.客家政治與經濟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戶政 | ◎3.行政法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3.行政法概要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原住民族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6.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3.行政法概要 4.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5.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文化行政 | 3.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4.本國文學概論 5.藝術概論 6.文化人類學 |
3.本國文學概要 4.藝術概要 5.文化行政概要 |
教育行政 | ◎3.行政法 4.教育行政學 5.教育心理學 6.教育哲學 7.比較教育 8.教育測驗與統計 |
※3.行政法概要 4.教育概要 5.教育行政學概要 |
體育行政 | ◎3.行政法 4.世界體育史 5.運動自然科學 6.體育行政與管理 7.運動社會學 |
/ |
新聞 | 3.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4.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5.傳播理論 6.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7.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
3.新聞學概要 4.國際現勢概要 5.傳播法規概要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
新聞廣播 | / | 3.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4.傳播理論概要 5.實地測驗: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選試科目) |
觀光行政 | 3.觀光學 4.觀光資源規劃 5.旅運經營學 6.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
3.觀光學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5.觀光行銷學概要 |
社勞類科:適合社會與心理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社會行政 | ◎3.行政法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5.社會學 6.社會工作 |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勞工行政 | ◎3.行政法 4.勞資關係 5.就業安全制度 6.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
※3.行政法概要 4.勞資關係概要 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1.社會工作實務 2.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
法政類科:適合法政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財稅法務 |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 5.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6.稅務法規 |
/ |
法制 | ◎3.行政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5.民法 6.刑法 7.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 |
司法行政 | ◎3.民法 ◎4.刑法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6.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 |
/ |
法律廉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地政 |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5.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6.不動產估價 |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
財商類科:適合財經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財稅行政 | ◎3.財政學 ◎4.民法 ◎5.會計學 ◎6.稅務法規 |
◎3.稅務法規概要 ◎4.會計學概要 ◎5.民法概要 |
金融保險 | ◎3.會計學 ◎4.經濟學 5.貨幣銀行學 6.保險學 7.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3.會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6.保險學概要 |
會計 | ◎3.財政學 ◎4.會計審計法規 ◎5.中級會計學 ◎6.政府會計 |
◎3.會計學概要 ◎4.會計法規概要 ◎5.政府會計概要 |
審計 | ◎3.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4.財政學 ◎5.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 ◎6.中級會計學 |
/ |
統計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
財經廉政 | ◎3.行政法 4.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心理學 ◎6.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經建行政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公共經濟學 6.貨幣銀行學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
商業行政 | ◎3.行政法 ◎4.經濟學 5.公司法 6.證券交易法 |
※3.行政法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商業概要 |
管理類科: 適合管理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圖書資訊管理 | 3.圖書館管理 4.圖書資訊學 5.技術服務 6.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
◎3.圖書資訊學概要 4.技術服務概要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
檔案管理 | 3.檔案管理學 4.檔案技術服務 5.檔案應用服務 6.文書及檔案資訊化 |
3.檔案管理學概要 4.檔案技術及應用服務概要 5.檔案數位典藏及資訊系統概要 |
人事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6.現行考銓制度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交通行政 | 3.運輸學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政策與行政 |
3.運輸學概要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
醫衛類科:適合醫藥衛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衛生行政 | 3.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4.衛生行政學 5.衛生法規與倫理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衛生技術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公共衛生學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3.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4.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生物資源:適合生物資源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農業行政 | ◎3.行政法 4.農業經濟學 5.農業發展與政策 6.農產運銷 7.統計學 |
3.農業概要 4.農業經濟學概要 5.農業行政概要 |
*農業技術 | 3.作物學 4.作物生理學 5.土壤學 6.作物育種學 7.試驗設計 |
3.作物概要 4.植物保護概要 5.土壤與肥料概要 |
理學類科:適合數理化/地球環境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測量製圖 | 3.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4.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5.誤差理論及實務 6.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 |
3.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4.誤差理論概要 5.空間資訊概要 |
資訊處理 | 3.資料結構 4.資通網路與安全 5.資料庫應用 6.資訊管理 |
※3.計算機概要 4.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5.程式設計概要 |
資通安全 | 3.資通安全概論 4.資通安全管理 5.資通安全法令與規範 6.資通安全防護技術 |
/ |
工學類科:適合工程學群考生。
類科 | 高考科目 | 普考科目 |
*土木工程 | 3.材料力學 4.土壤力學 5.測量學 6.結構學 7.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3.材料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
*交通技術 | 3.運輸學 4.交通工程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安全 7.運輸工程 |
3.交通工程概要 4.運輸規劃學概要 5.交通安全概要 |
*電力工程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機機械 7.電力系統 |
3.電工機械概要 4.輸配電學概要 5.電子學概要 |
*電子工程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磁學 7.半導體工程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電子儀表概要 |
*電信工程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磁學 7.通信與系統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通信系統概要 |
*機械工程 |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5.機械設計 6.機械製造學 |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製造學概要 5.機械設計概要 |
成績計算
成績計算
高普考成績計算
高普考考試方式分為「筆試」、「筆試與實地測驗」、「筆試及口試」,其成績計算方式如下:單採筆試之類科 | 1.高考三級: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2.普考: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
高普考錄取標準
1.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建築設計、藥事行政與法規、景觀與都市設計三科目成績未達50分,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實地測驗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2.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分發工作
分發工作
高普考錄取後依類主分發到中央一級至四級機關、直轄市一級至三級機關、縣市一級至三級機關及鄉鎮一級至二級機關等,以較為普遍的一般行政工作內容來看,工作包括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
高普考分發單位及選擇志願
錄取高普考收到成績單後,約10-14天左右可登入系統選填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工作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你。高普考選填志願以正額錄取人員優先,依名次分發,而增額錄取人員會在正額錄取公告之後45-60天內進行,以「書面通知」增額錄取人員選填志願等相關事宜,增額錄取人員要記得在公告規定的期間內,上網填列個人基本資料,使得後續辦理分配作業。
高普考綁約(轉調限制年限)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規定,高普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 3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Q.在選填機關時,有那些注意事項?
在選填志願時,請先參考人事行政總處附件「榜示錄取人員任用計畫彙總表」,在規定時間內,依照說明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觀看職缺並選填志願。需要在「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填選。若有任何問題,可致電「人事行政總處」確認電話。Q.考取後北、中、南的分發單位能自己選擇嗎?
因分發地點全國各機關皆有可能分布,而且高普考的分發,是按照考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選填志願來分發的,並無法自行挑選。Q.選填志願後,大約什麼時候會通知分發?
選填志願後,通常2~3週左右就可以知道分發單位了。Q.可以延後受訓嗎?
依照「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1.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2.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3.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4.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5.依照「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五條規定,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
Q.高普考工作內容?
考取後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工作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的人報考,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雙效學習全國通行
超優售後服務 報名課程通通有 |
到點 專注學習 | 雲端 便利學習 |
斗六志光數位學院 | 超級&金榜&高效函授 |
到班&在家 上課地點任意切換 隨選上課時間 二者學習模式互通,課程教材全國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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