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周三 下午18:00 【司法特考】書記官|考情說明會
活動摘要:
法院書記官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想卡位進入司法界的考生,現在開始不嫌晚。崑山志光數位學院06-2058506
限定優惠
報考優勢
★ 有多項加給與補貼,薪水優於同級公務人員
★ 社會地位高、觀感佳,可快速取得社交優勢
★ 擁有法律知識可保護自己和家人,終身受用
★ 四等及格滿三年可考司法官,薪資待遇三級跳

認識書記官
- 非法律系也可報考,每年大量開缺。
一、為何要選擇法院書記官類科?
1. 前瞻性與後續發展非常看好。
二、考取「法院書記官」的好處?
1. 三等書記官升至書記官長之年限會縮短。
2. 書記官地位崇高,形象良好,進可攻擊他人之不正,退可保守自己親朋之安全。
法院書記官的工作內容
項目 | 內容說明 |
薪水待遇 | 三等:約60,000元。 四等:約48,000~52,000元。 |
分發單位 | 全國各一、二、三審法院與檢察署。 |
工作內容 |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
工作特色 | 1.書記官考試及格滿三年者,就可以取得報考司法官的資格;而擔任書記官四年後則可以取得報考律師的資格。 2.書記官地位崇高,形象良好,進可攻擊他人之不正,退可保守自己親朋之安全。 |
法院書記官應考資格
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想卡位進入司法界的考生,現在開始不嫌晚。
項目 | 內容說明 |
應考資格 | 三等: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
法院書記官考試科目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
專業科目 | 3.民法 4.刑法 5.刑事訴訟法 6.民事訴訟法 7.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8.強制執行法 |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行政法概要 |
備註 |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一次準備,多次上榜機會:查閱「司法特考法院書記官投考組合分析」。 |
書記官考試常見問題
Q:書記官三等與四等的差別?
法院書記官三等與四等,主要的差別在於薪資、職等不同,及是否有機會當管理職。三等以薦任六職等開始任用、四等以委任三職等開始任用。
Q:書記官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主要工作內容為記錄,於開庭時將庭上的爭辯繕打筆錄,其記錄的方式為電腦打字,因此快速打字是書記官的必備技能,其餘工作包括訴訟文書、公文擬稿及整理卷宗等事務。
Q:如何成為書記官?
參加每年八月舉辨的司法特考,放榜時按成績高低分發地區與單位,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三等需大學以上學歷、四等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Q:書記官的薪水有多少?
三等法院書記官薪水約60,000元,四等法院書記官薪水約48,000~52,000元,可說是非常優渥。主要分發單位為各級法院、各級檢察署、各級行政法院、行政執行署及行政執行處。
三等四等書記官錄取率
年度 |
等別 |
試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錄取率 |
108 |
三等 |
二試 |
7 |
6 |
3 |
3 |
61.65 |
50% |
一試 |
234 |
99 |
- |
9 |
58.10 |
9.09% |
||
四等 |
5,245 |
3,709 |
119 |
301 |
58.50 |
8.12% |
||
107 |
三等 |
二試 |
6 |
5 |
2 |
2 |
61.89 |
40.00% |
一試 |
212 |
111 |
- |
6 |
57.26 |
5.41% |
||
四等 |
5,004 |
3,247 |
206 |
281 |
50.50 |
8.65% |
||
106 |
三等 |
二試 |
5 |
5 |
2 |
2 |
64.52 |
40.00% |
一試 |
253 |
141 |
- |
6 |
61.50 |
4.26% |
||
四等 |
4,980 |
3,414 |
188 |
213 |
50.00 |
6.24% |
投考組合
常見問題
Q:書記官三等與四等的差別?
書記官三等、四等主要差異在於薪水、職等,及未來是否有機會當管理職,
三等以薦任六職等開始任用;
四等以委任三職等開始任用,只要年齡滿18歲以上,且符合學歷、體檢標準即可報考,
報考年齡雖無上限,但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員滿65歲就得退休,就算考試及格,也無法任用分發。
試別 |
三等書記官 |
四等書記官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以上 |
年滿18歲以上 |
報考學歷 |
大學以上學歷 |
高中職以上學歷 |
任用職等 |
薦任六職等 |
委任三職等 |
薪水待遇 |
約60,000元 |
約48,000~52,000元 |
Q:書記官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主要工作內容為記錄,於開庭時將庭上的爭辯繕打筆錄,其記錄的方式為電腦打字,
因此快速打字是書記官的必備技能,其餘工作包括訴訟文書、公文擬稿及整理卷宗等事務。
Q:如何成為書記官?
參加每年八月舉辨的司法特考,放榜時按成績高低分發地區與單位,
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三等需大學以上學歷、四等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Q:書記官的薪水有多少?
書記官不分院方或檢方,薪資約42,000元,扣除健保與稅賦等費用,實領約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