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是什麼?
地方政府特考每年約在9月報名、12月考試,放榜日期約在每年的2~3月,113年地特五等考試將與初等考試合併舉行,相關職缺提列入初等考試,地方特考三等、四等考試減少應試科目,以改善地方特考提缺機關過去未獲分配錄取人員,及減輕應考人重複報名與重複應試的負擔。
報名時間:每年9月
考試時間:每年12月

地方特考三等與四等考試的差異:
差異項目 | 地方特考三等 | 地方特考四等 |
學歷限制 | 年滿18歲,大學以上學歷畢業,技術類需為相關科系、證照類需取得相關證照才能報考 | 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技術類需為相關科系才能報考 |
專業科目 | 4~6科,公職證照類為2科 | 3~4科 |
任用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或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薪資待遇 | 約4.9~5.3萬 | 約4.1萬 |
更多類科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