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試推薦】一般警察&警專,加入警界的最佳管道
活動摘要:
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不限性別,男女皆可報考,起薪五萬,是加入警界的最佳管道。永和數位學院提供您完整的課程,優質的師資與最適合的上課方式,準備考試就找專家-永和志光補習班02-86608811,或加入永和志光數位學院官方帳號,由專人為您提供最詳細的考試資訊。
一般警察介紹
👮♀一起加入守護人民的行列👮♂
台灣人民的保母- 一般警察 警察利多報你知
|資格寬| |
18-37歲 高中職畢即可報考 |
|考科少| |
四等多為選擇題型 準備輕鬆 |
|薪資高| |
月薪可達53,000~63,000元 再享各項加給 |
|福利好| |
保障好福利佳 再享國旅補助 |
|缺額多| |
114年行政、消防警察,個別招考缺額皆破千人 |
警察分類與工作內容
警察類型 |
工作屬性與內容 |
街訪好鄰居 |
值班、勤區守望、備勤、巡邏與交通執法, |
救災英雄 |
各消防機關採勤一休一或勤二休一等服勤方式, |
除暴安良 |
一般著便衣,刑案偵辦、犯罪偵防與偵查不法犯罪、 |
熱血青年首選 |
維護社會秩序與預防犯罪, |
外語力UP |
負責在外國人相關業務,如外賓安全維護、 |
|
|
|
|
|
|
|
|
|
|
一般警察類科
三等一般警察特考科目
警察特考三等科目前端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
警察三等各類科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類科 |
專業科目 |
行政警察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外事警察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犯罪防治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消防警察人員 |
3.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警察法制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行政管理人員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交通警察人員 |
3.交通工程 |
交通警察人員 |
3.通信與系統 |
水上警察人員 |
◎3.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 |
水上警察人員 |
◎3.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
四等一般警察特考科目
警察特考四等科目前端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
警察四等(消防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警察四等(消防以外)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類科 |
專業科目 |
行政警察人員 |
◎4.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消防警察人員 |
◎3.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 |
交通警察人員 |
◎4.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水上警察人員 |
※4.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
水上警察人員 |
※4.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
警專介紹
警專報考優勢:
一、考科少:全部五科,只考選擇題(除國文含作文)
二、免學費:就學二年學費全免、二年再領津貼約38萬
三、免當兵:警專畢業通過特考即分發警察工作,免服兵役
四、薪資高:警察為正式公務人員,平均月薪55000~70000元
五、加分多:原住民考生報考警專最多加分35%
六、可晉升:警專畢業工作滿3年即可報考警察特考三等
警專報考資格條件
一、初試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25歲以下,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2.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
報考限制:
具有下列身分之一者,不得報考:
-
現役軍人,請附單位主官證明正本,得暫准予報名,入學時須補驗退伍令正本;惟報名時未取得退伍令,依教育部訂頒「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第6條規定,不得享加分優待。
-
各軍警院校學生因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8年。
-
曾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等裁定或受罰鍰、沒入、停止營業及勒令歇業等裁處。
二、複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依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初試錄取人員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身家調查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
-
曾服公職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或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或其他違法犯紀行為依法予以免職處分。
-
曾列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第1項各款之治安顧慮人口。
-
曾犯刑法第268條、中華民國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第267條、第350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中。
-
曾經中央警察大學、中央警官學校、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臺灣警察學校、軍事院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
(二)身家調查結果不合格考生,本校另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考生;考生如有不服,得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三)入學後經發現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並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認定不合格者,撤銷入學資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能測驗不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能測驗不合格:
- 負重:男生負重4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女生負重3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
- 立定跳遠:男生不及195公分,女生不及140公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口試不合格:
-
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海巡專業觀念偏差。
-
口吃或口齒不清。
-
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消防、海巡工作。
警專類科介紹
組別 |
類科 |
應試科目 |
甲組 |
交通管理科 |
◎1.國文(含作文佔40%) |
科技偵查科 |
||
消防安全科 |
||
海洋巡防科 |
||
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1.國文(含作文佔40%) |
刑事警察科 |
||
保安警察科 |
考取生推薦
班別介紹
視訊 |
函授 |
考取班 |
超強班 |
二年班 |
加強班 |
年度班 |
年度班 |
完整課程規劃
扎實正規班 |
|
專業師資授課,由淺入深帶您掌握考科重點 |
|
精準題庫班(須另加購) |
關鍵總複習 |
統整歷屆試題,掌握出題趨勢並加強練習 |
考前關鍵時刻,帶你快速總攬章節重點 |
完整課程規劃,就是要您考取
![]() |
![]() |
![]() |
國考 | 司律 | 衝刺 |
公職課程首選,超級函授最優質 | 業界司律課程最強,捨我其誰 | 想要短期衝刺快速提升實力 |
就業 | 王牌 | 精明 |
就業類特考榜單最亮眼 | 法律人王牌師資,就在金榜 | 精打細算,小經濟高CP值 |
權威 | 專家 | 效率 |
第一品牌,函授課程權威 | 法學合一的國考專家 | 隨時隨地學習,充分利用時間 |
考取 | 多元 | 改變 |
第一品牌,函授課程權威 | 學習模式多元,突破時空限制 | 有過課程基礎,力拼短期上榜 |
資源 | 佳績 | 遠距 |
輔考資源助您榜上有名 | 專業法學輔考專家,成就上榜 | 不須舟車勞頓,也可上名師課程 |
視訊優勢報您知
![]() |
![]() |
![]() |
![]() |
函授優勢報您知
![]() |
![]() |
![]() |
![]() |
兩大學習模式 上榜路不孤單

聯絡我們
★★★永和志光獨家提供國考技巧課程★★★
(國考技巧暨筆記重點、法條記憶術、學習規畫技巧課、申論格式要點)
-- 更多課程完整規畫請洽 永和志光(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二段57號6樓 02-86608811)--
**於下方表格填入資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