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111計科班招生中
活動摘要:
滾動式及格制,就選計科班課程,會計師考試共7科,在準備應考時,考生可以先努力拿下較為有把握的科目,之後再集中精力準備剩餘的科目。因考科多有重疊,也可以與高普考會計一起準備,如有妥善規劃準備,可順利在同一年同時取得會計師執照及公職工作。
應考資格
會計師(CPA)考試定位為專業性質考試,報考須為本科系畢業或修習過規定的學科及學分。
項目 |
資格條件 |
會計師高考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會計技術、會計統計、會計資訊、會計與資訊科技、會計(與)財稅、財稅、財政、財政稅務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
考試科目
課程介紹
👉1次報名,4年內任選14科課程,成功取得合格證照
👉1次繳費,自由選擇欲選修科目,免再繳學費,僅酌收回班換約之教材講義費3000元
👉首年考取會計師證照,即可獲得獎學金5000元
工作內容
為充分保障考生應試權益,考試院修正考試規則,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個別計算及格科目保留期限,對已有部分科目及格的考生來說,在各該科目成績保留期間內,如果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申請,其免試科目與已及格科目可以併計。此外,針對以外國會計師證書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者,為確保其專業能力,增列需具有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工作助理人員一年以上經驗的申請條件。
等別 |
工作內容 |
會計師高考 |
1.受當事人之委託或受政府機關之指定,辦理關於會計之設計、管理、稽核、調查、整理、清算、鑑定、財務分析或資產估價等事項。 2.承辦財務報告之查核、簽證。 3.充任檢查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或其他信託人。 4.充任稅務案件之代理人。 5.充任工商登記或商標註冊及其有關事件之代理人。 6.代辦其他與會計有關之事項。 |
振興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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