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甄試/資格考】全方位學習 取得正式教職的入門
活動摘要:
教師甄選可分為學校獨立舉辦及多校聯合舉辦兩種形式,通常於每年的6至8月期間進行,主要分為初試(筆試)和複試(包括口試和試教)兩大階段;教師資格考試從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跨領域知識的整合,考生須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
考試介紹
教師資格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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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跨領域知識的整合,考生須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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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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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預計4月 |
考試日期 |
114.6.15(日) |
教師甄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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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完教育學分,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及格,並取得實習合格證書後(即具有教師資格),正式進入學校任教的必經途徑。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學校自辦、聯合自辦,約每年5~7月舉辦,大致分為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試教)兩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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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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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依各間學校公告 |
考試日期 |
依各間學校公告 |
考科介紹
教師資格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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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分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類科。各類科應試科目除國民小學類科為五科外,其餘類科為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一科至二科及教育專業科目三科,應試科目名稱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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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科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幼稚園類科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國民小學 |
1.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中等(國中/高中)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
教師甄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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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考試科目為大多數學校教師招考狀況,實際考科及題型,請以招考學校及縣市簡章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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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科別 |
考試科目 |
公立幼稚園 |
1.國語文 |
國民小學 |
1.國語文 |
中等(國中/高中) |
1.國語文 |
特殊教育 |
考試科目同上,但一般會加考「特殊教育」專業科目 |
課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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