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等考試】 04/26早上10點 考情說明會
活動摘要:
初等考報名日期&考試時間、考科內容、薪資福利和初等考上榜生如何準備,帶你一次了解│初考 考試科目僅考4科, 全部皆為選擇題,考取門檻低(不限學歷),因此成為許多人參加公職考試的入門首選。 雲嘉區斗六志光 05-5377088
考試資訊
初等考應考資格
項目 | 考試資格 |
初等考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皆可報考 |
備註 | 本項考試免附繳學歷證件 |
初等考成績計算
等別 |
共同科目 |
初等考 | 1.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2科,4科成績平均計算。 2.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
初等考試科目,只考選擇題
初等考有以下三大特色:考科少(只考4科)、全部選擇題、門檻低(不限學歷),因此成為許多人參加公職考試的入門首選。(一)普通科目:
普通科目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註:國文採用複選題方式測驗,自112年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不再列考公文格式用語。
初等行政類科-專業科目》
一般行政 | 1.法學大意;2.行政學大意 |
人事行政 | 1.法學大意;2.人事行政大意 |
社會行政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勞工行政 | 1.法學大意;2.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
教育行政 | 1.教育法規大意;2.教育學大意 |
初等商管類科-專業科目》
財稅行政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會計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金融保險 | 1.貨幣銀行學大意;2.保險學大意 |
統計 | 1.資料處理大意;2.統計學大意 |
經建行政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初等法學類科-專業科目》
廉政 | 1.公務員法大意(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與財產申報) ; 2.法學大意 |
其他專才-專業科目》
地政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交通行政 | 1.運輸學大意;2.交通行政大意 |
電子工程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圖書資訊管理 | 1.圖書館學大意;2.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
錄取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初等錄取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初等考和高普考一樣,考取後依照成績及志願表,分發到全國各地,
初等考的種類也很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考生;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
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除了讓你擁有一輩子的好工作外,
也能擁有好生活。初等考起薪大約三萬,考取後有穩定的工作後,多數人會繼續參加內部升等考及準備高普考、地方特考。
初等行政類科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一般行政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
人事行政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
社會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
勞工行政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
教育行政 | 各縣市政府機關、教育部、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
教育行政主要包含各級學校之課教務、學術機關之學術行政事宜。 |
初等商管類科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財稅行政 | 各區國稅局、各縣市政府機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稅捐稽徵所、健康保險局等。 |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
會計 |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
金融保險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
統計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工委員會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
經建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
初等法學類科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廉政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
初等其他專才/技術類科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地政 |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交通行政 |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
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
圖書資訊管理 | 央圖、各縣市圖書館、各鄉鎮市區公所、文化局及國立大學圖書館等。 |
圖書資訊之蒐集、採訪、分類、編目、建檔、推廣輔導與利用、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服務、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資訊服務提供、圖書館資訊化管理、電傳視訊及有關圖書資訊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工作。 |
電子工程 |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
初等考福利制度健全
(一)享有公保及保險:在職時,除本人可享公保外,
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依法參加保險,退休後晚年亦有退休金保障。
(二)享有退撫基金:現制軍公教人員退撫經費是由政府按年編列預算支付,
此項金額並隨逐年待遇調整。
(三)提高退撫所得:新制實施後,扣除個人自繳基金本利和之後,
視年資長短計算其退撫所得淨額,擇領之所得增加約16%~64%,
促使退撫給與提高,有助安老卹孤。
(四)購屋超低率貸款:享購屋超低貸款。
(五)優渥退休金:
1.退休採「85制」辦理:即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
年滿55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
2.因85制係規範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起支年齡,故以下人員不受影響:
(1)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只需年資滿25年即可,無年齡限制(屆齡退休前)。
(2)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者:年資滿15年可擇領月退休金。
(3)任職滿25年且曾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有殘廢給付,
並於退休前5年內曾有考績列丙等及請延長病假之事實者:
即符合前述規定者,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限制。
(4)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擇領月退休金。
(5)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前,任職滿25年且年滿50歲者:因已符合修法前原擇領月退休金之規定,
故不管日後何時提出退休,都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85制限制。
初等工作保障
依法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受到以下的保障:
1.保障執行職務: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必要措施、
保障工作環境之衛生安全及執行職務免受迫害等。
2.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
3.工作權之保障:不可隨意予以資遣或其他關於公務員資格的處分。
4.領取給付之權利:有領取俸給、保險、退休、撫卹等權利。
5.退撫新制:考試院通過「退撫新制實施計劃」,退休金由「恩給制」進入「儲金制」的時代。
初等待遇逐年調薪,升遷管道暢通
穩定調薪3~5%,實際薪資所得比想像多,
且經過一定年限或服務滿一定年資,具應考資格條件,即可參加升等考試。
投考時程表
每年投考時程表
1月初等考-6月鐵路佐級-8月司法五等-11月國營職員-12月地考特考五等
不定期-台電僱員-不定期-郵局
交通專班▂初等考+鐵路特考佐級
一般行政 |
多準備 |
事務管理 |
可再考 |
鐵路佐級-事務管理 |
交通行政 |
企業管理 |
鐵路佐級-運輸營業 |
||
鐵路法 |
鐵路佐級-場站調車 |
司法專班▂初等考+司法特考五等
一般行政 |
多準備 |
訴訟法 |
可再考 |
司法五等-錄事 |
國營專班▂初等考+台電僱員/國營職員/郵局
一般行政 |
多準備 |
企業管理 |
可再考 |
台電僱員-綜合行政 |
經建行政 |
企業管理+郵政三法 |
台電僱員-綜合行政 |
||
企業管理+經濟學 |
台電僱員-綜合行政 |
|||
企業管理 |
國營職員-企管組 |
電子專班▂初等考+台電僱員/鐵路特考佐級
電子工程 |
不需多準備 |
可再考 |
鐵路佐級-電子工程 |
|
多準備 |
物理 |
台電僱員-配電線路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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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機械 |
鐵路佐級-電力工程 |
|||
電機原理 |
鐵路佐級-機檢工程 |
12月地方特考+1月初等考,每年2次考試機會
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一) |
專業科目(二) |
初等/地五→一般行政 |
國文(100%) |
法學大意 |
|
初等/地五→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大意 |
||
初等/地五→勞工行政 |
勞工行政與法規大意 |
||
初等/地五→經建行政 |
經濟學大意 |
||
初等/地五→廉政 |
公務員法大意 |
||
初等/地五→一般民政 |
地方自治大意 |
||
初等/地五→戶政 |
戶籍法規大意 |
||
初等/地五→社會行政 | 社會工作大意 |
社政法規大意 |
|
初等/地五→圖書資訊 |
圖書館大意 |
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
|
初等/地五→地政 |
土地法大意 |
土地行政大意 |
|
初等/地五→電子工程 |
電子學大意 |
基本電學大意 |
|
初等/地五→財稅行政 |
財政學大意 |
稅務法規大意 |
|
初等/地五→會計 |
會計學大意 |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
初等/地五→統計 |
統計學大意 |
資料處理大意 |
|
初等→金融保險 |
保險學大意 |
貨幣銀行學大意 |
|
初等→交通行政 |
運輸學大意 |
交通行政大意 |
考古題下載
問與答
Q:初等考是什麼?
初等考是全國性考試,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之一,
考試是依據分數高低及志願分發服務單位,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
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Q:初等考有學歷限制嗎?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依法規定:「凡國民年滿18歲,得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由此可知,
本項考試並無學歷限制,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及格,即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Q:初等考的薪水待遇?
考取初等考,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俸額11,985元加專業加給18,250元,合計約30,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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