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情快訊】115年度台電僱員招考簡章公告!
活動摘要:
台電招考怎麼準備?解析職員級與僱員級差異、資格限制、考科重點與薪資待遇,附錄取分析與考生心得,提供考古題下載與投考建議,備考從虎尾志光開始!
限時優惠
考試時間
台電近年來因應退休離職潮,為補充現場技術人力需求,確保穩定供電、傳承電業核心技術及邁向電力淨零排放轉型目標,每年約5月舉行台電僱用人員考試,以招募新血,台電人力正全面走向年輕化,歡迎有志趣者踴躍報考,加入為台灣供電行列。人員經複試通過及完成受訓後,最終正式僱用起薪約3.7~4.1萬起。
| 2026台電僱員招考日程 | |
| 報名期間 | 2026/01/06 - 2026/01/19 |
| 筆試日期 | 2026/05/10 |
| 複試日期 | 115年8月4日 |
| 放榜時間 | 初試:115年7月14日 複試:115年9月10日 |
※實際考試資訊以考選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報名資格
共同資格條件
| 國籍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 學歷 | 1.高中(職)畢業。 2.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 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複試時須繳驗符合下列規定之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否則不得參加複試。 |
個別報考資格
| 配電線路維護類 | 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持照條件:A-無限制」(可駕駛手排車輛),並須於參加複試時繳驗該駕駛執照正本,凡未繳驗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參加複試資格。 |
| 輸電線路維護類 | |
| 車床類 | 有效之「18200-銑床-銑床項」或「18300-車床-車床項」中華民國技術士證。 |
|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類 | 需具備有效之「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或「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如持有職業大客車/聯結車駕駛執照,請事先上傳駕駛執照電子檔,始具有加分資格。 |
| 綜合行政 (限身心障礙人員) |
需具備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之身心障礙證明,且須至錄、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日仍為有效,複試當日未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者,應簽署切結書,未能於限期內補驗者,即撤銷複試資格;如須重新鑑定者,重新鑑定日期須為錄、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日以後,凡未繳驗或經核驗有不符簡章規定資格不符者,即撤銷參加複試資格,惟如有以下情況,應簽署切結書,於取得換發之身障證明後補驗證件,至遲應於報到當日提供: A.已辦理重新鑑定但尚未取得新核發之身障證明。 B.重新鑑定日期在錄、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日以前,惟複試當日尚未屆重新鑑定日期。 |
| 材料管理 | 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持照條件:A-無限制」(可駕駛手排車輛)。 |
台電僱員報考年齡、性別不限,但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退休。
筆試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公告在甄試網站,並於考試前1日在臺北、臺中、高雄、花蓮4個考區之各考場公布,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 筆試地點 | 分臺北、臺中、高雄、花蓮4個考區進行。 |
| 複試地點 | 僅在臺北地區舉行。 |
考試科目
台電僱員筆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A(選擇題)、專業科目B(非選擇題),筆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選擇題都是單選題;非選擇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台電共同科目
| 各甄試類別 | 國文、英文 |
電力技術人員專業科目
| 類科 | 專業科目A | 專業科目B |
| 配電線路維護 | 物理 | 基本電學 |
| 輸電線路維護 | 輸配電學 | 基本電學 |
| 輸電線路工程 | 輸配電學 | 基本電學 |
| 變電設備維護 | 輸配電學 | 基本電學 |
| 變電工程 | 輸配電學 | 基本電學 |
| 電機運轉維護 | 電工機械 | 基本電學 |
| 電機修護 | 電工機械 | 基本電學 |
| 儀電運轉維護 | 電子學 | 基本電學 |
| 機械運轉維護 | 物理 | 機械原理 |
| 機械修護 | 物理 | 機械原理 |
| 土木工程 | 工程力學概要 |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
| 輸電土建工程 | 工程力學概要 |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
| 輸電土建勘測 | 工程力學概要 |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
| 起重技術 | 物理 | 機械及起重常識 |
| 電銲技術 | 物理 | 機械及電銲常識 |
| 車床 | 機件原理、金屬材料 | 機械工作法、工程圖識圖 |
| 保健物理 | 物理 | 化學 |
|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 | 物理 | 汽車學概論及機械常識 |
綜合行政人員專業科目
| 類科 | 專業科目A | 專業科目B |
| 綜合行政 (含身心障礙類組) |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 企業管理概要 |
| 會計 | 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 材料管理 |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 材料管理概論 |
台電僱員現場測試
現場測試(任何一個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 受測項目詳如下表,任何一個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報考前請注意各類別所規定之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報考類別。
- 因妊娠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現場測試之部分項目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試務處申請延後該項測試,並於前述原因消滅後,依試務處安排於適當年度甄試之複試進行補測試。如未獲錄取,免進行補測試;補測試未達簡章規定合格標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 各項目受測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測。
A.綜合體能測驗
| 施測項目 | 綜合體能測驗 |
|---|---|
| 施測簡述 | 交互蹲跳(雙腳與肩同寬,雙手扶於後頸並將背部挺直,蹲下後用力往上跳至雙腳伸直,落下時交換前後腳位置,即為完成1次動作) |
| 合格標準 | 40秒內正確完成10次 |
| 受測類別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材料管理類 |
B.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 施測項目 | 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
|---|---|
| 施測簡述 |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 |
| 合格標準 | 3次 |
| 受測類別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材料管理類 |
C.辨色實作模擬
| 施測項目 | 辨色實作模擬 |
|---|---|
| 施測簡述 | 辨別監考人指定之色碼本內容並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辨別線紮導線顏色。 |
| 合格標準 | 2分鐘內辨別線紮導線顏色全部正確完成 |
| 受測類別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材料管理類 |
D.負重行走
| 施測項目 | 負重行走 |
|---|---|
| 施測簡述 |
|
| 合格標準 | 2分鐘內正確完成 |
| 受測類別 | 配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工程、變電設備維護、變電工程 |
E.握力測試
| 施測項目 | 握力測試 |
|---|---|
| 施測簡述 |
|
| 合格標準 | 左、右手握力分別均達30公斤以上且無不正確動作(左、右手受測時 ,若首次測試未達合格標準,可分別於1分鐘內至多再測量2次) |
| 受測類別 | 配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工程、變電設備維護、變電工程、電機修護、機械修護 |
台電僱員實作測試
- 下表所列受測類別之複試人員必須參加實作測試,未參加或實作測試零分者不予錄取。
- 受測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測。
1.配電線路維護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配電線路維護基本工作 |
|---|---|
| 施測簡述 |
|
| 評分標準 | 1分鐘(60秒)內正確完成,依量測孔距評分 |
| 受測類別 | 配電線路維護 |
2.輸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工程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輸電線路維護/輸電線路工程基本工作 |
|---|---|
| 施測簡述 |
|
| 評分標準 | 1分鐘內正確完成,依裁剪段數及品質評分 |
| 受測類別 | 輸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工程類 |
3.變電設備維護/變電工程/電機、儀電運轉維護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變電設備維護/變電工程/電機、儀電運轉維護基本工作 |
|---|---|
| 施測簡述 |
|
| 評分標準 | 10分鐘內正確完成,依實作品質評分。 |
| 受測類別 | 變電設備維護、變電工程、電機運轉維護、儀電運轉維護 |
4.機械運轉維護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機械運轉維護基本工作 |
|---|---|
| 施測簡述 |
|
| 評分標準 | 10分鐘內正確完成,依量測品質評分 |
| 受測類別 | 機械運轉維護 |
5.機械修護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機械修護基本工作 | |
|---|---|---|
| 施測簡述 | 試題1.量具操作:(40%) 使用量具量測待測物各項尺寸並記錄之。 |
|
| 評分標準 | 15分鐘內正確完成,依量測品質評分 | |
| 施測簡述 | 試題2.手工鋸鋸斷厚鋼板:(60%) 於8分鐘內將鋼板夾持於虎鉗及組裝手工鋸,以手工鋸將鋼板鋸斷。 |
|
| 評分標準 | 8分鐘內正確完成,依完成時間評分 | |
| 受測類別 | 機械運轉維護 | |
6.土木工程/輸電土建工程基本工作
| 施測項目 | 土木工程/輸電土建工程基本工作 |
|---|---|
| 施測簡述 | 試題.儀器架設定平(100%) 將儀器架設於腳架,再進行儀器架設定平,使水平氣泡位於中心。 |
| 評分標準 | 3分鐘內正確完成,依完成時間及定平情形評分 |
| 受測類別 | 土木工程、輸電土建工程 |
1.需參加實作測試之類別按初(筆)試成績20%及實作測試成績6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2.無實作測試之類別按初(筆)試成績占80%、口試成績占20%計算。
3.甄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
4.甄試總成績相同者,按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評定名次;初(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及英文原始成績高低順序評定之。
如具備附錄一所列類別指定證照(無證照者亦可報考),其初(筆)試總分另予加計,下列各職類「技術士證」均指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
| 報名類科 | 證照種類及加計標準 |
| 配電線路維護類 | 1.持有「配電線路裝修」或「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 總分:甲級25%、乙級15%、丙級5%。 2.持有甲級或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職業安全管理師」、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用電設備檢驗」、甲級或乙級「工業配線」等技術士證之一,或經濟部甲種電匠考驗合格者,加計筆試總分5%。 |
| 輸電線路維護類 | 1.持有「輸電架空線路裝修」或「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乙級20%、丙級10%。 2.持有「配電線路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或乙級 15%、丙級5%。 |
| 輸電線路工程類 | 持有「輸電架空線路裝修」或「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證者,加 計筆試總分:乙級30%、丙級15%。 |
| 變電設備維護類 | 1.持有「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乙級20%、丙級10%。 2.持有「配電線路裝修」、「工業配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 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20%、乙級15%、丙級5%。 3.經濟部甲種電匠考驗合格者,加計筆試總分15%。 |
| 變電工程類 | |
| 電機運轉維護類 | 1.持有下列任一類別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 25%、乙級15%、 丙級10%。工業配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旋轉電機裝修、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用電設備檢驗、機電整合、旋轉電機繞線、靜止電機繞線、電力電子、變壓器裝修。 2.經濟部電匠考驗合格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種15%、乙種10%。 |
| 電機修護類 | 持有下列任一類別技術士證或電匠資格者,加計筆試總分5%。 冷凍空調裝修、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電器修護、工業配線、工業電子、視聽電子、變壓器裝修、旋轉電機裝修、旋轉電機繞線、靜止電機繞線、配電電纜裝修、儀表電子、電力電子、數位電子、船舶室內配線、用電設備檢驗、變電設備裝修、機電整合、發電汽力機組系統運轉、甲種電匠(經濟部)、乙種電匠(經濟部)。 |
| 儀電運轉維護類 | 持有下列任一類別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15%、乙級10%、丙級5%。 數位電子、電力電子、工業電子、儀表電子、電腦硬體裝修、電腦 軟體設計、網路架設、電腦軟體應用、工業儀器。 |
| 機械運轉維護類 |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25%、乙級15%、丙級10%、單一級別比照乙級15%。 工程泵(幫浦)類檢修、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鉗工、冷作、油壓、氣壓、精密機械工、機械加工、機械製圖、電腦輔助機械製圖、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電腦輔助立體製圖、車床工、電腦數值控制車床、氣銲、氬氣鎢極電銲、工業用管配管、氣體燃料導管配管、一般手工電銲、半自動電銲、鍋爐操作、機電整合、堆高機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字臂起重桿操作。 |
| 機械修護類 |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總分5%。 車床工、鉗工、冷作、平面磨床工、銑床工、重機械修護、電腦數 值控制車床工、精密機械工、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工、鍋爐裝修、工程泵(幫浦)類檢修、發電汽力機組系統運轉、銑床、車床、機械加工、平面磨床。 |
| 輸電土建工程類 | 持有下列證件之一者,加計筆試總分5%。 1.「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技術士證。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結業證書(任類首訓)。 3.乙級空氣汙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4.內政部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 |
| 起重技術類 |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取得下列任一類別之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或100年7月1日前取得之結業證書者,加計筆試總分5%。 1.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 2.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 3.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 |
| 電銲技術類 |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任一類別所具任一銲位者,加計筆試總分5%: 1.一般手工電銲;2.氬氣鎢極電銲;3.氣銲。 |
| 保建物理類 | 依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取得下列證書且在有效期限內者,加計筆試總分: 1.輻射防護師證書30%。 2.輻射防護員證書20%。 |
|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 | 1.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加計筆試總分15%。 2.持有「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加計筆試總分30%。 |
| 材料管理 | 持有「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單一級)者,加計筆試總分10%。 |
| 備註 | 持有上列各類別多項證照者,以其中一項證照擇優加計。 |
※報考前項所列類別並勾選具有各該指定證照者,另應依下列說明上傳相關證件之電子檔。
薪資福利
台電新進僱用人員經錄取後,須先接受為期1年的養成班訓練與工作訓練,正式起薪36,686元起。
台電僱員薪水及任用職等》
| 台電僱員 | 任用職等 | 薪水(月) |
|---|---|---|
| 工作訓練 | 評價 5 等 8 級 | 約 35,922 元 |
| 評價 5 等 12 級 | 約 38,979 元 | |
| 正式僱用 | 評價 6 等 4 級 | 約 36,686 元 |
| 評價 6 等 8 級 (具電力相關證照者) |
約 39,744 元 |
| 台電職員 | 任用職等 | 薪水(月) |
|---|---|---|
| 報到後 | 分類2等5級 | 約 45,094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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