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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488-1號

05-6337155

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8: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附設私立志光法商短期補習班虎尾分班-府教社二字第101062421042號

每週二19:00,司法特考觀護人考情說明會-虎尾志光

活動時間:2025/04/09 00:00 至 2025/06/30 23:00止

標籤: 司法特考   觀護人   志光課程   函授學習   虎尾志光  

活動摘要:

司法特考觀護人考試,每次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加上政府機關為使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會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在正額人員分發完後,配合用人機關的人力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

考試日期

114/2025年司法人員考試
報名日期 114.04.29-114.05.08
筆試日期 114.08.09-114.08.11
簡章下載 待公告

應考資格

觀護人-另類心靈輔導者。法院觀護人職務係針對少年的保護管束,與檢察機關的觀護人主要職掌為對於成年犯人的保護管束,有所不同。保護管束的類別,包括假釋期間所交付的保護管束,以及緩刑期內所交付的保護管束。 依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地方法院應設觀護人室,配置觀護人執行少年事件的調查、觀察及保護管束等工作。
 

觀護人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
學歷資格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考試科目

觀護人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觀護人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類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三等觀護人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5.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
6.諮商與輔導
7.犯罪學
8.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選試科目)

工作內容

觀護人工作內容

三等觀護人薪水約63,000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少年觀護人

分發單位 司法院所屬機關。
工作內容 少年觀護,依負責業務之不同,區分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兩類職務,詳細工作項目分述如下:
1.少年調查官,包括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並於少年事件審理期日出庭陳述調查及處理之意見,執行交付適當之輔導、執行因心神喪失不付審理而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之案件、執行轉介輔導等。
2.少年保護官,包括執行假日生活輔導、少年保護事件之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輔導、禁戒處分、治療處分、執行檢察署囑託執行之少年緩刑或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案件、少年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親職教育輔導處分等。
錄取薪資 約 63,000 元。

成人觀護人

分發單位 法務部所屬機關。
工作內容 成年觀護:細分為四大項工作,包括:
1. 緩刑及假釋付保護管束(包括一般案件、施用毒品案件、性侵害案件等)。
2.保護管束輔助措施(包括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實施測謊)。
3.緩起訴處分案件(包括執行緩起訴處分所附義務勞務、執行緩起訴處分所附必要命令等)。
4.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錄取薪資 約 63,000 元。

課程規劃

基礎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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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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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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