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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488-1號

05-6337155

週一至週六 09:00-21:00 週日 09:00-18:00 (假日營業時間)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附設私立志光法商短期補習班虎尾分班-府教社二字第101062421042號

每週五19:00,民航特考考情說明會-虎尾志光

活動時間:2024/03/04 00:00 至 2024/06/21 23:00止

標籤: 民航特考三等   民航特考四等  

活動摘要:

民航工作性質獨特,高壓力及高專業性的工作,三等考試:飛航管制、航務管理、飛航諮詢、航空通信等4科別。四等考試:設飛航諮詢、航空通信、航務管理3科別。 上述各科別皆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近幾年民航人員出缺皆以三等考試為主,合格錄取後以薦任六職等晉用。

民航特考

 

在臺灣要成為航管員須透過民航特考(民航人員考試),航管員有如交通警察,導引飛機的起飛、巡航及降落,隨時掌握空中、地面的任何狀況,維持飛機在空中及機坪與跑道上的秩序,工作相當具有挑戰性,因此薪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人員,只要完成雷達訓練後,月薪高達7萬元,工作地點主要在全台各機場塔台、近場台與區管中心等。
 

民航特考考試時間

 
113年民航人員考試
報名時間 113.05.28(二) - 06.06(四)
第一試筆試 113.09.07(六) - 09.08(日)
口試日期 113.09.09(一)
二試口試 113.12.15(日)
放榜日期 第一試:預計113年10月
第二試:預計112年12月
考試簡章 112年公務人員民航人員考試簡章 (參考用)

 

民航特考報考資格

民航特考報考資格須大學以上學歷,其中飛航檢查、適航檢查須有相關資歷及受訓證明。因民航人員負有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部分科別有年齡上的限制。

資格限制
年齡限制 1.飛航管制科別:18歲以上,35歲以下。
2.飛航諮詢及航空通信科別:18歲以上,45歲以下。
3.飛航檢查及適航檢查科別:18歲以上,55歲以下。
4.航務管理科別:18歲以上。
報考資格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得有證書者。
2.飛航檢查、適航檢查須有相關資歷及受訓證明。


民航特考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民航三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自112年起,民航特考不再列考公文。

類科 專業科目
飛航管制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航空運輸
飛航諮詢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航空氣象學;5.資料處理
航空通信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通信原理;5.計算機概論
飛航檢查 ◎1.英文;2.飛航作業規則;3.航空資訊專業知識;4.航空航行學;5.飛機飛行原理
航務管理 ◎1.英文;2.英語會話;3.民用航空法;4.運輸學;5.航空安全管理
適航檢查 ◎1.英文;2.適航作業規則;3.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系統;4.飛行原理;5.航空電子

註:「◎」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民航特考口試項目
 

根據考選部「外語口試規則」說明,外語口試分為下列三種,得視考試性質選定其中一種或併採二種舉行:(詳細進行方式及評分標準,請參閱考選部→考選法規項次下的「外語口試規則」)

項目 外語個別口試 外語集體口試
考試方式 指個別應考人就指定之外國語言回答外語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外語表達能力、語音與語調、才識見解氣度。 指二位以上之應考人依序分別以指定之外國語言回答外語口試委員之問題,必要時外語口試委員並得指定其他應考人提出評論,並由該應考人予以答復,藉以評量其外語表達能力、語音與語調、才識見解氣度及應變能力。
考試時間 每一應考人口試時間10至30分鐘 每組口試時間30至90分鐘
評分項目 1.外語表達能力,20分。
2.語音與語調,20分。
3.才識見解氣度,20分。
1.外語表達能力,50分。
2.語音與語調,15分。
3.才識見解氣度,15分。
4.應變能力,20分。


民航特考薪資福利

民航人員工作挑戰性高,薪水待遇優於一般公務人員,經由民航特考及格錄取,受訓期間薪水約47,000元,相當於一般高考及格的公務人員薪資,受訓及格取得資格後,以薦任六職等給薪。

等別 職等起敘 俸額 專業加給 合計
民航三等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27,270元 24,160元 51,430元

根據民航局公布航管人員薪資結構,通過民航特考及格錄取,受訓期間月薪約47,000元 , 民航人員通過非雷達訓練,開始上線值勤,月薪可達62,000元,再通過雷達訓練,月薪可達70,000元。

※上述薪資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民航特考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科別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飛航管制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飛航服務總臺
飛航管制即為「空中交通管理」之服務,由管制員在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過程中,利用目視、雷達、其他輔助性自動化監視及助導航裝備,經由無線電或數據通信,將相關訊息及指示提供予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
飛航諮詢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飛航服務總臺
負責國內外航空情報資料之搜集、提供及飛航諮詢服務:
1.臺北飛航情報區各機場場站設施及助航相關設備飛航公告之發布,提供航空從業人員規劃飛航任務。
2.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計畫等相關飛報檢核與傳遞作業。
3.臺北飛航情報區航班飛航前及降落後之飛航情報服務。
航空通信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飛航服務總臺
處理航空通信業務:
1.固定通信服務。
2.行動通信服務。
3.飛航資料監控。
飛航檢查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對受檢對象之飛航操作評估其檢查需求,建立監視及檢查計畫,並執行下列監理作業:
1.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檢定、考驗及檢查。
2.新機構、新作業之航務作業檢定及其後續之監督、檢查。
3.飛航作業、駕駛艙、客艙航路及模擬機之航務檢查。
4.檢視國際民航公約、各項附約及文件之航務相關規定之符合。
5.飛安相關事件調查(有關航務操作及訓練)。
航務管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各航空站
1.機場場面安全檢查、地面裝備機具、車輛、人員之管制及有關規章之擬訂。
2.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護。
3.機場之噪音監測及防制等。
4.違反機場禁限建之查報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查報及處置。
5.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
6.航空器異常/危險/失事等事件之查報與處置。
7.停機坪管理。
適航檢查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對受檢對象之適航作業評估其檢查需求,建立監視及檢查計畫,執行下列監理作業:
1.航空器及其各項裝備、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驗證。
2.適航相關人員訓練及檢定。
3.新機構、新作業之適航檢定及其後續之監督、檢查。
4.航空器維修及改裝作業檢查。
5.檢視國際民航公約、各項附約及文件之適航相關規定之符合。
6.飛安相關事件調查(有關飛機系統及維修)。

民航人員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3年內不得轉調 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構)以外之機關(構),並須於交通部暨其所屬 機關(構)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考取經驗談


111民航特考三等飛航管制-仲○謹
「題庫班」課程讓我在考前能夠對於考試內容及出題方向有更深入的了解,也能針對自己不足的地方做最後加強衝刺。每月定期的申論批改與佳作借閱,讓我更熟悉申論題的作答形式。一試英語會話與二試口試指導課程,讓我對於考試的形式有初步的概念,老師也會針對個人的表現提出檢討與改進空間,模擬課程的臨場感有助於緩解正式考試的緊張感,減少對於考試不確定性的焦躁感。
 
111民航特考三等航務管理-廖○榮
航空安全管理屬於較新的考科,題目既有基本題也有很難且很小範圍的題目。個人覺得這一科的念法特別注重在架構以及手冊,一定要讀SMS安全系統管理,裡面的架構背起來可以萬用。這一科前期要多花點時間在理解上,後期沒事就翻個SOP來看看。空側手冊或是緊急應變計畫一定要看過,很多題目會從裡面出。崔易老師的講解很好理解,建議可以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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