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考攻略】12/31前報考證照,開啟職涯新機會
活動摘要:
地政類科專注土地徵收、地價管理及出納等公職工作,競爭較少且重視專業知識。考生可同時備考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及地方特考,擁有多重考試資格,提升就業優勢。地政類科被視為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公職類別,適合追求穩定與高成長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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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 - 考試介紹
不動產經紀人是什麼?
不動產經紀人主為房屋買賣的中間協商者,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屋仲介與代銷公司須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 ,公司才能營業。不動產經紀人主要工作內容為負責開發不動產的買方及賣方或租賃雙方,確保各項契約、廣告、銷售說明均與實際產品相符合,以減少房地產糾紛及促成雙方交易達成。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有用嗎?
近幾年房市景氣大好,推升不少人搶棒房地產飯碗,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2021年第四季全國代銷備查家數與不動產經濟人創有統計以來新高,不動產經紀人首度突破一萬人,只要取得經紀人證照,相較於一些房仲更具優勢,除了受僱以外,未來還可以向外自行展店,因此只要一照在手,終身無慮。
房仲證照: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的差別
房仲證照可分為「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2種。
| 差異 | 不動產經紀人 | 不動產營業員 |
| 領照 |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4年,有效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經紀人應檢附其於4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原核發證書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辦理換證或以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方式。 | 不動產營業員證照之證明有效期限為4年,期滿時,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20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重新辦理登錄。 |
| 權利 | 具備獨立開店資格, 一家仲介店一定會要一張經紀人的執照才可以開店,及具有相關文件的簽章權。 | 具備一般不動產買賣資格,但不能開店,也不且備簽章權。 |
不動產經紀人 - 考試資格
不動產經紀人資格條件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須高中職以上學歷才能報考,每年約11月舉辦,
考試地點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 應考資格 | 1.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 附註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 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取得醫事人員以外普通考試之應考資格。 |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科目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科目共計5科,除國文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為申論式與測驗混合試題 ,總成績滿60為及格,
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
| 專業科目 | ◎2.民法概要 ◎3.不動產估價概要 ◎4.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5.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
不動產經紀人成績計算
| 不動產經紀人 | 1.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2.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乘以10%計算;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3.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地政士 - 考試資訊
地政士是什麼?與土地代書是一樣的嗎?
『地政士(又稱土地登記專業代人)』,即一般所稱的『土地代書』,因民國九十年十月通過「地政士法」而正名,一般民眾申請土地登記、土地測量、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等事項,都需委請地政士辦理相關事宜。專技普考地政士考試(代書考試)約每年3月報名、6月考試 ,年滿20歲,高中職以上學歷即可報考。
地政士考試資格與年齡限制
| 地政士普考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三、中華民國78年12月29日土地法第37條之1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從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業務,且於修法後仍繼續執業 未取得證照,並有地政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部分科目試:
一、專科以上學校地政、土地資源、土地管理、法律、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土地管理與開發、資產(管理)科學等科、系、組、
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或地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
政業務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二、專科以上學校地政、土地資源、土地管理、法律、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土地管理與開發、資產(管理)科學等科、系、組、
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或地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三
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修習土地法、土地登記二科,及民法(概要)、土地行政、土地稅、土地測量四科中至少二科,合計在十二學分以
上,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或地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四、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修習土地法、土地登記二科,及民法(概要)、土地行政、土地稅、土地測量四科中至少二科,合計在十二學分以
上,並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或地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地政士 - 考試介紹
地政士 - 考試科目
| 成績計算 | 1.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2.總成績以普通科目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 普通科目以國文成績乘以百分之10計算; 專業科目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 3.有1科成績為0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 |
| 應考科目 | ◎1.國文(作文) 2.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3.土地法規 4.土地登記實務 5.土地稅法規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 考試地點 | 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辦。 |
地政士工作內容/執業內容
地政士(土地代書)─與土地業務息息相關的專業人士,
依地政士法第16條規定,地政士得執行以下業務:
1.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2.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3.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4.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5.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6.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7.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8.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若已考取地政士執照及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者,相信對地政等相關事宜,有高度的了解及人脈。
但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與地政士的業務工作息息相關;而不動產經紀人同時具有地政士執照,
也等於可以將更多代辦費及專業手續費賺入自己的口袋!
如果同時持有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的執照,在服務或獲利的角度上,都將更上一層樓!
尤其這兩種證照考試科目多數雷同,二者皆屬於不動產證照普考。
※專技人員考試是經由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國家並不負分發任用責任。
地政士薪水/收費標準行情
依108年勞動部薪資調查(地政士)平均每人月薪為 37,617 元。房仲業裡資深代書月收入約 4~6 萬元,有機會可挑戰年薪百萬;待累積足夠經驗與人脈,可獨立承辦案件,按件計酬地政士薪水行情平均約15,000~24,000元 / 件,月入可高達20萬元!
投考組合
| 投考組合 | |||||
|---|---|---|---|---|---|
| 等級 | 專技普考 | 專技普考 | 國營事業聯招 | 高考/地方特考三等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 |
| 類科 | 地政士 | 不動產經紀人 | 地政 | 地政 | 地政 |
|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 | 1.國文(作文) | 1.國文(論文寫作)10% ※2.英文10% |
◎1.國文(作文、測驗) ※2.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
|
| 專業科目 | 2.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3.土地法規 4.土地登記實務 5.土地稅法規 |
◎2.民法概要 ◎3.不動產估價概要 ◎4.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5.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 |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6.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7.不動產估價 |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
| 備註 |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題型,其餘未註記者均採申論式題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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