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推薦】115新開課,地特返鄉就業首推
活動摘要:
公務人員地方特考於每年12月招考,並於每年9~10月報名,地方特考三等報考資格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四等考報考資格,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五等報考資格,18歲以上
考試介紹
地方特考介紹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公務人員地方政府特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12月舉行。
應試條件
公務人員地方特考,只要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特考三等須大學以上學歷 ;特考四等須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 等別 |
應考資格 |
| 地特三等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 地特四等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 【備註】 |
地特三等新聞及觀光行政等2類科,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
薪水
公務人員的薪資構成包括每月基本薪資、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加班費,以及各項補助和福利津貼等項目。(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 等別 |
任用職等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合計 |
| 地特三等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29,270元 |
25,890元 |
55,160元 |
| 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
28,120元 |
22,730元 |
50,850元 |
| 地特四等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21,220元 |
21,750元 |
42,970元 |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公務員薪資職等表) 科目介紹
地方特考科目介紹
地方特考科目除2科共同科目外,專業科目三等考試為4~6科、四等考試為3~4科,科目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地方特考考類科多元,適合各類學群學類的考生報考,以下類科類組提供做為參考:
地方特考共同科目
| 類科 |
普通科目 |
| 地特三等各類科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 地特四等各類科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地方特考專業科目
文教行政與傳播類
負責政府機關的日常運作、法規執行、戶籍管理及地方服務。推廣文化、教育、體育、觀光等公共服務,並處理新聞發布與媒體聯繫事務。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一般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公共政策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政治學概要 |
| 一般民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
| 客家事務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客家歷史與文化
6.客家政治經濟與經濟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 戶政 |
◎3.行政法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3.行政法概要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5.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 原住民族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6.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3.行政法概要
4.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5.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 文化行政 |
3.本國文學概論
4.藝術概論
5.文化人文學
6.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
3.本國文學概要
4.藝術概要
5.文化行政概要 |
| 教育行政 |
◎3.行政法
4.教育行政學
5.教育哲學
6.教育心理學
7.教育測驗與統計
8.教育比較 |
※3.教育行政概要
4.教育行政概要
5.教育行政概要 |
(修正草案)
◎3.行政法
4.教育行政學
5.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6.教育心理與測驗統計 |
| 體育行政 |
◎3.行政法
4.運動自然科學
5.世界體育史
6.體育行政與管理
7.運動社會學 |
/ |
(修正草案)
◎3.行政法
4.運動自然科學
5.世界體育史與運動社會學
6.體育行政與管理 |
| 新聞 |
3.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4.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5.傳播理論
6.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 |
3.新聞學概要
4.國際現勢概要
5.傳播法規概要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
(修正草案)
3.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4.國際傳播與國際現勢
5.傳播理論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韓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俄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
(修正草案)
3.新聞學概要
4.國際現勢概要
5.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選試科目) |
| 觀光行政 |
3.觀光學
4.觀光資源規劃
5.旅運經營學
6.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
3.觀光學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5.觀光行銷學概要 |
社會心理與勞工類
執行社會福利政策、提供弱勢群體援助與支持。進行專業的心理諮商與治療,並處理勞資關係、保障勞工權益與促進就業安全。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社會行政 |
◎3.行政法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5.社會學
6.社會工作 |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 勞工行政 |
◎3.行政法
4.勞資關係
5.就業安全制度
6.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
※3.行政法概要
4.勞資關係概要
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公職社工師 |
1.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2.社會工作實務 |
/ |
| 社會工作 |
/ |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5.社會工作實務概要 |
法律廉政與司法類
辦理法律訴訟、廉政調查、以及地政法規相關事務。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法制 |
◎3.行政法
◎4.民法
5.刑法
6.立法程序與技術
7.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 |
(修正草案)
◎3.行政法
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立法程序與技術 |
| 法律廉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務員法(包括任命、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3.行政管轄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 地政 |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5.民法(包括總則、物權、繼承與繼承編)
6.動產評估價 |
3.土地概要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寫概要 |
財會金融與經統類
負責政府及公營事業的會計審計、金融保險業監理,並進行經濟政策的規劃與統計數據的調查分析。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財稅行政 |
◎3.會計學
◎4.民法
◎5.財政學
◎6.稅務法規 |
◎3.稅務法規概要
◎4.會計學概要
◎5.民法概要 |
| 會計 |
◎3.中級會計學
◎4.政府會計
◎5.財政學
◎6.會計審計法規 |
◎3.會計學概要
◎4.政府會計概要
◎5.會計法規概要 |
| 統計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
| 財經廉政 |
◎3.行政法
4.公務員法(包括任命、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心理學
◎6.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 經建行政 |
◎3.經濟學
4.貨幣銀行學
5.統計學
6.公共經濟學 |
※3.經濟學概要
4.統計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
| 商業行政 |
◎3.行政法
◎4.經濟學
5.公司法
6.證券交易法 |
※3.行政法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商業概要 |
行政管理與典藏類
專注於組織人力與行政流程的最佳化。負責工業生產管理及交通運輸等後勤支援與規劃。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圖書資訊管理 |
3.圖書館管理
4.圖書資訊學
5.技術服務
6.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
3.技術服務概要
◎4.圖書資訊學概要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
| 人事行政 |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6.現行考銓制度 |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 工業行政 |
3.統計學
4.工業管理
5.產業經濟學
6.管理學(包括策略規劃與計畫管理) |
/ |
| 交通行政 |
3.運輸學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政策與行政 |
3.運輸學概要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
| 工業工程 |
3.工程經濟學
4.作業研究
5.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6.生產計劃與管制 |
/ |
| 職業安全衛生 |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4.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5.職業衛生危害控制
6.安全工程 |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法規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4.職業衛生概要
5.安全工程概要 |
衛生醫療與藥事類
執行公共衛生與疾病防治政策。提供醫事技術服務,並負責藥品食品的檢驗、查核與安全管理工作。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衛生行政 |
3.衛生行政
4.衛生法規與倫理
5.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 衛生技術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公共衛生學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3.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4.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 食品衛生檢驗 |
3.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
4.食品分析與檢驗
5.食品化學及加工學
6.食品微生物學 |
3.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4.食品檢驗分析與化學概要
5.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
| 衛生檢驗 |
3.分析化學(包括儀器分析)
4.微生物學
5.有機化學
6.毒物學 |
3.分析化學概要(包括儀器分析)
4.微生物學概要
5.普通化學概要 |
農林漁牧與資源類
管理農、林、漁、牧等自然資源,推廣農業技術。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治與檢驗等工作。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農業行政 |
◎3.行政法
4.農業經濟學
5.農業發展與政策
6.農產運銷
7.統計學 |
3.農業概要
4.農業經濟學概要
5.農業行政概要 |
(修正草案)
◎3.行政法
4.農業經濟與農產運銷
5.農業發展與政策
6.統計學 |
| 農業技術 |
3.作物學
4.作物生理學
5.土壤學
6.作物育種學
7.試驗設計 |
3.作物概要
4.植物保護概要
5.土壤與肥料概要 |
(修正草案)
3.作物學與作物生理學
4.土壤學
5.作物育種學
6.試驗設計 |
| 園藝 |
3.園藝學
4.果樹學與蔬菜學
5.花卉學與造園學
6.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 |
3.果樹與蔬菜概要
4.花卉與造園概要
5.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
| 林業技術 |
3.森林經營學
4.育林學
5.森林生態學
6.林產學 |
3.林產學概要
4.育林學概要
5.森林生態學概要
6.森林經營學概要 |
(修正草案)
3.林產學概要
4.育林學概要
5.森林生態學與森林經營學概要 |
| 漁業技術 |
3.水產資源學
4.漁具漁法
5.海洋生態及漁場學
6.生物統計學 |
3.水產資源學概要
4.漁具漁法學概要
5.漁場學概要 |
| 養殖技術 |
3.水產養殖
4.魚類生理學
5.飼料與餌料學
6.生物統計學 |
3.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4.飼料與餌料概要
5.魚病學概要 |
| 動物技術 |
3.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4.動物育種學
5.動物營養學
6.動物各論(包括加工利用與動物保護) |
※3.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4.畜產加工概要
5.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
| 公職獸醫師 |
1.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2.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
/ |
營建土木與水利類
負責國家基礎設施的設計、規劃與監造。涵蓋土木、水利等工程建設、水土保持、以及建築等專業技術。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土木工程 |
3.材料力學
4.測量學
5.結構學
6.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7.土壤力學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3.材料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
(修正草案)
3.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4.鋼筋混凝土學
5.土壤力學與測量學
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修正草案)
3.材料力學與結構學概要
4.測量學與土木施工學概要
5.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
| 水利工程 |
3.水利工程
4.流體力學
5.水文學
6.土壤力學
7.渠道水力學 |
3.水利工程概要
4.流體力學概要
5.水文學概要 |
(修正草案)
3.水利工程
4.流體力學
5.水文學
6.渠道水力學 |
| 水土保持工程 |
3.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
4.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5.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植生工法)
6.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
3.水土保持概要(包括植生工法)
4.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5.坡地保育概要(包括沖蝕原理) |
| 建築工程 |
3.建管行政與法規
4.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5.建築設計
6.建築環境控制 |
3.施工與估價概要
4.營建法規概要
5.建築圖學概要 |
電子電機與通訊類
負責電力、電子、電信等能源與通訊系統的維護與發展。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交通技術 |
3.運輸學
4.交通工程
5.運輸規劃學
6.運輸工程
7.交通安全 |
3.交通工程概要
4.運輸規劃學概要
5.交通安全概要 |
(修正草案)
3.運輸學與運輸工程
4.交通工程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安全 |
| 電力工程 |
3.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電子學
6.電機機械
7.電力系統 |
3.電工機械概要
4.輸配電學概要
5.電子學概要 |
(修正草案)
3.電路學與電子學
4.計算機概論
5.電機機械
6.電力系統 |
| 電子工程 |
3.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電子學
6.電磁學
7.半導體工程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儀表概要
5.電子學概要 |
(修正草案)
3.電路學與電子學
4.計算機概論
5.電磁學
6.半導體工程 |
| 電信工程 |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
5.電子學
6.電磁學
7.通信與系統 |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通信系統概要 |
(修正草案)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與電子學
5.電磁學
6.通信與系統 |
| 機械工程 |
3.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4.機械設計
5.熱力學
6.機械製造學 |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製造學概要
5.機械設計概要 |
資訊科技與測繪
負責資訊系統的開發、維護與資通安全防護。執行國土測量與地圖製作。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測量製圖 |
3.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4.誤差理論及實務
5.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
6.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
3.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4.誤差理論概要
5.空間資訊概要 |
| 資訊處理 |
3.資料結構
4.資通網路與安全
5.資料庫應用
6.資訊管理 |
※3.計算機概要
4.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5.程式設計概要 |
環境與地球科學類
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管理,以及進行化學、物理等專業檢驗等。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環保行政 |
3.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4.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5.環境規劃與管理
6.環境科學 |
3.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4.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5.環境科學概要 |
| 環境工程 |
3.流體力學與水處理工程
4.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5.廢棄物處理工程
6.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 |
3.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4.水處理工程概要
5.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
| 環保技術 |
3.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4.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5.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6.環境規劃與管理 |
3.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4.環境化學概要
5.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
| 環境檢驗 |
3.分析化學
4.水質檢驗
5.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6.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
3.分析化學概要
4.環境化學概要
5.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
| 化學工程 |
3.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4.材料化學(包括有機化學、無機化學)
5.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動力學)
6.反應工程及單元操作 |
3.分析化學概要
4.工業化學概要
5.化工機械概要 |
建築景觀與設計類
負責建築設計、都市規劃與景觀美學的規劃與執行。應用專業技術於環境與空間的改善。
| 類科 |
地特三等 |
地特四等 |
| 公職建築師 |
1.建管行政
2.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
/ |
| 都市計畫技術 |
3.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
4.都市及區域經濟
5.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6.土地使用計畫 |
3.都市及國土計畫理論與法制概要
4.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5.土地使用計畫概要 |
| 景觀 |
3.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4.景觀工程
5.景觀規劃
6.景觀與都市設計 |
3.景觀工程概要
4.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5.景觀設計概要 |
學習資源
專屬學習資源
兩大學習模式
視訊學習
在補習班的個人電腦座位,觀看線上課程,輔導期間無限看課,兼顧專注與便利的學習模式。
函授學習
隨時隨處,手機/平板/筆電都能線上看課,課本教材宅配到府,是最便利自主的學習模式。
● 豐沛輔考資源
門市資訊
雲端 便利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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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點 專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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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級函授/金榜函授 |
志光數位學院 |
手機、平板、電腦,不用網路也可上課。
沒有限制觀看次數,提供彩色版書筆記。 |
全國超過70間分校,專注學習就在你身邊。
雙效全國通行,享受完善打造的讀書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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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諮詢課程
我要諮詢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