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法警】工作內容及受訓介紹-永康志光
活動摘要:
「法警」為專職負責法院或檢察署的事務人員,直屬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或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一般被稱為「司法警察」法警的工作內容相對單純,值勤範圍只有在司法院或檢察署內,錄取法警後薪資約48,000-52,000元,享有公務人員福利(包含公保、購屋超低率貸、結婚、子女教養津貼、退休金等)。預約試聽永康志光062430107
法警介紹
法警─法院的守護者
想成為威嚴的波麗士大人卻又想兼顧家庭生活嗎?法警就是你的最佳選擇。
「法警」是專職司法警察事務的人員,直屬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或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
因此法警和警察是不同的工作類型,法警專司法院或檢察署事務,警察則專司治安維持或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一、【法院法警】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
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
值日值夜、協助民事強制執行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
二、【檢察署法警】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提押及具保、
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
關於值勤(需輪值夜間勤務)、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
法警工作內容與薪水
項目 |
內容說明 |
薪水待遇 |
約48,000-52,000元。 |
分發單位 |
全國各法院或檢察署。 |
工作內容 |
1.法院法警: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2.檢察署法警: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押提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等。 |
工作特色 |
法警工作內容多在法院與檢察署值勤,或其他長官交辦事項,相較於一般警的外勤工作要來安全的多。 |
法警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流程
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試,
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司法四等 |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 |
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約為每年5月,一律採網路報名。 |
筆試時間 |
約為每年8月。 |
體能測驗 |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約為每年11月~12月之間進行體能測驗。 |
口試時間 |
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 (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約每年12月。 |
放榜時間 |
1.第一試筆試預定:每年10月 |
備註 |
實際考試、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應試資格
只要符合學歷、體格限制,即可報考法警,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
以現在不景氣的環境中,是你最佳的保障。
應考資格 |
資格條件 |
應考資格 |
18歲以上,45歲以下,高中(職)以上學歷。 |
體格檢查標準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未來展望 |
考上法警後,未來可陞遷至副法警長、法警長,也可以再續考檢察事務官或轉考警校法律系,在待遇以及學歷上能更上一層樓。 |
法警考試科目
曾修過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考生,對於考試科目已經非常熟悉,
最適合報考,只要付出時間研讀,榜上有名絕非難事。
等別 |
司法四等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概要 |
備註 |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法警訓練(受訓)課程
項目 |
訓練(受訓)課程內容 |
訓練機關 |
(一)專業訓練: |
訓練期間 |
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專業訓練期間為1至3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 |
訓練課程 |
(一)專業訓練:安排至各指定訓練機關學習法警相關業務學科及初任人員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
訓練津貼 |
(一)訓練採未占缺訓練,受訓人員由各實務訓練機關發給下列津貼,並得比照現職人員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
法警成績計算
司法四等 |
1.分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普通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
投考組合
將考科相同、或類似的國家考試匯整,讓考生有多次考取的機會!
法警考試中有許多科目和公職、就業考試是大致相同的,況且考題相似度幾乎雷同,
只要掌握住答題方向及要領,想要一次征服多種考試並非不可能!
考生可參考下表,準備起來更加輕鬆。
8月司法特考-8月調查局or國安局特考-12月地方特考-1月初等考-6月鐵路特考-7月普考
試別 |
國文 |
法學知識 |
英文 |
行政法概要 |
刑法概要 |
刑事訴訟法概要 |
法院組織法 |
加科目 |
司特四等法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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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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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法政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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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 |
普考法律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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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 |
地特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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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 |
鐵路員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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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 |
地特五等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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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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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初等考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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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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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國安局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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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大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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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 ●為該考試的考試科目
常見問題
法警工作保障
◎法警福利制度健全
1.享有公保及保險:在職時,除本人可享公保外,其父母、配偶、
子女均可依法參加保險,退休後晚年亦有退休金保障。
2.享有退撫基金:現制軍公教人員退撫經費是由政府按年編列預算支付,
此項金額並隨逐年待遇調整。
3.提高退撫所得:新制實施後,扣除個人自繳基金本利和之後,
視年資長短計算其退撫所得淨額,擇領之所得增加約16%~64%,
促使退撫給與提高,有助安老卹孤。
4.購屋超低率貸款:享購屋超低貸款。
5.優渥退休金:
(1)退休採「85制」辦理:即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
(2)因85制係規範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起支年齡,故以下人員不受影響:
A.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只需年資滿25年即可,無年齡限制(屆齡退休前)。
B.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者:年資滿15年可擇領月退休金。
C.任職滿25年且曾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有殘廢給付,並於退休前5年內曾有考績列丙等及請延長病假之事實者:即符合前述規定者,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限制。
D.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擇領月退休金。
E.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前,任職滿25年且年滿50歲者:因已符合修法前原擇領月退休金之規定,故不管日後何時提出退休,都可擇領月退休金,不受85制限制。
◎法警工作保障
依法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受到以下的保障:
1.保障執行職務: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必要措施、保障工作環境之衛生安全及執行職務免受迫害等。
2.身分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
3.工作權之保障:不可隨意予以資遣或其他關於公務員資格的處分。
4.領取給付之權利:有領取俸給、保險、退休、撫卹等權利。
5.退撫新制:考試院通過「退撫新制實施計劃」,退休金由「恩給制」進入「儲金制」的時代。
◎法警待遇逐年調薪,升遷管道暢通
穩定調薪3~5%,實際俸給所得比想像更多,
且經過一定年限或服務滿一定年資,具有應考資格條件,即可參加升等考試。
法警常見問題
Q:報考法警有年齡、學歷限制嗎?
只要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高中(職)以上學歷,
且符合體格規定(體格要求為男生身高要達155公分,女生達150公分以上),即可報考四等法警。
Q:法警工作內容為何?
法警分為法院法警及檢察署法警,工作內容包括:
1.法院法警: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
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2.檢察署法警:關於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押提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
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關於值勤、
警衛及安全之防護及其他有關法警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等。
Q:我為何要選擇「法警」類科?
1.錄取率非常高,96年第2次司法特考高達15.04%。
2.曾修過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考生,由於對於考試科目已經非常熟悉,最適合報考。
Q:考取「法警」的好處?
1.未來可陞遷至副法警長、法警長。
2.可再續考檢察事務官或轉考警校法律系,在待遇以及學歷上能更上一層樓。
3.法警的工作非常輕鬆,先考取法警,解決經濟問題,再準備其他考試。
法警與警察工作不同嗎? 法警是什麼?法警是警察嗎?
「法警」為專職負責法院或檢察署的事務人員,
直屬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或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一般被稱為「司法警察」,
但「法警」與「警察」是不同的工作類型,法警專司法院或檢察署事務,
警察則專司治安維持或社會秩序維護工作,相較於警察人員,法警的工作內容相對單純,
值勤範圍只有在司法院或檢察署內,錄取法警後薪資約48,000-52,000元,
享有公務人員福利(包含公保、購屋超低率貸、結婚、子女教養津貼、退休金等)。
『法警』是『警察』嗎?依所屬機關及任用法源來看,
法警由法務部或司法院管轄,任用法源為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及法警管理辨法,
經由「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取得資格;
警察則是內政部警政署,任用法源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經由「警察特考(內軌制,只有警專、警大畢業的學生才能報考)」或
「一般警察特考(外軌制,非警大、警專畢業才能報考)」。
法警與警察雖同屬『警』字輩,但其實二者是不同的。
上榜生經驗談
法警心得與準備方法
法警國文
這是一個吃老本的科目,雖然多做題目及多看報刊雜誌的社論對寫作有幫助,
但我的情況是我的年齡已經快到考試資格的上限,
所以我在7.5個月內要把專業科目進度補起來,所以我並沒有著墨太多在國文這科,
頂多就是公文格式多看2-3篇考前一周練習格式。
法警法學知識與英文
這科我是有跟著程怡老師在上課,只是民法或特別法篇幅太大,
就算聽過一次也很難100%理解,
但是基本無變化的題目如果做過老師的課本題目或多寫幾次考古題,
就大概有個印象,但像刑法或行政法的法緒就盡量不能錯,
因為跟警察考試的專業科目有關就盡量能拿分就要拿。
法警法院組織法
其實這科我真的是在考完高普考法律廉政類科以後硬念的,
考完高普考約剩2-3周馬上就是司法特考,當初時間還分給法廉的公務員法及社會學,
所以法組這科我在考完高普當天,跑去五南書局隨便挑了一本我看得下去且最薄的的申論題寫作翻閱
(書名:這是一本法院組織法解題書 作者:黃韡誠律師),
意思是我根本沒時間從”課本”念起,但我希望能在最短時間讓我真的會寫申論題。
說實話我這個方法真的是臨時抱佛腳,不建議有心準備法警的考生這樣做,
很容易見樹不見林。還是要跟著老師好好紮穩腳步,我這科考的不好,寫出來分享有點汗顏。
法警刑法概要
這科全部選擇題,所以只要是選擇題就是一翻兩瞪眼,
盡量能拿分就拿分,但是因為很多誘答選項會讓考生掉入陷阱,
所以考前我也是跟自修教室的讀書夥伴借她的刑法選擇題庫(書名: 這是一本刑法選擇題 作者:周易)
來惡補,但是因為我警察考科有周昉老師上課的基礎,所以針對選擇題我就是每題都看,
尤其超冷門條文都是會掉入陷阱的出題方向,所以選擇題準備方向跟申論題反而是不同的,
只能地毯式讀法,讀到什麼不會的紀錄起來,隔一周後在把不會的蓋起來寫一次。
但申論題就是要針對爭點來寫,老師在上課或考前都會特別強調一下考申論或考選擇的準備技巧。
法警刑事訴訟法概要
這科也是申論,所以雖然條文很多,但不需要考生從第一條條文內容看到最後一條,
爭點反覆出題就是那些,上課老師會特別針對歷年爭點去加強,
所以其實我只針對老師提到的條文去細讀,其他連提都沒提的條號我真的就大膽跳過,
但針對強制處分和證據保全那2章節,我有特別一條一條看過,
至於其他章節就是老師講到哪部分我就特別看哪部分而已。
法警行政法概要
這科全選擇,加上警三也有這科,我從門外漢開始接觸,
跟著補習班老師的腳步從頭讀起,有買老師出的選擇題型百分百和申論題型百分百,
選擇題基本上就是讓自己不要有錯的機會,因為選擇是最好拿分的(比起申論好掌握),
應該說就算錯也不要讓自己錯到那種大家都會的題目,題目不要看錯,
題目問哪個選項對或錯要看清楚,我的行政法分數救了我最沒時間讀的法院組織法,
這應該就是讓我有機會上榜的主因。
法警相關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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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獄警好考嗎?
法警是否好考?準備國考需有恆心與毅力,更重要的是讀書準備方法,
以下為法警上榜者的準方備式,提供給正在準備的考生做為參考。
一、個人的讀書習慣
我屬於以題目複習爭點方式準備考試,大部分時間練習考古題,
練習完後如果有剩餘時間,我會再去練習法研所的考題,
因為目前考試趨勢四等難度不亞於司律,只是題目中所埋的考點多寡而已,
所以練習法研所考題也會間接複習到學說與實務見解比較。練習題目久了後,
相同考點出現兩三次以上可將該題目和爭點整理成筆記,
或是相同題目錯誤兩三次以上者亦可將該題目及爭點整理成筆記,往後複習上比較有效率。
二、練筆的方式或是其他練習題目的方法
練筆的方式比照國考時間限制,開始作答前花五到十分鐘,
將所有考題看過一遍,看完題目後將考點和作答架構寫在題目旁邊,
架構中要寫出系爭法條、考點還有實務見解及學說見解的大綱,
再將架構分點分項,如此作答時才不會漏掉考點且作答順序較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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