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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地方特考在地就業好選擇課程全面8折
活動摘要:
地方特考分為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為上榜後會分發的工作區域。鳳山志光是您上榜地方特考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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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地方特考新班
♦ 報名日期:112.09.11 - 112.09.20
♦ 考試日期:112.12.09 - 1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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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資訊─快速解析
►公務人員考試一種,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多元科別,配合任用需求,分發單位為地方政府機關。
►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
►「需用人數」考前公告為暫定缺額,之後還會針對各地區需求增列、增額,才是實際的錄取人數。
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每年9月份
►考試日期 : 每年12月份
報名資格
地特三等 |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地特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
地特五等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備註 |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
考試科目-共同科目
地特三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地特四等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
地特五等 |
※1.國文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自112年起,地方政府特考不再列考公文。
專業科目-行政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管理;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公共管理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行政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一般民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政策;4.地方政府與政治;5.政治學;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地方自治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地方自治大意;※2.法學大意 | |
人事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現行考銓制度;6.各國人事制度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
五等 | ※1.人事行政大意;※2.法學大意 | |
社會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3.社會學;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5.社會研究法;6.社會福利服務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社會工作概要;◎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4.社會研究法概要 | |
五等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
勞工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就業安全制度;3.勞資關係;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5.經濟學;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3.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五等 | ※1.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教育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教育心理學;3.教育測驗與統計;4.教育哲學;5.教育行政學;6.比較教育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心理學概要;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4.教育概要 | |
五等 | ※1.教育學大意;※2.教育法規大意 | |
文化行政 | 三等 | 1.世界文化史;2.本國文學概論;3.藝術概論;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5.文化人類學;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四等 | 1.世界文化史概要;2.本國文學概要;3.藝術概要;4.文化行政概要 | |
戶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移民政策與法規;3.國籍與戶政法規;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地方政府與政治;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移民法規概要;◎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
五等 | ※1.戶籍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客家事務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社會學、4.公共政策;5.客家歷史與文化、6.客家政治與經濟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專業科目-商管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財稅行政 | 三等 | ◎1.財政學;◎2.會計學;◎3.稅務法規;◎4.民法;◎5.租稅各論;◎6.經濟學 |
四等 | ◎1.財政學概要;◎2會計學概要;◎3.稅務法規概要;◎4.民法概要 | |
五等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
會計 | 三等 | ◎1.財政學;◎2.中級會計學;◎3.成本與管理會計;◎4.政府會計;◎5.審計學;◎6.會計審計法規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政府會計概要;◎4.審計學概要 | |
五等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
金融保險 | 三等 | ◎1.會計學;◎2.經濟學;3.貨幣銀行學;4.保險學;5.金融保險法規;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保險學概要 | |
統計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5.抽樣方法;6.迴歸分析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概要 | |
五等 | ※1.統計學大意;※2.稅務法規大意 | |
審計 | 三等 | ◎1.政府會計;◎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3.審計應用法規;4.財報分析;5.管理會計;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審計學概要;4.審計應用法規概要 | |
財經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4.心理學;5.公務員法;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經建行政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貨幣銀行學;4.國際經濟學;5.公共經濟學;6.商事法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國際經濟學概要 | |
五等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商業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貨幣銀行學;5.公司法;6.證券交易法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經濟學概要;◎3.民法概要;4.商業概論 |
專業科目-法學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法制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民法;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5.立法程序與技術;6.商事法 |
法律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刑事訴訟法;4.公務員法;◎5.行政學;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刑法概要;3.刑事訴訟法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廉政 | 五等 | ※1.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法學大意 |
專業科目-其他專才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實務;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112年1月1日施行:1.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2.社會工作實務 |
衛生行政 | 三等 | 1.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3.衛生法規與倫理;4.流行病學;5.生物統計學;6.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112年1月1日施行:1.衛生行政(包括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2.衛生法規與倫理;3.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4.流行病學;5.生物統計學;6.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
四等 | ◎1.衛生行政學概要;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3.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
地政 | 三等 | 1.土地登記;2.民法;3.土地法規;4.土地經濟學;5.土地政策;6.不動產估價 |
四等 | 1土地登記概要;2.民法物權編概要;3.土地法規概要;4.土地利用概要 | |
五等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
交通行政 | 三等 | 1.運輸管理學;2.運輸學;3.運輸經濟學;4.運輸規劃學;5.交通行政;6.交通政策 |
四等 | 1.運輸管理學概要;2.運輸學概要;3.運輸經濟學概要;4.交通行政概要 | |
觀光行政 | 三等 | 1.觀光學;2.觀光行銷學;3.觀光行政與法規;4.旅運經營學;5.觀光資源規劃;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
四等 | 1.觀光學概要;2.觀光行銷學概要;3.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4.旅運經營學概要 | |
航運行政 | 三等 | 1.海運學;2.航業經營管理;3.港埠經營管理;4.航運與港埠政策;5.物流運籌管理;6.航港法規 |
四等 | 1.海運學概要;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4.航港法規概要 |
專業科目-技術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土木工程 |
三等 | 1.靜力學與材料力學;2.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3.結構學;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5.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6.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含工程材料) |
四等 | 1.靜力學概要與材料力學概要;2.測量學概要;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4.營建管理概要與土木施工學概要(包括工程材料) | |
機械工程 | 三等 | 1.機械設計;2.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3.熱力學;4.流體力學;5.自動控制;6.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四等 | 1.機械設計概要;2.機械製造學概要;3.機械力學概要;4.機械原理概要 | |
電力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電路學;4.電機機械;5.計算機概論;6.電力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電工機械概要;4.輸配電學概要 | |
電子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半導體工程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電子儀表概要 | |
五等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
電信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通信與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通信系統概要 | |
資訊處理 | 三等 | 1.資料結構;2.程式語言;3.資通網路;4.系統分析與設計;5.資料庫應用;6.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112年112年1月1日施行:1.資料結構;2.程式設計;3.資通網路與安全;4.系統專案管理;5.資料庫應用;6.資訊管理 |
四等 | ※1.計算機概要;2.程式設計概要;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4.資料處理概要 112年1月1日施行:※1.資料處理概要;2.計算機概要;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4.程式設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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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 | 三等 | 1.交通工程;2.運輸規劃學;3.運輸學;4.統計學;5.交通控制;6.交通安全 112年1月1日施行:1.運輸學;2.交通工程;3.運輸規劃學;4.運輸工程;5.交通安全;6.交通統計 |
四等 | 1.交通工程概要;2.運輸規劃概要;3.統計學概要;4.交通控制概要 112年1月1日施行:1.交通工程概要;2.運輸規劃概要;3.交通統計概要;4.交通安全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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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 | 三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2.生物技術學;3.公共衛生學;4.生物統計學;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6.衛生行政與法規 112年1月1日施行: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2.生物技術學;3.公共衛生學;4.生物統計學(含流行病學);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四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2.生物技術學概要;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4.流行病學概要 112年1月1日施行: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2.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常見問題
Q:地方政府特考是什麼?
地方特考於每年12月考試,有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機關。一大特點是設有眾多類科,提供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的學子就業機會,也滿足國家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用人需求,無論是文、法、商、理、工、農...等等,各種科系背景的人才,都能透過地方特考相關體系,獲得相關專業的穩定工作機會。
Q:地方特考報名及分發方式?
地方特考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建議可從兩個方向思考選擇區域:1.選擇自己希望的上班地區(例如:家鄉)。2.可觀察歷年錄取數據,選擇挑選過往錄取分數較低或名額較多的地區,選對自己有利的。
Q:地方特考與高普考、初等考的差別?
地方特考與高普、初等相同,無論是考科、等級、及待遇都一樣。主要差別在於地方特考錄取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擇的分發區分發及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Q:地方特考缺額人數?
A:「需用人數」通常為考前公告之暫定缺額,之後考選部會針對「錄取人數」為考後(含增列、增額)之實際的錄取人數。
投考組合
♦ 地方特考推薦投考組合
12月地方特考 → 1月初等考 → 7月高普考
考科幾乎相同,可同時準備,練筆增加上榜機會!

上榜生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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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元 111年地方特考三等商業行政-江O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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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元 11年地方特考三等經建行政-鍾O因 推薦考生使用志光的申論批改服務,因為透過申論題的練習和批改,考生可以發現自己在撰寫申論題上的錯誤,並且從這些錯誤中學習如何避免類似的錯誤,同時也可以獲得專業的建議和指導,以進一步提升自己的申論能力和表達能力。 |
狀元 111年地方特考四等教育行政-盧O |
111年地方特考三等人事行政-覃O榮 考公職的補習班品牌有非常多選擇,但志光獨有的考取班制度、較彈性的上課方式以及年年創新高的佔榜率深深吸引著我。「最多人選擇的一定是最好,志光系列人事行政占榜率年年都在七成以上,有別於其他補習班,志光有考取班制度,只要交一次學費,就能上課到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榜單上為止,且課程、講義絕對是最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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