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二19:00,專技高考律師考情說明會-虎尾志光
活動摘要:
律師分成實習、受雇、合署、主持等,實習及受雇的薪水較為固定,實習月薪大約30,000~35,000元,受雇月薪約35,000~60,000元,若想獲得更優渥薪水,可在受雇期間取得相關經歷後,三~五年再自行開業。
應考資格
律師考試定位為專業性質考試,報考者須為本科系畢業或修習過規定的學科及學分。
學歷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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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 1.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 3.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 |
考試科目
第一試律師考試科目
律師第一試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總分為6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第二試
類科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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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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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律師考試科目
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除國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總分為1,0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如下:
類科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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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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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考試成績計算
1.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前33%為錄取,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錄取。2.考試第二試及格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五款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前33%為及格。計算及格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及格。但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者,均不予及格。
律師400分門檻
律師考試自107年起,及格標準按各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前33%決定。並規定公民刑商法四大核心領域(即「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總分800分,合計成績須達400分始予及格,以發揮考評律師專業執業能力之功能,提升考試及格者於專業科目公、民、刑、商事法等四大核心領域之水準,並以400分作為各選試科目相同之及格門檻,確保不同選試科目間及格人員素質維持均衡,避免選試科目造成不同及格機會的不公平情形。
工作內容
律師是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相較於司法官職務的嚴謹而略嫌枯燥,律師工作顯得較活潑彈性亦多具自由揮灑空間。
工作內容性質簡述如下:
1.律師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得辦理法律事務。2.律師得辦理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3.律師辦理前項事務,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應依法令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是透過考試獲得執業資格,國家並無分發及任用的責任。
薪水收入
律師分成實習、受雇、合署、主持等,實習及受雇的薪水較為固定,實習月薪大約30,000~35,000元,受雇月薪約35,000~60,000元,若想獲得更優渥薪水,可在受雇期間取得相關經歷後,三~五年再自行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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